二、據義定形與據音定形
在高考中,常常考查的易誤字類型有:同音易誤、音近易誤、形似易誤等。對這三類易誤字,據義定形都是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對於音近易誤字和形似易誤字,我們還可根據字音定形。
(一)建立字義係統,調動已有知識儲備,檢查錯別字
漢字作為一種表意文字,其字義與字形常是有所關聯的,我們常能根據其字形結構或形旁推測其字義。在這兒有個問題,我們對一個字常常並不是第一次見到,但我們的同學往往不能根據自己已有的對這個字義的把握來推測它在這個詞語中的涵義是否恰當。其實,一個字,即使它有多個意義,但這些字義之間常常是有聯係的(字形完全相同的同音字除外),也就是說,同一個字,往往有一個詞義係統,我們掌握了係統中的一個含義,就有可能結合語境推出其他的意思。這個係統常由“本義”(即原始義),引申義,比喻義組成,本義與引申義之間是“相關”的,本義或某一引申義常常又和比喻義之間有“相似”的關係,我們隻要明了其中的一個義項,就可推測該字的其他義項,基本可判定這個字與該詞是否有聯係,從而判斷字形是否有誤。如“夾”,我們隻要知道它有“從兩個不同方向用力,使物體固定”之義,就可根據相關的原則推出它在“夾層”中“兩層”之義,在“夾生飯”中的“夾雜,攙雜”之義,但無論如何,也找不出它與“汗流夾背”一詞有何聯係,這樣,我們基本可判定該詞中“夾”是別字。如果你在記憶時,注意了“浹”的字形與字義(透,遍及)的聯係,這樣就更不容易忘記了。
(二)據義定形
前麵已經講了字義與字形的聯係,在漢字字形的識記中,我們一定要注意字義與字形的聯係。對成語中的字,還應注意其在古文中的意思。如“積毀銷(消)骨”,“銷”是“熔化”之意,與金屬有關。“再接再厲(勵)”,“厲”乃“奮勉”之意,與“鼓勵”無關。“再(在)生父母”,“再”是“第二次”的意思,並非“在活著的時候”。
(三)據音定形
有的別字是由於我們平時容易讀錯而誤寫,對這類字,我們一定要注意在弄清其字義的同時讀準其字音,這樣記憶效果會好很多。如“文恬武嬉”的“嬉”字常誤作“喜”,一方麵是不了解其“遊戲、玩耍”的意思,另一方麵是由於我們常把這個字念作“xǐ”。“獨當一麵”的“當”字我們常誤作“擋”,就因為不明白其“擔當”的含義而把它誤讀為“dǎng”。其他的如把“名落孫山”寫作“名落深山”,把“直截了當”寫作“直截了當”等,都是相同的原因。
總之,語音,漢字的複習,需要我們長期去積累,踏踏實實去落實,急功近利的“臨時抱佛腳”,寄希望於一蹴而就,往往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