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立誌做大事,不要立誌做大官
——孫中山
“要立誌做大事,不要立誌做大官。”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先生的這句名言,可以說是有誌之士成就事業、實現人生價值的座右銘,多年來,它指引著無數優秀的公職人員踏踏實實做事,光明正大做官。
立誌做大事與立誌做大官是本質不同的兩個概念,從價值取向上來說,立誌做大事,體現的是執政為民的公仆意識,隻要是一心為民,職位越高,對國家和人民的貢獻越大;而立誌做大官,則是以官為業,或光宗耀祖,或弄權謀私,孜孜以求的莫過於做官、做大官的“官本位”思想的表現。從行為方式來說,立誌做大事者立足於默默奉獻,埋頭苦幹,做大事後還想做更大的事;而立誌做大官者立足於作風漂浮,長於鑽營,做官重於做事,做事為了做官。從實際效果來說,專心做事的幹部能給人民群眾帶來更多實惠;而隻求做官的幹部隻能是圖虛名、招實禍。
二審維持原判的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在悔過書中這樣寫道,十多年一直在公安局擔任副局長,自認為業務熟,有能力,付出很多,取得的成績也很多。特別是看到比自己資曆短、業務又不熟悉,甚至還是自己過去“下級”甚至“下下級”的人,都提拔到與自己同一級的職務,甚至更高的職務後,從思想上就不能正確對待,進而內心有了不滿情緒,升官不成,於是就開始亂用職權……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淵。
從中我們可以看到,文強最終走向腐敗,就是因為他不能正確對待做大事與做大官。所以,對領導幹部來說,對待職務上的升遷,要做到“得之不喜,失之不憂,寵辱不驚”,不能因為組織上的不重用而采取貪汙腐敗等手段,到頭來不但害人害己,更是對不起黨的培養。
職務升遷對任何一位黨員領導幹部來說都極具誘惑力。麵對誘惑,大多黨員領導幹部能夠做到處之泰然,但是,有個別黨員領導幹部為了個人升官發財,不顧黨和人民的利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喪失最基本的黨性人格,金錢開路,四處遊走,讓人深惡痛絕……那麼,作為領導幹部,到底應該怎樣應對這種誘惑呢?
古人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對黨員領導幹部來說,職務升遷既是一種工作需要,也是組織對個人的一種鼓勵、一種信任,更是一種考驗和責任。每一位黨員領導幹部,都不能忘記組織的培養,不能忘記群眾的信任、幫助和期望,時刻牢記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個人職務升遷和黨的事業完美結合起來,不負組織和群眾的重托和信任。
此外,黨員領導幹部還要正確認識自己的優缺點,克服短處,發揮長處,對己清正,對人公正,對內嚴格,對外平等,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心盡責,努力工作,做好事,做好官。
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
——《孟子·滕文公下》
注釋:富貴:指有錢財、有地位;淫:使……迷惑。指金錢和地位不能使之迷惑。
【釋義】:(做人)不受富貴誘惑,不為貧賤動搖,不為武力屈服,這才叫大丈夫。
孟子的這句名言盡管是在2000多年以前說的,但是到了現在,還有它積極的警示意義。它告訴我們,大丈夫就要有骨氣。
在我國悠久的曆史長河中,這樣有骨氣的人不勝枚舉。
匈奴自從被衛青、霍去病打敗以後,雙方有好幾年沒打仗。他們口頭上表示要跟漢朝和好,實際上還是隨時想進犯中原。
匈奴的單於一次次派使者來求和,可是漢朝的使者到匈奴去回訪,有的卻被他們扣留了,漢朝也扣留了一些匈奴使者。
公元前100年,漢武帝正想出兵打匈奴,匈奴派使者來求和了,還把漢朝的使者都放回來。漢武帝為了答複匈奴的善意表示,派中郎將蘇武拿著旌節,帶著副手張勝和隨員常惠,出使匈奴。蘇武到了匈奴,送回扣留的使者,送上禮物。蘇武正等單於寫個回信讓他回去,沒想到就在這個時候,出了一件倒黴的事兒。蘇武沒到匈奴之前,有一個生長在漢朝的匈奴人,叫衛律,在出使匈奴後投降了匈奴。單於特別重用他,封他為王。
衛律有一個部下叫做虞常,對衛律很不滿意。他跟蘇武的副手張勝原來是朋友,就暗地跟張勝商量,想殺了衛律,劫持單於的母親,逃回中原去。張勝表示同情,沒想到虞常的計劃沒成功,反而被匈奴人逮住了。單於大怒,叫衛律審問虞常,還要查問出同謀的人來。蘇武本來不知道這件事。到了這時候,張勝怕受到牽連,才告訴蘇武。
蘇武說:“事情已經到這個地步,一定會牽連到我。如果讓人家審問以後再死,不是更給朝廷丟臉嗎?”說罷,就拔出刀來要自殺。張勝和隨員常惠眼快,奪去他手裏的刀,把他勸住了。虞常受盡種種刑罰,隻承認跟張勝是朋友,說過話,拚死也不承認跟他同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