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紀的時候,就常常有人去注意推想各種生命是如何起源的。

到了18世紀的時候,《舊約全書·創世紀》裏所莊嚴記載的有關上帝造人的細節,就被視為正統的不容懷疑的看法。

19世紀,幾乎所有的基督教人士都有這樣的信仰。英國神學家厄斯爾主教就一直以為世界創造於公元前4004年,即使一位頗有學問的人士,也以為上帝是故意把化石放在岩石之內以考驗人類的信仰的。

《物種起源》發表以後,引起了廣泛的注意,並動搖了一般人對於上帝造人說的普遍信仰。進化的證據逐漸增多,自然選擇至少是進化的一個因素的證據逐漸增多,這就給予基督教舊教派的“天意說”以沉重的打擊。

隨著時光的流逝,人們漸漸明白,進化論把那些難以成立的信條加以徹底摧毀,這確確實實是對神學的一個巨大的貢獻,就連那些基督人士也不得不意識到,必須把世界的創造看成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而生命的本質上是一體的,比他們過去所設想的要更加奇妙和神秘。

在19世紀快結束以前,人類學家泰羅這位英國紳士,在1871年發表了一部討論原始文化的著作,達爾文對於此書曾給予過高度的評價,認為“作者從低級種族的精靈崇拜一直探討到高級種族的宗教信仰,真是了不起。從此,我就要用另一種眼光來看待宗教——對於靈魂等等的信仰了”。

以後,還有不少人根據達爾文的思想進一步推進了人類學的研究。

1887年,英國人弗雷澤發表了《圖騰主義》一書,為我們敘述了圖騰與婚俗方麵的問題。

這部書的作者認為,圖騰信仰是由精靈崇拜而來的,不過禮節更加繁瑣,它的中心觀念就是圖騰。所謂圖騰,就是一種神聖的不可侵犯的動物,與按這種動物命名的部族或個人有密切而神秘的關係。

因為不開化民族的人的生活充滿了大大小小的危險,災禍或死亡隨時都有可能降臨在他們的身上,而這種神秘難測惡運更是他們想方設法要避免的。

因此,他們就形成一些他們認為可以幫助他們避免災禍與惡運的風俗,如果誰膽敢違背這些風俗,災難馬上就會降臨在他的身上。

1890年,弗雷澤的《金枝集》隆重出版。作為又一部人類學的著作,作者為讀者敘述了意大利一個非常偏僻的叫做奈米這個地方的禮節。這是遠離現代文明的一個村落。

在這裏,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一個僧侶執掌著政權和神權。他像一個君主那樣,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力,然後又由另外一個僧侶把他殺死並且取而代之。

弗雷澤認為,各個原始或不開化民族的類似的風俗都起源於所謂的交感巫術,這種巫術主要是通過各種儀式來進行表演,每年的關於季節循環的戲劇,包括收獲季節萬物的死亡,新春時節生命的複活等,他們覺得隻有這樣做,才能夠為整個人類祈來風調雨順、百業興旺。

這種巫術還非常容易對死去的人或魔鬼的恐懼等因素混淆在一起,從而產生一種超人的神的觀念,而對自然頂禮膜拜的種種儀式,包括那樣一些入教的和通神的儀式,也就得以在新的意義下繼續存在下去。

當人類學家們采用了進化的觀念以後,他們就發現,那樣一些野蠻人的心理就是這樣產生作用的。

進化論至此大搖大擺地進入了宗教之中。即使那些資深的宗教家們,也不得並承認為,宗教的觀念也在進化之中,上帝在不斷地向世人啟示,隻有到了一定的時候,它才有至高無上的表露,但從來沒有停止向世人解釋神的旨意。

不光如此,達爾文的進化精神,還迫使他們在宗教的研究中不能不適當考慮在科學中證明十分必要的觀察方法。

由於采用這種方法,他們也就不得不考慮各種宗教經驗,不認神秘性的洞察力的價值,因為這種個人經驗對於團體崇拜的儀式與維持傳統的權威有所補充。

在宗教的倫理方麵,進化論思想首先使科學同道德的基礎問題發生了密不可分的聯係。假如道德確實像《聖經》中所記載的那樣,是上帝在神秘的雷電中教給人類,並且一成不變的話,那麼就沒有什麼話好說的了。每個人都有12萬分的理由,自己給自己規定行為的理想,不僅自己身體力行,而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引導別人也來遵循。

邊沁的功利主義則認為,幸福是個人和社會的唯一的善的學說,而“最大多數人的最大的善”和“人類幸福的總和”則是功利主義特有的看法。

邊沁還試圖以有意識地避苦趨樂來解釋一切社會行為。他和他的繼承者們想找出一條途徑,運用每個人的私利動機來求得作為一個整體的社會的利益,在一個理想的社會,個人的善和社會的善將是一致的。

功利主義認為,社會唯一正當的目標就是通過對人的行為的控製保證最大多數人的最大福利。

用一個形象的比喻,就是如果懲罰輕重適當,個人將克製自己不去偷麵包,邊沁也這樣設喻,認為人們將剛好為了他們的麵包而工作,就是說,他們將忍受勞苦,隻要他們的報酬足夠多。

很顯然,功利主義中有著達爾文進化論的深深的烙印。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德國的達爾文主義的新發展中,出現了更為極端的進化派倫理學。

這種學派的主要論點就是說,道德的本能是經過自然選擇而保存起來和深化起來的偶然的變異。

隻有擁有這種本能的家族和種族才能夠團結一致,互相合作,攻無不克,戰無不勝,因此勝過沒有這種本能的家族和種族。

這樣經過一代又一代的遺傳,道德的本能就在人身上逐漸積累並迅速發展起來。

不言而喻,這是依據達爾文自然選擇的假說,說明道德的本能一經形成並存在,其力量便會永遠無止境地增強下去。

我們知道,生存競爭不光在某個種族內部慘烈地進行著,而且在人與人之間,也無情地進行著,並且,生存競爭所必須具備徹底的自私性,跟道德是絕對背道而馳的。

所以,有人認為,自然的齒爪上都染著鮮血,道德成功的機會是非常小的。

因此,到了尼采那裏,就把生存競爭的教訓加以極端化在尼采看來,上帝死了,上帝自己也要受審判,在這個沒有法則、沒有神的世界,人類應該根據生命意誌來重新評價一切,要建立超越的人格!

在尼采看來,生命從根本上來說就是意誌,這種意誌不是生存的意誌,因為生存已經是前提了,而且生命並不會由於個別個體的不能生存而從世界上消失,生命的意誌乃是表現生命的力量的意誌,是衝動和創造的意誌。

尼采認為,生命意義的有無和大小取決於生命的力量和意誌的強弱,生命的歡樂是不斷地創造,是對與痛苦抗爭的體驗。

尼采由此建立了“超人”的新型人格,他所說的超人實際上就是能充分體現生命意誌的人,是具有旺盛的創造力的人,是生活中的強者。

尼采的超人是超越自身、超越弱者的人,他能充分表現自己,主宰平庸之輩,他是真理與道德的準繩,是規範與價值的創造者。

超人是自由的、自私的、自足的,他敢於麵對人類最大的痛苦和最大的希望,他是在不利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懷疑、貪婪和暴力隻能使超人更堅強,因而,超人不是那種卑微瑣碎、軟弱無力的人,超人是充實、豐富、偉大而完全的人。

尼采的這一學說後來被法西斯主義所充分利用,加上1866年和1870年兩次戰爭的成功,從而釀成了德意誌帝國狂熱的戰爭心態,引出了1914年與1939年那兩場對於整個人類的大浩劫。這已不在本書探討的範疇之內,恕我就此打住。但是生存競爭卻變成了各個時代想要找到一個漂亮借口來蔑視傳統道德的無恥之徒的口頭禪了。

三、進化論的深遠力量

在遺傳學的領域裏,19世紀末,從海克爾到魏斯曼這樣一批有聲望、有影響的著名生物學家們,受達爾文自然選擇理論的影響,創立和發展了各種遺傳學說。

這一時期的遺傳學說,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

首先,這些學說都提出一個遺傳顆粒的概念,即遺傳信息是以存在於種質中的顆粒形式來儲存與傳遞的,受精作用就是從父體來的由精子攜帶的顆粒,與從母體來的由卵攜帶的顆粒相結合的過程。

其次,它們都試圖將遺傳的傳遞過程同其它物學問題聯係起來,例如與胚胎分化、細胞生理學和進化論等方麵的問題聯係起來。

到了1890年,一個重要的問題擺在了所有關心遺傳與進化的生物學家麵前。這個問題就是:遺傳是連續的還是非連續的?自然選擇對哪一種的遺傳起作用?

這個問題直接起因於達爾文的工作,並且已成為探討的主要內容。

從基本上說,“非連續變異”是指這樣的變異,即一個個體與其後代之間發生了無漸變的、易辨認的,但又有分離類型的變異。

例如,持這種變異觀點的人堅信,人的臉色和花的顏色既可以是這一種顏色,也可以是另外的幾種顏色。

而“連續變異”是指這樣的變異,即表明從一種特性逐漸過渡到另一種特性的漸變。在連續變異的支持者看來,褐色眼睛與藍色眼睛這兩種情形之間,可以有完整光譜中的任何一種中間的顏色。

19世紀末20世紀初,許多科學家所力求解答的問題是,哪一類變異是真實遺傳的?反之,哪一類變異能受環境的影響?自然選擇能對哪一種變異起作用?

在《物種起源》一書中,達爾文認為,選擇主要作用於各個微小的變異,這種變異或多或少是連續的。

盡管達爾文不能證明它,但他仍假定這樣的變異就其多數而言是遺傳的。

在生物統計學家當中,有些人用統計的方法研究了群體水平的變異。生物統計學家試圖通過對群體內各種性狀的定量研究來建立一個容易使人理解的遺傳理論。

他們所采用的基本方法是,首先測量生物體某些特殊的可見性狀,然後對得到的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由於他們所研究的這些性狀,在多數群體中是由遺傳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決定的,生物統計學家收集到的數據一般表現出“正態”分布,這導致了許多生物統計學家斷定,多數變異都是連續的類型,並讚成達爾文的定性的結論。

“子代退行定律”就是達爾文的表弟高爾頓概括出來的一種理論。

該定律提出一種遺傳論的某些思想,它基本上是一個融合遺傳的概念。

這種概念基於這樣一種思想,即每次繁殖的後代總的說更像群體的中間類型,而不像雙親的中間類型,除非雙親的特性也相似於整個群體的特性。

例如,植物非常高的親本和稍矮的親本雜交,它們的子代幾乎不像雙親的中間類型而更接近於矮親本的中間類型,因為後者整個說來更接近於群體的中間類型。

高爾頓像他的表哥達爾文一樣,堅持融合遺傳的理論。因此,無論起初怎樣斷言,他總相信在一個群體中新的變異實際上都會由於每代雜交而被削弱。

高爾頓研究了許多人的性狀,如高矮、智力、體重和體型等,他試圖得到它們在一個群體裏分布變化的定量的數據。盡管高爾頓不是一個老練的數學家,但他確實為大規模地分析數據而努力發展了一些統計技術。

接近19世紀末期,這種大連續變異的思想由於威廉·貝特森(1861-1926)的工作而得到了最大的發展。

1886年至1887年,貝特森作為一名年輕而充滿熱情的朝聖者,越過廣闊的亞洲平原去研究環境變化與生物群體內變異性之間的關係。

尤其是在俄國的哈薩克省,他發現了一種很有價值的研究方法。這個地方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湖泊,它們的含鹽量有不同程度的差異,而且呈線性排列,這是一係列幾乎完全連續的環境條件。

貝特森對這些湖泊及其動物分布進行了認真細致的研究之後,特別是研究了大多數湖泊都有的一種水生貝殼動物之後發現,鹽濃度的逐漸變化在一定範疇內並不伴隨相應的生物種的性狀的逐漸變化。

換言之,雖然可以把環境看作是體現自然特性一種平穩的、連續的逐漸變化,但是,生物中的變異卻是不連續的。

貝特森認為,在這些不同的水生貝殼動物當中所產生的變異,起初必定是非連續的,而且是由遺傳而不是由環境決定的。

與達爾文後期的工作同時,孟德爾這位奧地利的一位修道院院長,不相信單單達爾文自然選擇的理論就足以說明新種的形成,他進行了一係列的豌豆雜交試驗,並發現了有趣的結果。

如果他用高株與高株雜交,則子代全都是高株,同樣,如果用矮株與矮株雜交,子代全部是矮株。

然而,當他用高株與矮株雜交時,第一代後代(後來的學者稱為F1或子一代)全是高株。可是,當使這些F1高株彼此雜交時,他總是在子二代中得到高株對矮株約為3:1的比例。

雖然矮株彼此雜交時全部純一遺傳,可是這種矮株的性狀在子一代被高株性狀所掩蓋,但在子二代仍能毫無改變地再現出來。

孟德爾的發現的本質在於它揭示出,在遺傳裏,有某些特性可以看做是不可分割的和顯然不變的單元,這樣就把原子或量子的概念帶到生物學中來。

一個機體總是要麼具有,要麼不具有這些單元之一。具有或不具有這些單元構成了一對相反的特征。

在孟德爾看來,當兩種因子在一起時,一些遺傳因子掩蓋了另一些遺傳因子的表現,他把前者稱為顯性,後者稱為隱性。

從這些假設出發,孟德爾概括出兩條原理。

第一個是分離定律,即形成生殖細胞時,決定任何性狀的兩個遺傳因子總是彼此分離進入到不同的卵或精子中。

第二個叫做自由組合定律,它表明任何一組性狀的母本與父本的遺傳因子,都是與其他組性狀的遺傳因子獨立分離的,來自父本或母本的遺傳因子在每個生殖細胞中隨機組合。這種組合可以依照概率規律從統計上加以預期。

從物理學近來的趨勢來看,孟德爾的理論把生物的特性簡化為原子式的單元,而且這些單元的出現與組合又為概率定律所支配。

當孟德爾的研究成果被重新發現的時候,人們在研究細胞構造時,已經發現每一細胞核內有一定數目的絲狀體,稱為“染色體”。

兩個生殖細胞結合時,在最簡單的情況下,受精的孕卵所含的染色體數目加倍,每種染色體都成雙數,各從父母的細胞而來。

孕卵分裂時,每個染色體複分為二,兩個子細胞各有其一半。即每個新細胞從每個原來的染色體接收一個染色體。

這種情形在每次分裂時都照樣進行,所以植物或動物的每一細胞,各具有一組成雙的染色體,相等地從父母雙方而來。

生殖細胞起初也有一組成雙的染色體,但在其變化為精子細胞或卵細胞的後期,染色體相聯成對。

那時的分殖法不同:染色體不分裂,而是每對的兩成員互相分開,每一成員進入一個子細胞之中。因此每一成熟的生殖細胞接受每對染色體的一個成員,染色體數目減少一半。

細胞現象與孟德爾式的遺傳事實之間的相似性引起了許多科學家的注意,並取得了廣泛的成就。

在19世紀末,幾乎所有的科學都深受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影響。盡管達爾文老先生早已成為遙遠的往事,並且他的屍骨早寒,而他的那一綹魂魄,依舊尾隨著他永恒的思想飄來蕩去,並在許多科學家的靈魂深處,投入一道又一道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