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我的孩子長大以後做什麼(1 / 3)

我的孩子長大以後做什麼

哈佛大學曾對一群智商、學曆、環境等各方麵條件都差不多的青年,進行了一項長達25年的追蹤研究,以考察個體早期生涯規劃對其人生發展的影響。結果發現:3%有清晰且長遠規劃的人,25年後幾乎都成了社會各界頂尖的成功人士;10%有清晰的短期生涯規劃者,大都生活在社會的中上層;而另外87%生涯規劃模糊的人,幾乎都生活在社會的中下層,能安穩地工作與生活,但都沒有什麼特別的成就。

這一研究揭示出,早期就有一個清晰而長遠的生涯規劃,對人的發展多麼重要。這不能不讓每個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父母們思考:“我的孩子長大以後做什麼?”

一、父母要認真思考孩子的未來

在我國現代家庭中,絕大多數孩子都是獨生子女,沒有哪個家庭的父母會不關心其孩子未來的人生發展,但現實狀況卻是複雜的。有許多家長忙於自己的工作,並沒有及早意識到要認真思考自己的孩子長大後要做什麼的問題,隻知道簡單地要求孩子好好學習,或者今天學這,明天學那,沒有為孩子做一個長遠的生涯規劃,從而使自己的孩子從小沒有明確的奮鬥目標,等孩子長大成人後才開始認真思考人生,已為時晚矣。與忽視孩子的長遠發展,未能及早幫孩子做生涯規劃的父母相反,有些初為人父母者格外重視孩子的未來,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為其籌劃了,但這些父母在為孩子規劃未來時,往往是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將自己未實現的理想強加給孩子,把孩子當作實現自己理想的工具,或者誇大孩子某一方麵的才能,夢想著孩子將來會成為某一方麵的傑出者,或者根據自己對社會的認識,有意無意地將孩子引向自己所向往的所謂社會地位高、賺錢多、待遇好的職業或工作。這些父母的日常語言就體現了他們的心聲,如經常對孩子說,“我們是沒有機會了,就指望你了,將來你要成為……一樣的人”,或者“你看某某的工作多好啊,你將來也要去做……工作”,或經常在人前說,“我的孩子擅長畫畫,將來就當個畫家吧”。這時,孩子成了成人夢的替代品,但這往往會事與願違。一旦孩子自我意識萌發,有自己的需要和理想,其選擇與家長的期望往往是背道而馳,有些孩子甚至與自己家人的情感溝通也會出現許多無法調和的矛盾。

因此,在多數情況下,我們的父母要麼是沒有及時地意識到要認真思考自己孩子的將來,要麼是沒有合理地確定自己孩子的人生道路。前者有可能使孩子在麵臨職業生涯選擇時不知道自己將來該做什麼,該選擇什麼,後者可能會限製孩子未來的發展道路,或者導致孩子錯誤地選擇了職業和人生發展方向。

要回答“我的孩子長大以後做什麼”的問題,就必須回答為人父母者在什麼時候開始認真思考孩子的生涯規劃最為合適,怎樣做才能使父母幫助孩子確定的生涯規劃是科學合理的,即這樣的生涯發展規劃既是父母期許的,也是孩子接受的,更是符合孩子未來發展方向的。

為此,我們先要了解有關生涯規劃的一般知識和基本原理。

二、生涯發展的階段及其任務

(一)薩帕對個體生涯發展階段的劃分

美國著名的生涯心理學家薩帕(DonaldE.Super)認為,個體的生涯發展常常伴隨其年齡的增長而變化,盡管每個人的生涯不盡相同,但在相同的年齡階段往往表現出大致相同的生涯特征、生涯需求和生涯發展內容和任務,據此可以將個體一生的生涯發展劃分為5個不同的階段。

1.成長階段(0~14歲)

主要任務:通過認同作用,建立起自我概念,發展出對工作的正確態度,了解工作的意義,並逐步有意識地培養職業能力。在這一階段,個體通過對家庭成員、朋友和老師的認同,以及相互作用,逐步建立起了關於自我的概念,並對自己的興趣和能力形成初步認識。在該段末期,開始進入青春期的青少年會對各種可能的職業生涯進行具有某種現實意義的思考。

這一階段又可具體分為3個時期:

幻想期(0~10歲):以需要為中心,兒童通過與外界的接觸,感知各種職業,開始對那些自己覺得好玩和喜愛的職業充滿幻想,並在遊戲中進行角色扮演和模仿。

興趣期(11~12歲):以興趣為中心,喜好是個體抱負和活動的決定因素。這一時期開始理解、評價職業,初步形成職業選擇傾向。

能力期(13~14歲):以能力為中心,開始考慮自身條件與喜愛的職業是否相符,並有意識地進行能力培養。

2.探索階段(15~24歲)

主要任務:通過學校活動和社會業餘活動,對自我能力、角色和職業進行探索,使職業偏好具體化,並完成擇業及初步就業。在這一階段,個人將認真地探索各種職業選擇的可能性,試圖將自己的職業選擇與其對職業的了解以及個人興趣和能力相匹配。此時,個體最需要完成的任務就是對自己的能力形成一種現實性的評價,並盡可能地獲取各種職業信息。

這一階段也可分為3個時期:

試驗期(15~17歲):綜合認識和考慮自己的興趣、能力與職業社會價值、就業機會,做出暫時的擇業決定,並通過各種方式加以嚐試。

過渡期(18~21歲):進入就業市場,或者接受專業訓練,更重視現實,明確某種職業傾向,力圖實現自我概念。

試驗並稍作承諾期(22~24歲):初步確定生涯,並試驗其作為長期職業生涯的可能性,若不適合則可能再次經曆上述各個時期以確定方向。

3.建立階段(25~44歲)

主要任務:獲取合適的職業生涯,並謀求鞏固和發展;如果選擇不合適,則會謀求變遷或作其他探索。這是個體職業生涯的核心部分。在這一階段的早期,個體通常希望能找到合適的職業,並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各項職業活動中去。但人們仍然會不斷地嚐試與自己最初的職業選擇不同的各種能力和理想。

這一階段又可分為兩個時期:

試驗-承諾穩定期(25~30歲):重點是尋求職業及生活上的穩定。

建立期(31~44歲):致力於工作鞏固,實現職業目標,大部分人在這一時期最富有創造性。

4.維持階段(45~64歲)

主要任務:此時,人們一般都已在各自的工作領域中贏得了一席之地,因此,維護已獲得的成就和社會地位,維持家庭和工作兩者間的和諧關係,尋找接替人選是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

5.衰退階段(65歲以上)

主要任務:逐步退出工作領域,開發新的社會角色,減少權利和責任,適應退休後的生活。

(二)美國《國家生涯發展指導方針》對生涯發展階段的劃分

1989年,美國國家職業信息協調委員會頒布了《國家生涯發展指導方針》。(高燕定(美國):《人生設計在童年(哈佛爸爸有話說)》,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該方針將應該接受生涯發展規劃與指導的人群劃分4個年齡段,分別是小學、初中、高中和成年人階段,要求孩子從6歲開始就應接受生涯發展指導,以形成穩定的生涯能力、職業興趣、職業價值觀等。在每個年齡階段中,個體都應該完成包括自我認識、探索教育與職業的關係、生涯規劃三大環節中的活動任務,但不同年齡階段所要達到的能力水平和指標要求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