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何百折不回(3 / 3)

此次表決是美中關係中一次最重要的表決;法案的順利通過,對於進一步改善和發展美中貿易關係,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與此同時,美股周三先跌後回升,收市時,道指報10535點,上升113點,納指報3270點,升106點。

然而,眾議院案還包括借此對中國內政進行幹涉的內容:由國會和政府抽調25人,共同組建一個“中國委員會”,負責監督中國人權狀況,每年提交報告,並提出相應的行政和立法建議,包括對中國“違反人權”提出製裁措施 ;建立專門對著中國的“反進口激增”機製,一旦發現中國商品進口過多過快,有損美國相關行業的利益,即要求美國總統與中國政府交涉,若無效,即采取製裁措施;貿易代表每年就中國執行WTO協議情況寫出報告,並建議WTO每年對中國履行協議情況進行評估。

5月25日,中國外經貿部發言人就美眾院通過予華PNTR議案發表談話,認為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對華永久正常貿易關係是明智的。這一問題的解決有利於中美雙邊經貿關係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健康穩定地發展。但由於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的對華永久正常貿易關係議案同時包含了借口人權等問題企圖幹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利益的條款,這是中國政府不能接受的,中方對此表示嚴重關注和不滿,並保留進一步作出反應的權利。幹淨利落地解決對華永久正常貿易關係問題是美方的義務,中國政府堅決拒絕任何以人權或其他問題為借口幹涉中國內政、損害中國利益的圖謀和做法。中國政府已向美國政府提出嚴正交涉,明確宣布堅決反對和不能接受這些條款。中方要求美方切實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以確保中美關係和經貿往來沿著健康、穩定的方向發展。

PNTR法案原定在6月提交參議院通過。但由於參議院民主、共和兩黨議員就政府開支的優先次序發生爭執,PNTR在參議院受阻。幾經反複,7月27日,參議院同意開始PNTR的立法程序,最終辯論定於9月展開。9月5日。參議院開始辯論PNTR。9月13日,參議院否決一項指中國出售軍火而主張製裁中國的法案,清除了通過PNTR表決的主要障礙。9月19日,參議院以83票讚成、15票反對通過PNTR法案,

美國東部時間10月10日下午,美國總統克林頓在白宮南草坪舉行一項儀式,正式簽署對中國的永久正常貿易關係法律,由此結束了二十一年來每年都要對中國進行貿易地位審查的局麵。出席這項簽署儀式的人,包括克林頓的首席外交官奧爾布賴特以及為爭取議案獲得國會批準而進行了艱苦鬥爭的兩黨成員。克林頓稱這一天是曆史上的偉大日子。克林頓說∶“今天我們采取了重要的一步,這將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鋪平道路,也將使中國在這個新世紀麵臨一些重大挑戰。與中國的貿易不僅可以延續美國史無前例的經濟增長,還將為改造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提供一個機會,並將再次肯定如何與世界其他國家打交道、中國是否向世界開放、是否尊重人權、是否在國內,在與其他國家打交道時遵守法製也都與我們有著深遠的利害關係。”

中國與GATT/WTO大事記

1947年4月10~30日——中國(國民黨政府)簽署了聯合國貿易與就業大會的最後文件。該會議創建了關貿總協定(GATT) ,成為首批會員。

1948年4月21日——中國簽定了GATT臨時性適用議定書。

1948年5月7日——中國接受了第一份校訂協議書。

1948年9月14日——中國接受了第二份校訂協議書。

1949年8月13日——中國接受了第三份校訂協議書。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蔣介石政權失敗,自大陸撤到台灣。但是直到1971年之前,中國在GATT及聯合國其他組織的席位一直由台灣占據。

1950年3月6日——台灣當局照會聯合國秘書長,決定退出GATT。

1950年5月5日——台灣當局退出GATT的決定生效。但中國政府不承認這一退出的合法性。中國因此中止了與GATT的關係。

1965年3月16日——台灣當局申請GATT觀察員的地位,得到了締約方的同意。台灣當局作為GATT觀察員到1971年為止。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恢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權利、並將蔣介石代表逐出聯合國的2758號協議(XXVI)。

1980年8月——中國出席了國際貿易組織(ITO)過度委員會並投票讚同亞瑟—鄧克爾先生為GATT秘書長。

1981年7月——在多邊纖維協定後續談判中,中國以觀察員身份參加。該協定是GATT支持的一項多邊紡織品協定。

1982年9月——中國申請在GATT中的觀察員地位。

1982年11月——中國獲得GATT的觀察員身份,從而能夠出席締約方的年度會議。

1983年12月15日——中國申請加入多邊纖維協定。

1984年1月——中國獲準加入多邊纖維協定並簽署了關於紡織品國際貿易的安排。

1984年4月——中國獲得GATT特別觀察員的地位,從而能夠出席GATT代表理事會的會議。

1984年11月6日——GATT理事會決定,中國可以參加GATT所有組織的會議。

1986年1月10日——中國總理趙紫陽在會晤GATT秘書長亞瑟—鄧克爾是表示,中國希望恢複在GATT中的席位。

1986年4月23日——根據GATT第二十六:5(c)的規定,香港成為GATT締約方。

1986年7月11日——中國正式照會GATT秘書長,要求恢複其GATT成員國席位。

1986年9月15~20日——中國出席了在烏拉圭埃斯特角城舉行的GATT部長級會議,正式地全麵參與了烏拉圭回合的多邊貿易談判。

1987年2月13日——中國提交了關於外貿體製的備忘錄。

1987年3月4日——GATT理事會設立了關於中國締約方地位的中國工作組,邀請所有締約方就中國的外貿體製提出問題和質疑。

1987年7月——GATT任命瑞士駐GATT大使皮埃爾-路易斯-吉拉德先生為中國工作組主席。

1988年2月——中國工作組舉行首次會議。

1989年12月12日——中國工作組第八次會議舉行。

1990年1月1日——台灣根據GATT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以“台、澎、金、馬關稅區”名義申請加入GATT。

1990年9月20~21日——中國工作組第十次會議舉行。

1991年1月11日——根據GATT第二十六條5(c)的規定,澳門成為GATT締約方。

1991年2月13~14日——中國工作組第十次會議舉行。

1992年9月29日——GATT理事會建議成立工作組,以審議中華台北(台灣)所要求GATT成員身份和恢複其GATT觀察員地位。

1992年10月21~23日——中國工作組第十一次會議舉行。

1992年11月6日——中華台北工作組第一次會議舉行。

1992年12月9~11日——中國工作組第十二次會議舉行。

1993年3月15~17日——中國工作組第十三次會議舉行。

1993年4月15~16日——中華台北工作組第二次會議舉行。

1993年5月24~28日——中國工作組第十四次會議舉行。

1993年6月28日~7月1日——中華台北工作組第三次會議舉行。

1993年9月28~30日——中國工作組第十五次會議舉行。

1993年10月12~15日——中華台北工作組第四次會議舉行。

1993年12月15日——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在摩洛哥的馬拉喀什結束。

1994年3月15-18日——中國工作組第十五次會議舉行。

1994年3月——中華台北工作組第五次會議舉行。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馬拉喀什的閉幕會議上,中國同其他122個締約方一道,簽署了實施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結果的最後文件。鑒於世界貿易組織的成立,中國表示希望成為WTO的創始成員國。

1994年5月1~10日——GATT秘書長兼WTO籌備委員會主席彼得-薩瑟蘭先生訪華,向中國政府通報了中國加入GATT/WTO的情況。

1994年6月29日~7月1日——中國工作組第十七次會議舉行。

1994年7月29~30日——中國工作組第十八次會議舉行。

1994年12月17~21日——中國工作組第十九次會議舉行。中國與其他締約方未能就中國成為WTO創始國問題達成協議。

1995年7月1日——WTO決定接納中國為該組織的觀察員。

1996年3月20日——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非正式多邊磋商3月20日在日內瓦舉行。外經貿部部長助理龍永圖率中國代表團與世貿組織的20多個成員的代表團進行了會談。

1996年10月30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工作組第二次會議10月30 日至11月1日在日內瓦舉行。中國代表團和與會的20多個世貿組織成員就中國參加該組織的議定書草案和6個附件進行了深入討論。

1997年10月29日——中美兩國10月29日在華盛頓發表聯合聲明。在聲明中中美兩國認為,中國全麵參加多邊貿易體製符合雙方的利益。為了實現這一目標,雙方同意加緊關於市場準入、包括關稅、非關稅措施、服務業、標準、農業等問題和履行世界貿易組織原則的談判,以便中國可以在商業上有意義的基礎上盡可能早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1997年12月5日——世界貿易組織中的發展中國家成員12月5日在日內瓦發表聲明,一致支持中國盡早加入世貿組織。

1997年3月6日——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談判獲得進展,歐盟希望中國2000年加入世貿。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布裏坦6日在布魯塞爾就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正式談判在日內瓦重新開始發表聲明說,歐盟希望在2000年年底前就中國加入該組織達成一致。

1997年4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鵬會見世貿組織總幹事魯傑羅,李鵬表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政策是一貫的,但對中國的要求不能超越中國現在經濟發展的水平,更不能把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問題政治化。

1997年5月10日——亞太經合組織貿易部長會議5月10日下午在蒙特利爾閉幕。這次貿易部長會議取得了一些積極成果,特別是就加強與工商界的聯係取得了共識。中國宣布將於6月在煙台主辦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屆國際博覽會,就為亞太地區的工商界提供了一個貿易與投資合作的良好機會。中國的這一決定,受到了與會者的讚揚和支持。 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魯傑羅先生應邀參加了本次會議。魯傑羅指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已進入最後階段,他呼籲加速中國參加這一組織的進程。亞太經合組織的貿易部長們也都表示支持中國盡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1997年5月23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工作組第四次會議5月23日在日內瓦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中關於非歧視原則和司法審議兩項主要條款達成協議。

1997年8月1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工作組第五次會議8月1日在日內瓦結束。在這次會議上,中國代表團團長、首席談判代表龍永圖宣布了中國政府在進一步降低關稅、消除非關稅壁壘和取消農產品出口補貼等方麵采取的重大步驟。

1998年4月8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工作組第七次會議4月8日在日內瓦結束。工作組主席發表的聲明說,中國提出的一攬子降低關稅的方案得到工作組成員的普遍歡迎,它標誌談判取得有意義的進展。

1999年 4月10日——中美兩國政府簽署了《中美農業合作協議》,此舉被認為是我國加入WTO的前奏。

1999年5月8日——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使館。在這種不利的氛圍下,中美雙方談判中斷了4個月。

1999年9月——在新西蘭舉行的APEC峰會,中美首腦會晤決定恢複兩國間的談判。此後雙方在華盛頓又進行了一輪談判。

1999年11月10日~15日,中美兩國在北京進行了持續6天的緊張艱苦的談判,在兩國領導人的促成之下,終於在11月15日下午15時25分左右達成協議,從而為中國加入WTO掃除了最大的障礙。

2000年5月17日——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和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以壓倒性優勢通過決議給予中國永久性正常貿易關係(PNTR)。

2000年5月19日——中國與歐盟在北京就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達成雙邊協議。

2000年5月24日——美國眾議院通過給予中國永久性正常貿易關係的議案。

2000年9月19日——參議院以83票讚成、15票反對通過PNTR法案。2000年10月10日——美國總統克林頓正式簽署了批準給予中國永久正常貿易關係的曆史性法案,使之成為美國法律。這是永久貿易關係的最後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