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和稀少性的關係(續) 商業流通
從魁奈到二十世紀,經濟學說大部分受他的商品和貨幣的“流通”的比擬的支配。十九世紀後期,經濟學說開始接受“周轉”的比擬。一個是比作“水流”,另一個是比作“車輪”。車輪的比擬保持著水流的比擬的一方麵——一種比較不變的總量,由車輪的大小來代表,可是,加上另一種量,一種動力,它推動或開慢或停止那車輪,就是,改變流通的速度。丟掉物質的比擬來說,周轉的意思是交易的重複率。
為了構成這種公式,需要有人為的、一種程序的開始和結束的概念,這種程序實際上卻沒有開始也沒有結束;需要有一種總的可是變動的數量,車輪的大小,在一段時期內繼續存在;需要有足夠的部分的重複,它們的總和,在這期內,將等於那總的數量。用一種可以幫助了解的物質的比擬來說,它是“速度”或“周轉率,”可是,不用比擬來說,它是重複率或者再現率。上麵所講的這種公式不是自然的“副本”。
它隻是由統計的想像所創造的一種人為的解釋,以便有助於控製自然或營業。在這方麵,周轉率,或者更恰當地說,重複率,實際上損壞了以前一種經濟機械論所有的物質的類比,例如平衡、流動、傾向、循環,它們的時間因素沒法量度。它給種種數理的學說,例如程序、趨勢、周期、變動率、速度、遲延、預測等,開辟了道路,根據這些學說個人或聯合一致的行動可以相當地控製這種程序。
事實上,這種重複率的概念,已經差不多消滅了商品和快樂主義經濟學家所用的一切名詞的舊的意義。這種概念起源於企業的實際經營,然後由經濟學家加以理論的分析。周轉這個名詞似乎最初是在零售業中使用的,在那裏周轉率是作為銷貨的價值等於存質的平均總值所需要的平均時期。存貨的價值是商業“資本”的一部分,銷貨的價值是這一期內的總收入。如果全部資本價值(包括原料和生產工具)的周轉率是每年五次,那資本所賺的利潤就能五倍於一個每年隻能周轉一次的競爭者的資本所賺的利潤,結果前者就能以較低的價格或較高的利潤售貨。
近年來這種觀念已經被應用於勞動的周轉,可是,我們的主要問題是把它應用於所有權的和產業的周轉。周轉率是重複的速度。所有權的周轉是所有權移轉的率。一種相當經常的銀行存款額,假設三百億元,在一年中完成價值七千五百億元的所有權移轉,就是全部存款額每二十五天周轉一次。這表示平均地說,全部銀行款額,為了支付商品和證券所有權移轉的代價,每年從存戶的賬上付出十二次;假使沒有這個公式,貨幣的數量就會似乎總是經常不變,像一種流通額。
這種所有權的周轉率,或是交易的重複,可以區別為資產的周轉。它是以元計量的,是稀少性價值的周轉。可是,技術的或產業的周轉是以工時計量的。我們以前估計一百二十年中全國的效率提高了五倍,這種效率的提高是新發明和管理的結果。這些發明大多數需要大量生產工具的設備,這種工具的製造又需要很多勞動,它們是中間產品,最終的消費者必須通過它們才能得到更多的消費物品。因此,老現象以新的重要性出現——折舊和陳廢。財富的總額似乎可能每年增加百分之四,可是這增加部分係由新工具構成,替代折舊和陳廢的工具。舊的被新的替代的率是產業的周轉,意思等於龐·巴維克的“平均生產品”。米契爾曾估計“美國人口用來工作的人造的設備,代表一種價值,等於它的賺錢者的三年至四年的努力。”
既然在其他國家這種估計高到六年或七年,既然我們不僅包括設備而且也包括材料,直到送達最終消費者為止,我們不必等待進一步的調查,就可以估計材料的周轉率是每五年一次。換一句話說,如果以工時計量的出產的物質的周轉是五年一次,那末以元計量的所有權的周轉就是五年中大約七十次。所有權方麵的買賣的交易的速度七十倍於技術方麵的速度。合法控製權移轉的速度七十倍於貨物生產的速度。這種產業的和所有權的周轉的雙重公式,使得“運行中的機構”的概念可以實行,它具有兩麵,運行中的設備和運行中的業務。運行中的設備是全部固定資本和財產,可以用生產它們所需要的工時計量,這是比較固定不變的,雖然其中的部分以不同的周轉率在變動。運行中的業務是全部作為資本的資產,可以用貨幣計量,這是比較固定不變的,雖然其中的部分由於買賣在不斷地變動。所有權的和產業的周轉的相互關係,運行中的設備和運行中的業務的相互關係,由於限製的和補充的因素的原則,是運行中的機構。“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這兩個名詞有時候被用來區別一個運行中的機構的這兩麵。可是“內部經濟”結果是工程經濟,有關管理的交易,生產使用價值;外部經濟成為所有權經濟,有關買賣的交易,維持或者盡可能擴大資產的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