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和稀少性的關係(續) 李嘉圖和馬爾薩斯
在斯密以後,從馬爾薩斯和李嘉圖起,經濟科學開始十九世紀的意見衝突,終於造成現今的稀少性和效率的區別。馬爾薩斯和李嘉圖是親密的朋友,可是他們在每一點上意見不同。十九世紀政治經濟學從滑鐵盧戰役後那一段蕭條和失業時期內他們的談話和著作中發展起來。馬爾薩斯曾被人們認為頭腦不清;李嘉圖曾被稱為經濟學裏的最偉大的邏輯學家。可是,馬爾薩斯之所以頭腦不清,是因為他發現政治經濟學是一種極其複雜的和矛盾的科目。
李嘉圖之所以很有邏輯是因為他避免複雜的部分,假定了一種單一的極其簡單的原則,從這一原則可以推論一切。然而他的原則並不簡單。它包含物資和所有權的矛盾。古典派經濟學、共產主義經濟學、工團主義經濟學、單一稅經濟學,都是從這個矛盾中推論出來的。困難的問題是方法——怎樣用一種簡化的方法把馬爾薩斯的複雜性和李嘉圖的邏輯結合起來。各人都是一位具有新見解的天才;可是各人的見解都受了他們慣於假設的不同的社會哲學的影響。
馬爾薩斯是一位牧師、人道主義者,因為他的時代的窮困和失業而感到痛苦。李嘉圖由於在證券交易所巧於經營而成為百萬資本家。馬爾薩斯是有神論者,李嘉圖是唯物主義者,他們從相反的角度看同樣的事物。他們的分歧發源於他們的地租學說,擴充到他們對價值、供求和失業問題的理論。兩個人差不多同時發現各人的地租理論,可是,馬爾薩斯在1815年發表他的理論,而李嘉圖在1817年發表他的相反的理論。然後,馬爾薩斯於1821年在所著《政治經濟學原理》中予以答複。
他們各人在同時代討論這個問題,李嘉圖1816—1823年致馬爾薩斯的書信可以證明。他們的地租理論可以區別為馬爾薩斯的“級差豐裕論”和李嘉圖的“級差稀少性論”。它們結果實在是一樣。可是,它們對供給和需求采取相反的見解——這種見解直到今天仍然存在。李嘉圖的理論,經過馬克思和工程師泰勒的手,變成了科學管理的效率論,經過亨利·喬治的手,變成了單一稅。馬爾薩斯的地租學說,經過心理經濟學家以後,在克拉克手裏成為他的特殊生產力論。馬爾薩斯的地租學說是由斯密和魁奈的學說引起的,誠如馬爾薩斯所說,他們賦予地租一種壟斷的性質。可是,馬爾薩斯的興趣在於維持對小麥的保護稅則,有利於農業和地主,而李嘉圖的興趣在於免稅輸入小麥,以便減低製造家生產的工資成本。
馬爾薩斯因此區別了三種壟斷:人為的壟斷,像一種專利品;自然的“全部的”壟斷,像法國的某些葡萄園;局部的壟斷,“相當地適用於地租”。馬爾薩斯說,土地的稀少不足以說明原料品的高價格。這種高價格必須根據人口的原理來解釋。地力生產的生活必需品多於維持土地上從事勞動的人所需要的數量;這些必需品具有從他的人口論推論出來的那種特殊的能力,能“比照所生產的必需品的數量,產生若幹的需求者。”地力的這些特質因此和一切人為的或完全自然的壟斷的性質不同,因為後者自己不創造需求,而地力卻自己創造。因此,壟斷者所得的價格隨著豐裕而減少,隨著稀少而增加,因為“需求是在生產以外的,和生產本身不發生關係的。”
可是,“就嚴格的必需起來說,需求或需求者的存在和增加,必須決定於必需品本身的存在和增加。”因此,食糧和其他必需品超過生產成本的高價的原因,“在於它們的豐裕,而不在於它們的稀少,”並且,因此“跟人為的……和自然的……壟斷所引起的高價根本不同,”後者的原因是稀少而不是豐裕。馬爾薩斯根據這一重大的區別,提出問題,他問:是不是地租不是一種壟斷、或者名義價值、或者僅僅一種移轉,而“相反地是一種顯明的指標,表示上帝賜予人類的一種最難估量的土地的特質——它能維持比耕種土地所需要的人數更多的人?”馬爾薩斯承認了一個第三種特殊性質,也是從他的人口論引伸出來的——比較肥沃的土地的“比較稀少性”或者“局部的壟斷”。這是由於人口的擴張而起,人口擴張使人們不得不耕種到生產力較差的土地。他說:
“肥沃的土地豐裕的時候,當然沒有人會向地主繳納地租。可是……土壤和地點的不同,在任何國家,都必然會存在。……資本的積累超過了可以在最肥沃的土地上適當使用的程度,超過了最有利的地點所能吸收的程度,必然要減低利潤;同時人口增加超過生活資料的增加,經過一定的時期,必然要減低勞動的工資。”結果,“生產的費用將因此減少,可是生產物的價值,就是它所能支配的勞動的數量,以及穀物以外其他勞動產品的數量,不會減少,而會增加。”因此,對於最後耕種的一部分土地不會繳納任何地租,雖然這部分土地上的工資和利潤都低。可是,既然食糧的價格(依據在交換中“支配”勞動的能力計算)已經增加,這種價格由比較肥沃的土地的耕種者收入,他就或者向一個地主繳付地租,或者不再做“單純的農民”,而變成既是地主又是農民,“一種很普通的雙重身份。”
然而,即使地主們在地租的名義下取得的這些“局部的壟斷”,“既不是一種單純的名義(稀少性)價值,也不是一種不必要地和有害地從一類人轉移給另一類人的價值,”像在全部的壟斷中那樣。它們是“全國財產的全部價值中最實際和最必要的一部分,由自然法則安排在土地上,不管那土地歸誰占有,不管所有人是地主、君主或是耕者。”這樣,馬爾薩斯根據稀少原則說明人為的和自然的全部的壟斷,他說明地租的部分的壟斷,卻根據一種級差豐裕的原則:級差的豐裕隻應用於地力。地力創造人口,可是壟斷不創造。他的人口原則用來說明食糧的高價係由於不得不趨向較低的耕種邊際;可是上帝的恩惠卻說明了比邊際土地較好的土地上所繳付的地租。李嘉圖讀到馬爾薩斯的地租理論以後,馬上就寫信給馬爾薩斯說:
“我認為……地租決不是一種財富的創造;地租總是已經造成的財富的一部分,人們享受地租必然會影響資本的利潤,可是並不因為這點就對公共利益不利。……那些主張穀物自由貿易的人的理由至今還仍然有力,既然地租總是從資本的利潤中抽出的。”他又寫道,“地租總是一種財富的移轉,決不是財富的創造——因為在它作為地租付給地主以前,一定先構成資本的利潤,其中一部分付給地主,隻因為有人耕種了質量較差的土地。”
因此,馬爾薩斯利用農業中報酬遞減的事實,使地主的利益和公共的利益在維持較大的人口這一點上趨於一致,而李嘉圖後來(1817年)在著作中使“地主的利益……和消費者與製造家的利益總是對立的。……所有的人……除了地主,將由於穀物漲價而受到損害。地主和公眾之間的交道不像貿易上的交道那樣,賣方和買方可以說是同樣獲得利益,而是損失完全在一方麵,利益完全在另一方麵。”同時,李嘉圖著手創立他的價值和地租的理論,要能配合他自己和馬爾薩斯的這種分歧。他不得不發明一種新的“地租”的定義。他區別了土壤的用得盡的能力和“原有的和不滅的”能力。用得盡的能力不是馬爾薩斯假設的神對人的無代價的恩賜——而必須由構成土地改良的那種同樣的勞動加以補充或恢複。用不盡的能力似乎是像那些法國的葡萄園那樣,它們的地力需要補充恢複,可是它們的日光、地形和地點是用不盡的。地租應該適用的隻是這些用不盡的能力;這些應該認為是馬爾薩斯的所謂“局部的壟斷”,兩者的區別在於馬爾薩斯認為地租是對神造的地力的一種報酬;可是李嘉圖認為土地生產力是人造的,它的報酬是利潤和利息。
可是,李嘉圖的地租不是人造的。因此,李嘉圖認為,馬爾薩斯在價值論上是錯誤的。他的價值論實際上是當時“流行的”觀念,把價值的起源放在消費者的欲望裏。可是,現在李嘉圖把它的起源放在勞動的努力裏。所以馬爾薩斯以商品在交換中支配勞動或貨幣的能力為價值的尺度;可是李嘉圖認為價值是生產商品中物化的勞動成本量。馬爾薩斯的地租以它所能支配的貨幣或勞動量為尺度;李嘉圖的地租以它的生產所費的勞動量為尺度。李嘉圖說,那流行的觀念混淆了價值和財富,並且
引起那矛盾的說法,所謂“減少商品的數量,也就是減少人類生活的必需品、便利品和享受品的數量,可以增加財富。”可是,如果你“把效用的數量……亞當·斯密所謂使用價值的數量增加一倍,”你並“不使價值增加一倍,如果它的生產所需要的勞動量並不較多。”然後他繼續說,“一國的財富可以用兩種方法來增加:……使用較大一部分收入,來維持生產的勞動,那不僅會增加全部商品的數量,而且增加它的價值;或者,不增加所使用的勞動的數量,而使原有的勞動提高生產力,這樣將增加商品的數量,可是不增加商品的價值。”李嘉圖在這裏對一方麵“價值”和另一方麵“效用”、“使用價值”及“財富”所作的區別,曾使某些經濟學家感到不安,以致他的“價值和財富”那一章似乎混淆不清。可是,麥卡洛克卻認為這種區別是李嘉圖對經濟科學的一項重大貢獻,我們認為人們一般地也承認這一點。實際上那是作為私人資產的財富(不是公共財富)和作為生產的勞動成本的價值(不是在交換中支配勞動的能力)之間的區別。
“這區別的發現,”麥卡洛克說,“在以前幾乎無法了解的神秘問題上放出了一片光明。……洛克和斯密的研究為財富的生產所做的工作,李嘉圖的研究把它放在財富的價值和分配上麵去做。”李嘉圖在這種分析中企圖達到的目的,是價值作為使用價值和稀少性價值的一種倍數的意義。可是,他的稀少性價值是自然對勞動的生產力的抗拒,而以前價值的意思是消費者的欲望。
他認為,按照亞當·斯密的意思,“使用價值”是指效用;它的意義是國家的財富的豐裕,因為,若是你把使用價值的數量增加一倍,就是把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數量增加一倍。因此,使用價值和物質的數量成正比例,譬如兩百萬蒲式耳小麥的使用價值比一百萬蒲式耳的使用價值多一倍。使用價值的意思是必需品和便利品,它們構成國家的財富。可是,李嘉圖的兩百萬蒲式耳的“價值”仍然不變,如果生產它的仍然是同樣數量的勞動。若是這樣的話,一蒲式耳的價值就降低了一半,因為隻需要一半的勞動來生產它;因此它隻能換得一半那些價值沒有變動的其他的東西。雖然它的使用價值不變,它的交換價值已經降低了一半;或者,反過來說,雖然它的交換價值不變,它的使用價值已經增加了一倍。因此李嘉圖的“價值”不是單獨的使用價值,也不是單獨的交換價值。它是用蒲式耳計量的使用價值量乘以用勞動力計量的單位交換價值的一種倍數。李嘉圖的交換價值的概念,和馬爾薩斯的相反,發源於他的“自然抗拒人類的勞動”的概念。
他從馬爾薩斯本人獲得這種觀念,可是他在邏輯上貫徹了馬爾薩斯的人口過剩的學說,把自然的哲學從“豐裕”改變到“吝嗇”。這裏顯然馬爾薩斯是頭腦不清,因為他想要調和神的恩惠和地租。可是,李嘉圖是合乎邏輯的,因為他是一個唯物主義者,認為稀少性和“自然抗拒人類的努力”是同一回事。像李嘉圖那樣,我們可以說,在自然阻力較大的地方,所需要的(或者馬克思所謂“被物化的”)勞動力,比在自然阻力較弱的地方所需要的勞動力較多。或者,我們可以說勞動的生產力和自然的阻力成反比例。如果生產力增加一倍,那意味著自然的阻力減少了一半。那末,也同樣可以像李嘉圖那樣說,交換價值和勞動的生產力成反比例,或者和自然的阻力成正比例。結果,李嘉圖除了把價值作為“使用價值數量乘以交換價值”的一種倍數的概念以外,同時又有把勞動作為“勞動力的數量乘以自然阻力”的概念——或者,如他自己所說,作為勞動力的數量乘以勞動生產力的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