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問題(2 / 3)

量度相對稀少性上的變化,元是恰當的單位。一個表示腦力、體力和管理的勞動的平均生產能力的變化;另一個表示貨幣的平均購買力的變化。創立了平均工時作為一種計量單位以後,怎樣把公式應用於生產程序呢?馬克思是第一個人分析了這種技術的社會程序,這個我們現在叫它效率,可是他叫它“剩餘價值的創造。”馬克思創立了兩種概念,“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以便發揮他的剩餘價值的觀念,可是,總的來說,根本不過是效率的概念。他說:

“生產資料與勞動力,不過是原資本價值放棄貨幣形態,轉化為勞動過程各種因素時所采取的不同的存在形態。轉化為生產資料(即原料、輔助材料與勞動手段)的資本部分,在生產過程中,不會變動它的價值量。所以,我把這一部分叫做不變資本部分,或簡稱為不變資本。反之,轉化為勞動力的資本部分,卻會在生產過程中,變動它的價值。它會再生產它自身的等價,並在這以上生產一個超過部分,一個剩餘價值。那是可以變動的,可以大可以小的。這一部分資本,會繼續由不變量,變為可變量。

因此,我稱它作可變資本部分或簡稱它為可變資本。這兩個資本構成部分,從勞動過程的觀點看,是當作客觀的因素和主觀的因素,當作生產資料和勞動力來互相區別;從價值增殖過程的觀點看,就是當作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來互相區別。”人們不應該推論,馬克思所用的“不變”和“可變”這兩個名詞,意思有些像古典經濟學家的“固定”和流動資本。他所謂“不變”資本,意思是指固定資本的折舊和陳廢結合上“流動”資本中轉移到工廠或農場的生產物裏去的一部分。這樣,用他的例證來說明,一套機器形式的固定資本的全部價值也許是一千零五十四元,可是,在若幹產品的生產中機器的耗損隻是五十四元。這種耗損的價值就是他所謂“不變”資本,資本家在生產中的墊支。

假定說,一個資本家像這樣在生產過程中墊支五百元。這個數目被分為:“不變”資本四百一十元,“可變”資本九十元,生產過程完畢後,原來的資本已經從五百元(C)增殖到五百九十元(C1)。那增殖部分九十元是“剩餘價值。”可是,那不變資本(四百一十元)本身包含三個組成部分,原料的價值,三百一十二元;輔助材料的價值,四十四元;機器耗損的價值,五十四元。我們把這些叫做原料和損耗。那全部價值四百一十元是他為了價值的生產而墊支的不變資本。既然所使用的機器的總價值假設是一千零五十四元,而生產過程中所耗損的隻值五十四元,還有殘餘的價值一千元,“仍然保存在機器中”。

耗損的價值是“不變的”,正因為它不是“固定的”。它“流動”,就像原料的價值流動一樣。所謂“流動”,他的意思和魁奈一樣,是指“價值”的轉移,不增多也不減少。根據同一理由,材料(原料和輔助材料)的價值是“不變”資本。這些價值的總和四百一十元,在生產過程中,毫無變動地被“轉移”到生產物中去。可是,購買勞動力所付出的那九十元是“可變”資本。它是可變的,因為它是活動的力量,不斷地把不變資本改變為一種“可變的量。”他把這種活動的過程叫做“主觀的因素”,而“生產手段”(材料和耗損)是過程中的“客觀的”因素。

從資本家所購買的“資本的要素”的觀點來說,客觀的因素是生產手段和勞動力;從“創造剩餘價值的過程”的觀點來說,這些同樣“要素”是“不變的和可變的資本。”擴充到一個時期的整個社會程序,馬克思認為就是材料和耗損的那種“不變”資本,用光全部“殘餘的機器”(比照他的例證來說,是一千元),把它的價值轉移到全部社會生產物裏去。這樣,所謂“固定”資本,通過“耗損”的概念,被馬克思變成了和“材料”一樣的“不變”資本的概念,因為兩者的價值都轉移到社會產品裏去,不增多也不減少。這種社會程序,我們將效法晚近的經濟學家,把它叫做“社會技術周轉”。馬克思的理論的基礎顯然是回到魁奈的“流通”的概念,這種概念斯密已經悄悄地放棄,代以分工。他把“價值”這個名詞,像李嘉圖那樣,看作等於把材料和耗損的“不變”價值轉移為生產物的價值的整個社會程序中生產物裏所包含的勞動力量,這種價值我們把它變成他的社會使用價值的出量,相對於他的社會勞動力的工時的入量。這又是現代的效率的意義。顯然,這裏效率的概念是他的“剩餘價值”概念的起源。如果使用價值的“出量”被稱為“價值”,因為它是勞動所創造並且用工時來計量,而“入量”被稱為“可變資本的價值”,因為它是在生產程序中供給工人生活的工時成本,那末,出量和入量的差額也許可以稱為“剩餘價值”,因為它屬於雇主,不屬於工人。

馬克思的一個難題是,怎樣處理工廠外麵所發生的變化。他的創造剩餘價值的程序隻發生於工廠或農場裏麵生產進行的地方。他對於這種外麵的勢力,用兩種理由解說: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以及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之間的不變的比例。他給予“必要勞動時間”一種雙重意義,並且為它辯解。

一種是生產全部社會生產物的價值所必需的勞動時間,包括“剩餘價值”在內。這會包括由於耗損而用光“固定”資本所需要的時間。另一種是僅僅生產他的勞動力的價值,就是他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不管就哪一種情況來說,“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都受社會條件的限製。這些在個別工廠外麵的社會條件,我們依照他的說法,可以區別為三重的:自然條件的變化,發明和陳廢的變化以及一般物價水平的變化。關於自然條件上的變化,他用農業生產中的變化作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