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理論分析和假說提出(3 / 3)

從地方政府競爭理論出發,政績是省級政府官員晉升的關鍵因素,要不就很難解釋政府晉升和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的高度關聯性。反過來“晉升錦標賽”這個機製要有效,則必須從事先規定好的標杆出發來評定官員的績效,否則這種製度的可信度就將大大降低,製度的激勵效果也將大打折扣。然而開始有越來越多的文獻證明,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周黎安就感歎道:晉升錦標賽有效實施的最大威脅之一“就是晉升錦標賽不能公平、公正和公開地推行,地方官員的晉升與經濟績效無關,而是由其他一些人為因素決定,比如‘跑官買官’,‘關係’勝於‘政績’,使得錦標賽變得形同虛設”。

已經有學者的實證研究開始嚐試證明縱向的政治聯係、個人關係才是省級官員升遷到中央的主要因素這一命題。Opper和Brehm兩位作者利用1987—2005年間我國212個省級領導人的1101個觀測點的麵板數據,證實了“關係”而非政績才是官員晉升的關鍵因素。文章將政治關係、經濟績效和個人資曆等變量都代入到probit回歸方程中,關鍵的政治關係用兩類指標度量:是否團派,與政治局的聯係。結果表明,政治關係高度顯著,而經濟績效不顯著甚至為負。而對於為什麼當地經濟發展好的官員更容易得到提升這個問題,黃信豪也用事件史分析方法(event history analysis)對1978年至2008年曾任黨政正部職之領導精英進行了實證研究。他的研究表明,所謂的快速晉升至領導人者,都是黨重點培養的幹部。也就是說,這些在錦標賽中獲勝者都是黨放到經濟發展好的地區進行“鍛煉”的,而不是相反因為其政績突出才獲得提升。如果晉升錦標賽真不是以官員治理地方的績效為標準,那麼這個製度的可信度就值得懷疑了,我們可以推斷出會出現這樣一個現象,這就是在經濟增長競爭中,一些官員會傾向於把財政收入更多地用於公務消費或其他增進個人福利方麵,而非投資於生產性的社會基礎設施、改善營商環境和提供更好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方麵,另外一些官員則會相反,熱衷於當一個能力強,體恤民情,對當地經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好官員。這一想法被徐現祥模型化了,他的研究表明,在經濟增長競爭中,理性的異質的地方官員可能會對相同的激勵做出不同的反應,所以競爭本身並不一定促使地方官員致力於轄區經濟發展。

從上述對“財政分權體製”和“晉升體製”兩方麵的闡釋可知,“中央—地方”可信承諾確實對地方政府行為產生了影響,所以我們可以據此提出本書的假說1。

假說1:“中央—地方”承諾的可信度將會深刻影響到地方政府行為,即承諾可信度的提高將更有可能激勵地方政府伸出“扶助之手”。

三、財政分權和政治晉升對地方政府行為的影響

影響地方政府行為異質性的因素是複雜的,現有的文獻較多從財政激勵的角度對此展開了一定的研究。由於中國是一個地域遼闊的大國,各個地區的產業結構、經濟發展水平、所有製結構乃至製度文化都有很大區別,所以合理的判斷是,任何一項全國性的製度在不同的地方應該推行的方式或手段可能不太一樣,所造成的製度影響也不盡相同。Cai和Treisman的研究證實了這一想法,他們從資本流動性入手,發現將地區稟賦差異(自然資源、基礎設施、人力資本等)考慮後,轄區間的政策趨同就不再存在,處於稟賦條件劣勢地區的政府會放棄參與政府間的競爭,把更多的公共資源轉化為在職消費,從而變成掠奪型政府。王文劍、覃成林運用中國1997—2003 年的省級麵板數據也證實了這個觀點,他們得出的主要結論是:非農產業和非國有製經濟越發達,地方政府“攫取之手”就越少,財政分權體製對於東、中西部地區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是不相同的。張晏和龔六堂在改進了對財政分權的度量方法後,重新對中國財政分權程度與經濟增長的關係進行了衡量,他們的考察對象是分稅製。研究結論為,財政分權效應存在顯著的跨時差異和地區差異:分稅製前後財政分權的效應顯著不同,而分地區的研究則表明,東部各省的財政分權優勢也要高於中西部地區。

關於晉升對地方政府行為影響的研究,主流文獻都支持晉升將對地方政府行為產生縱向的促進作用,從而促進當地經濟增長,這在上文中已有諸多論述,但是也有研究者利用江蘇省1990—2005年的52個縣(市)領導的升遷與經濟增長的數據,得出了經濟增長和官員升遷負相關的結果。這不得不讓我們高度重視影響地方政府官員行為的真正機製。

結合上述的分析,本書提出假說2和假說3。

假說2:在控製了相關因素後,財政分權程度對地方政府行為產生影響,即財政分權程度越高,地方政府越有可能伸出“扶助之手”。

假說3:在控製了相關因素後,晉升機製對地方政府行為產生影響,即晉升激勵越強,地方政府越有可能伸出“扶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