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每逢逛商店都給孩子買東西
家住紐約市的心理學家丹尼期·沙爾曼說道:“雙職工家庭的家長常常會有這種愧疚感:他們認為自己在外工作一天,沒有時間呆在家中陪孩子玩,每次逛商店的時候,怎麼著也得給孩子買些東西做補償。”
習慣性地給自己的孩子買各種禮物,可能會使你感到自己慷慨大度、關愛孩子,但你的孩子逐漸就覺得他或她應該得到這些禮物,而且需要你不斷地給他或她買。如果哪次你逛商店時,忘記給他或她買禮物了,恐怕回家就碰到麻煩了。
●向孩子說明花錢需要慎重考慮
從一開始就讓孩子清楚地認識到,你去商店給他或她買東西,是一件經過認真考慮才決定的事情。在你決定是否要給孩子購買諸如自行車、電腦之類的大件商品時,可以把自己經濟上的一些打算告訴他或她。
然而,如果孩子的確需要某種商品,而且你也支付得起的話,就不要以“我們家太窮了”之類的借口來敷衍了事。如果孩子們看到你隨心所欲地給你自己買東西,那麼他們就會說你也應該滿足他們的需要。你應當提醒孩子,物質財富的富足,並不是保證幸福生活的關鍵所在。向孩子強調,有些物品沒有多大價值,根本不值得去買。讓孩子知道哪些物品值得買,哪些物品不值得買,最終可讓孩子成為一位用錢儉省的消費者,以及經濟上考慮周全的儲蓄者。
如果你認為孩子提出的請求是合乎情理的,那麼你可以給他提供一個掙錢的機會,讓孩子用靠自己勞動掙來的錢購買所需要的物品。你可以對孩子說:“今天我不能出錢給你買那條牛仔褲。但是,倘若這個月每天晚上你都能在廚房幫我忙的話,到月底我就去把它給你買回來。”這也有助於鼓勵你的孩子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
●向孩子簡單解釋
一位爸爸向他年僅4歲的兒子解釋說,兒子所相中的那個書包“樣式不好看,設計不合理,顏色太鮮亮,裝不了多少書,而且做工也不太精細。”在一家雜貨店,一位媽媽告訴自己的小女兒說,自己不能給她買她看中的一對條狀發夾,因為“已經有一對條狀發夾了,再買就是多餘的了,而且為此會浪費家中的錢,浪費行為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這類解釋,讓大人聽起來都有點口羅嗦,說給孩子聽時,更會讓他們如墜雲霧之中,茫然不知所措。在這種需要拒絕孩子請求的時候,最好十分肯定地說聲“不”,然後給孩子提供你能想出來的、最為簡單的解釋:“這對你不太合適。”這種拒絕,讓孩子沒有理由去覺得靠哭鬧、糾纏或哀求能夠達到他或她的目的。
●一旦你拒絕了孩子,就不能隨便改口
你對孩子見啥要啥、永不知足的不良習慣做出的反應,可以給孩子傳遞十分重要的信息:“如何表現才能得到東西,以及如何表現一無所獲。”沙爾曼說。讓孩子在一番無理哭鬧之後心想事成,就等於在告訴孩子:他或她越把家長的生活搞得一團糟,就越能夠達到自己的目的。
如果你覺得自己時常屈服於孩子的無理要求,那麼你應當檢查一下自己這麼做的原因。“主要原因就是想避免孩子鬧騰,並且怕傷了家長與孩子間的一團和氣”沙爾曼說。但家中因你的退讓而贏得的、暫時的清靜和平,卻要付出高昂的代價——它讓孩子覺得,自己隻要鬧騰,就能夠達到目的。“如果孩子硬要鬧騰,那你最好就讓他或她鬧騰去吧!”沙爾曼建議說,“即便你的孩子躺在地上又哭又鬧。而且旁觀者都認為你是最可惡的家長,你都必須堅持你的正確決定,不能再隨便更改。”
“如果覺得有必要,那就獨自離開商店,”伊利諾斯州的家庭療法醫
師米歇爾·戴維斯說道,“有時為了達到教育孩子的目的,你暫時給自己找些麻煩也是值得的。”
作為一位家長,你的職責就是幫助孩子知道什麼值得得到,然後向他們指明得到它們的正確途徑。他們將要學會的重要一課,就是一分勞動一分收獲,一滴汗水一點回報,僅靠不停地向家長張口要這要那不僅不光彩,而且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