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新中國成立後古村落變化
以上我們談到河陽古村落所遭遇到的四次戰爭。這些戰爭都是以外在暴力的形式對河陽朱氏家族造成衝擊。河陽朱氏利用家族的凝聚力和民族的實用智慧,一次又一次地度過了危機。但是真正對河陽朱氏家族有著深刻影響的變革卻是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後。
解放後的“土地改革”、“大躍進”、“文化大革命”和“改革開放”,這些運動無不對河陽古村落的命運產生著重大影響。
1949年5月9日(農曆4月1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第11軍第23師和第12軍第34師進駐縉雲縣城,河陽隨即解放。1949年7月,縉雲縣人民政府成立了。1950年1月,政府組織武工隊,配合工作隊深入農村開展土地改革工作。土地改革以前,河陽朱氏家族有土地32萬把,約合4000畝,分布在132個村莊。當時河陽有人口1400多人,人均土地有2.85畝。也就是說,周邊很多村莊的土地均歸河陽朱氏家族的公常所有。這些土地或者是繼承祖產得來的,或者是做官掙得的,或者是省吃儉用積攢來的,或者是經商致富用錢置換的……不管這些土地是怎樣到了河陽朱氏家族手中,這種現象——即少數人占有大量土地,而大多數人占有少量土地或者沒有土地——總是不合理的。因此,人民政府要進行土地改革。
1951年1月,河陽村土地改革正式開始,到5月份土地改革結束。土地改革大約循著這樣的步驟:由農會進行田產登記,劃分階級成分,組織沒收地主土地財產,收繳地契,然後分配土地,再由政府發放管業證。土地改革時,河陽有地主18戶,富農8戶,公常15個。這個數字也可以說明在過去,河陽朱氏家族公常田產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土地改革以後,河陽村留田1820畝,劃出田2180畝。
到了1958年“大躍進”時,又劃出土地300多畝。這說明過去河陽人之所以經濟上較富裕,是因為他們占有了大量的土地資源。或者說,他們占有大量的土地資源,這本身就是他們富有的一種標誌。
現在將大部土地從河陽村劃出去,朱氏家族的經濟基礎明顯受到削弱,河陽朱氏的家族製度自然也難以維持。
經過土地改革以後,分得土地的農民們逐步走上了互助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原來是私人土地,現在都歸村集體所有,原來是家族所共有的公常,現在也沒入到村集體。雖然組成村集體的人大多數還是姓朱,但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相互之間不再依托在血緣關係上,而是新型的合作社成員或者人民公社社員之間的關係。中國共產黨是反對家族製度的,原來的族長和家長都不複存在了,代之而起的是鄉村一級的行政管理。中國共產黨是唯物主義者,是反對封建迷信的,河陽朱氏家族的許多祠堂都改為他用。其中有10個祠堂在土改時被分配給那些無房居住者,有5個祠堂或作為學校,或作為糧倉,或作為鄉村集體的工廠。祠堂裏的祖宗牌位匾額統統拆除,祭祀活動完全停止,舊社會遺留下來的組織如“元宵會”、“裏西岩會”、“十七相會”等都銷聲匿跡了,一些宗教組織如“同善社”、“十二婆素”等也被取締了。
在1958年至1961年三年自然災害中,河陽人同全國人民一樣,經曆了一場大的磨難。1958年9月,接上級命令,不到一個月時間,縉雲縣以區為單位成立了六個人民公社,河陽村改名為新建人民公社河陽大隊。河陽村的土地、農具、財產全部歸公社所有,在生產時搞“大兵團作戰”,全公社統一調用勞動力,實行軍事化管理,在生活上實行共產化,大辦公共食堂,實行供給製,吃飯不要錢。
當時河陽大隊共開設了三個食堂,社員家中的所有存糧全部交給食堂,個人家裏不準動煙火。學生全部在學校食堂就餐。社員勞動不計報酬,隻給一日三餐飯吃,能勞動而不勞動者是不能吃飯的。
到1958年底,食堂基本上還能保證村民吃上飯。1959年上半年,由於缺糧,由吃飯就改成吃粥吃雜糧。到1960年春,便出現饑荒,連粗糧也吃不上,隻能靠吃草根、吃糠來充饑。1960年冬,河陽大隊社員朱恩福的妻子在家餓死,為了多得食堂裏的一勺粥,他家人竟將死人藏在家中隱瞞不報。1961年春,社員朱唐水餓得實在沒有辦法,將別人嘔吐在河陽大橋頭的東西吃下去,最終他還是餓死了。朱美卿將一間屋子以一百元錢賣掉,買了五元錢一隻的兔腿吃,不到一個月,他也餓死在八角亭祠堂。由於營養極其不良,河陽大隊許多社員患上浮腫病。因為吃糠咽菜,連大便都拉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