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班規有哪些必要
俗話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又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管是自然、社會,還是宇宙都有其自身的規律和規則存在,班級當然也是如此。為什麼要建立班級的規則和程序呢?原因有下列三點:
教師的期望需要明確
教師對學生不管是在行為、學習還是態度上都有著很大的期望,而班級規則的建立,可以通過文字將其明白地表示出來。有些教師或許覺得學生都知道到校的目的,其實情況並不是這樣,有些學生對學校和教師的期望並不是很清楚。所以作為教師來講就應該從學生的角度,談一下初中、高中學生的生涯規劃,以使學生消除在人生目標方麵的模糊不清。而班級規程以及程序的建立,在理想層麵上可以讓學生對教師的期望有相應的了解,並朝著這個明確的目標不斷努力。根據教育心理學上的“皮格馬利翁效應”學生會依從教師所給予的期望來表現自己,由此可知教師的期望對學生學習效果的重要性。
可供學生依循
要想讓學生少犯錯誤,必須要讓其明白是非的界限。製定班級規則和紀律,在實際層麵上就可以起到這個作用,讓學生有所遵依,避免動輒得咎,並且在行為之初,就可預期可能導致的後果,從而使學生真正做到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由於製定了明確的規則要求,教師也可以依此來規範自己的處理模式,使主觀情緒的影響盡管減少。
與班級學習目標相結合
促進學生的學習效果是班級管理的主要目標之一,而要達到這個既定的教學目標,班規的製定就應該與教學目標相結合,把學生向德、智、體、美均衡發展的方向培養,也就是使其具備現代人的十大基本能力,隻有把此作為班規的努力方向,才能讓學生明白自己的學習目標究竟是什麼。
然而作為教師也應該了解,班規作為班級管理雖然是必需的,但班規是用來教導學生對正向行為的了解,而不是用來對事後的威脅作為借口或者理由的,或誤導學生以為違反班規隻要被老師處罰完就沒事了,對自己行為的後果可以不必承擔責任。過去曾有這樣一個笑話:有一個偷竊累犯又被帶上了法庭,法官看到他已是“老熟人”,生氣地對問他該當何罪?累犯對法官這樣說道:“我的事是偷東西,該判什麼罪那是你的事,跟我無關。”對上述錯誤的認知,教師應提前讓學生避免。
如何建立班規
建立班規則需要有一個過程,有一些必要的基本步驟。包括草案的提出,以及討論決定,還應該有講解、示範和練習的機會,並且在實施以後還要視情形進行調整修正,以進一步充實完善。
草案由教師先提出
第一步是先提出班規草案,這個由教師進行。教師應考慮該年齡段學生的特點、學校的階段教育目標以及其他相關因素,先統籌考慮,擬出一個班規草案。
討論決定由教師和學生進行
班級規則的建立,當然需要學生的參與,但終究參與到什麼樣的程度,也是要看具體情況的,並沒有一個統一嚴格的標準。如有些學校校規和班規的製定是通過全校的會議,由教職員和學生共同投票的方式產生。然而在實際的班級運作過程中,在讓學生經過一場混亂、無序後,才感受到班規製定的重要,似乎沒有必要,教師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要讓學生學會民主、自治,最好是讓他們多多參與班內的事務,所以,能夠充分討論是最好的。學生參與和決定的程度如何,可以根據學生的年級和身心發展程度來決定或調整。一般來說,小學中教師的決定權要大些,進入中學以後,學生就應該更多地參與進來。
講解、示範和練習
建立班規雖然很重要,但教師不要以為在這之後學生就能完全了解,隻是願不願意遵守的事了,其實情況並非如此。教師應該做的是對年齡較小的學生,應該充分說明這些班級規則,包括為什麼這樣製定、違反班規的後果,同時讓學生進行相應的學習;對中學生等年齡較大的學生,可以讓他們充分地展開相應的討論,也能達到很好的效果。有些教師在實際運作時,還往往會讓學生有一次犯錯的機會,這樣做也是基於讓學生熟悉和了解規則的考慮。
調整修正以充實完善
班規在最初建立後,不會很是完善,再加上受其他一些因素的影響,所以需要做一些增加、刪減、調整和修正。這個過程,應該以前述的三項基本步驟為依照。
調整和修改班規,一般來說什麼時候都可以,但是,最好的時機是班會。就學生來說,訓練其自治能力和對公共事務關心的最佳時機就是班會,中外教育理論家們提出的不少教育理論和理念,都曾提到班會對學生能力培養的重要性。
班規的內容有哪些
班級規則和程序,所包括的內容可以有很多,依照瓊斯(F. Jones)的分類可以有如下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