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形骨頭簪通體呈扁條狀,長短、寬厚各不相同。最長為25厘米,寬3厘米,厚1厘米。最短為18厘米,寬為2厘米,厚0.8厘米。其主體多為雙人頭像,也有單人頭像的。整支頭簪由頂部、中部、尾部三部分組成。頂部為高尖帽頂,中部為男子側麵頭像,尾部沒有一定的規範,多是刻製一些象征吉祥、美好的魚、花、果等動植物以及民間常見的水波紋和橫條紋、方形紋、三角紋等幾何形圖案。不同的花紋圖案,有著不同的象征意義,如人頭像的高尖帽是權力的象征;魚紋表示年年有餘;花果紋表示五穀豐登;三角形表示欣欣向榮;水波紋表示風調雨順。人形骨頭簪各種花紋圖案表現了黎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頭簪頂端往往還鑽有幾個小孔,有時穿上若幹串銀珠、銀鈴、銀葉片和各種彩色絲穗等做裝飾,有的則在中部係兩根銀鏈連接數串綴有綠玉珠的紅纓穗等飾物。人形骨頭簪一般用牛骨刻製而成,也有用其它獸骨刻製的。製做骨頭簪由男子承擔,其手藝世代相傳。刻製骨頭簪的工序複雜,雕刻好一支骨簪通常需要十幾天連續操作才能完成。因此,骨頭簪多是自製自用,也有用來贈送親朋好友和當作商品交換其它物品的,如用它來換取耕牛、農具、衣物等。如今,能夠製做人形骨頭簪的黎族工匠已經屈指可數了,骨頭簪已成為不可多得的黎族藝術精品。
黎族插戴人形骨頭簪的習俗源於對祖先的崇拜。據傳說,骨頭簪上部頭戴官帽的人頭像是一位名叫"總管三"的部落頭人,他英勇善戰,為百姓排憂解難,是古時候黎族民間崇拜的一位首領,也是黎族族祖權力的象征。為了使子孫後代永不忘世代相傳的族祖部落頭人,民間老藝人就把總管三的偶像精刻在頭簪上,以示對其時時膜拜和紀念。過去黎族(潤黎支係)男子也留長發挽髻,以人頭形骨簪為發飾,後來隨著男子發型的改變,人頭形骨簪以其獨特的造型,精美的圖案和細致的做工,逐漸成為深受黎族婦女喜愛的頭飾品之一。
第三章 黎族--民族建築
據史料記載:"合畝"製地區杞人,住船形茅屋。船形屋狀如船蓬,呈半圓形,用竹木紮架構成輪廓,蓋以茅草。屋內設有間隔,用藤條或竹片編成地板,離地約半公尺,家畜可自由從下麵經過。船形屋的屋頂用料有五層:立柱後,用木條、竹子從上至下搭成屋架,用紅白藤捆牢,然後把編成片的茅草沿屋簷一層層往屋頂鋪蓋,並在屋頂側麵留一處或兩處能開關的開窗。門內一角設三石灶,灶旁置水缸或盛水的竹筒,灶上方懸一竹籃,用於置放餐具和烘幹食物。地板上鋪設自編的席子,並劃定賓主睡覺的位置。前門屋背伸展二至三米,下麵用作休息和放置木柴雜物。船形屋內白天光線暗淡,冬天暖和,又因為屋內有爐灶,夏天也很少有蚊子。在這樣的屋子裏住著,聽到風聲,似有在船上的那一種感覺。
建造船形屋亦有規矩,諸如打地基、立柱,要擇吉日良辰,如十月至春節前夕為佳,這與冬日茅草已長結實有關;牛日、豬日、雞日、龍日為吉日;上午立柱是好時辰。相反,禁忌在某些日子建房子,如在猴日蓋房子米下鍋飯就少,被"猴鬼"吃掉。又諸如立柱後,要在柱頭插上簍葉和紅藤刺時,並在屋頂中央用竹杆掛起葵葉,表示神鬼勿進。
造屋則最能體現黎族人和睦相處與團結互助。每當這時,村寨鄉親均齊力相助。等到屋子建成,屋主便殺豬擺酒席,酬謝鄉親相助。那時整個村子如過節般熱鬧。
在船形屋內也有禁忌:不得戴草笠進屋,不得在屋內吹口哨,不得在屋內扛鋤頭......若是人多生病,家畜不旺,據說是屋場"多陰""鬼神占地,便要搬家等等。
第四章 黎族--黎族的服飾
黎族是一個勤勞、智能而獨具特色的民族,是海南獨有的民族,約3000多年前就開始由大陸來到海南島的原始居民。黎族的紡織藝術、服飾文化在我國獨樹一幟,通過紡織品服飾可以區分不同部落的血緣氏族。
黎族曆史上分為五大支係:侾黎、美孚黎、賽黎、潤黎及杞黎。各個支係的黎族婦女,穿戴的服飾各不相同。通過黎族服飾上的辨別;可以知道她們是屬於哪個支係的黎族婦女。其中,杞黎婦女的服飾形成本支係的一大特色:
一、衣飾
並無季節之別,沒有嚴格意義上的盛裝與常裝之分,往往在節日裏;如"三月三"或平常生活中,她們的服飾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二、上衣
上衣對襟圓領,前胸有一排裝飾性的銅元大小的金屬鈕,這些金屬鈕一般都以鋁製作。衣裙多為深藍色或青色。但老人和少女的服飾中又存在著差別,老人的衣裳往往沒有色彩絢麗、鏽工精湛的雙麵彩鏽;而少女衣裳的下半部會鏽上各種不同的花紋,配以不同色彩,這些花紋及色彩有著不同的獨特風格,同時各異的色彩代表著不同的意思。有些鏽工手藝精巧的婦女,衣服的前側花與後背的花樣風格各不相同,左側花與右側花又存在條紋、顏色的相異。
服飾圖案的取材中,由於黎族主要奉行對祖先的崇拜,彩鏽圖案花紋的人物形狀與祖先有密切的關係;由於黎族有對自然生靈的崇拜,在圖案中多引用動物及植物的形狀;同時又由於黎家對牛的珍視和愛護,牛是黎家生活吉祥的象征,因此,代表牛頭的圖案自然被運用到服飾的條紋中。這些人物形、動物形及植物形的圖案,在製作手法上,不是單純地摹擬自然景物;而是通過自己的切身體驗,通過精湛的手藝,加以形象化。這些圖案的造型典雅誇張,構思大膽巧妙,運用三角形、方形、梯形、直線及平行線等構成整齊又富有裝飾風格的花紋圖案。色彩上多采用紅、綠、白等幾種顏色,配色和諧,絢麗華美。
三、筒裙
筒裙是用手工紡紗織成的裙子,由於裙頭、裙腳同樣寬窄;無褶無縫,壯似布筒,故名筒裙。杞黎婦女的裙長僅及膝,筒裙上的繡花,往往分為三個部分。
上半部分多以直線型,不同色彩的條線組成;底色則為深藍色或青色。中間部分的色彩較為豐富,由大小正方形、三角形及動物形的造型組成,同時以其中一種圖形作為主題。這部分的顏色一般為紅、黃、藍、綠、白、粉紅及黑色。
下半部分,也是最長的部分,由相同的圖案組成,彼此間圖形的顏色相異。但從整體來看,從上到下,從左到右,都有一定的規律。從上往下看,相同顏色的圖案彼此錯開。如果筒裙的這一部分是人紋和人祖紋,其周圍的花草象征著部落的繁衍,兩邊的神台和布滿的獸足印紋,象征著祭先祖習俗及世代狩獵的生活。這種祭祖的圖案反映了黎族人民對祖先的崇拜。
四、飾物。
黎族婦女佩帶的飾物品種繁多光彩奪目,如發簪、項圈、耳環、手鐲、戒指、腳圈等。過去有婦女佩戴的裝飾品越多越重,就越富貴的觀念。杞黎婦女則喜歡戴藍、白兩色的小玻璃珠相間串成的或金屬製成的新月項圈,頭上佩戴風帽式的頭巾。
(一)新月項圈。金屬新月項圈一般用鋁製作,項圈呈滿月形,在開口處,打製成龍頭或蛇頭的形狀,象征著吉祥。婦女配戴的多少,表示這家的貧富,戴的圈數越多,表示家裏越富有。
(二)頭巾。頭巾是黎族婦女的主要飾品;頭巾呈風帽式,在黑底上織上紅、黃、綠、粉紅及藍等條狀幾何紋,每條花紋呈波浪形;並且花紋中的圖形大部分都相同。尾端留著長穗,覆在腦後或頭側。長穗與頭巾的連結處串上珍珠,再加上左右兩邊的尾穗配上紅線或黃線編織,顯得美觀、精巧。
杞黎主要居住在五指山、瓊中和保亭,這一地區黎族婦女的服飾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也成為了杞黎區別與其它黎族支係的標誌。
黎族男性的裝飾簡練明快,表現著一種幹淨利落的瀟灑。他們平時穿灰白色的背心對襟衣和黑色長褲,紮著很寬的腰帶,頭盤著黑色與紅色正方形圖案的頭巾。這種服裝在總體上突出男性陽剛和力量,突出男性強健發達的手臂和胸肌,顯示智能高昂的頭以及滑圓有力的腰。這種服裝大膽地運用明快的線條和具有強烈反差的顏色,從而烘托出男性的偉岸形象,達到衣著與人體的和諧統一。
第五章 黎族--民族禁忌
黎族,主要分布於海南省的五指山腹地(原黎族苗族自治州9個縣境內),少數散居於瓊海、萬寧、澄邁、屯昌等地。在千百年的生活生產中黎族形成了獨特的禁忌,我們可從以下幾個方麵來總概。
(1)忌日不事農。家中死人,其親屬3年內逢忌日(死者去世之日)均不得下田,若死者為組織、領導生產的"畝頭",其畝眾須同守此忌(黎族以十二屬相記日月,故每十二天便逢忌日)。海南合畝地區黎族逢雞、牛、蟲、馬日忌生產;牛日男子不犁田;雞日婦女不插秧、拔秧;馬日、蟲日婦女不插秧、撚稻。
(2)婚姻禁忌。同血緣禁婚。訂婚忌用白雞,以為如是會使夫妻不和睦。婚嫁擇吉日,避忌虎、猴、牛日。據《清稗類抄》雲:"虎猴牛,黎人以為惡獸,避之則吉。"婚後禁忌再有私情,若犯禁違忌則群黎立殺之。
(3)產忌。孕婦忌吃狗肉,否則以為會難產或流產。保亭、瓊中等地黎族,產婦分娩時,以門前掛樹葉為忌門標誌,禁止外人入產室,以免將鬼神帶入。分娩3天內,產婦不得外出,不得與外人說話,不得洗身。產後1個月或百日內,禁食魚、蛋;認為魚會"寒"身,蛋使子宮下垂。產後忌坐男人凳子,忌與丈夫同房。
(4)喪葬禁忌。喪期死者親屬不得正麵穿衣,須反穿;不得洗頭洗身;不得唱歌、奏樂、敲鑼鼓、放鞭炮;禁忌耕作。喪宴忌吃米飯,可以肉下酒,可吃雜糧;眾人不得在喪家吃豬肉粥、牛肉粥、雞肉粥和米飯;忌中午出殯,認為午葬會招災。
(5)生活習俗禁忌。忌頭朝門口睡覺,因屍體才頭朝門口待抬出埋葬。若客人犯忌,主人亦不悅,認為可能有禍事臨頭號。海南合畝地區黎族,除殺牲祭祖時可提及祖先名字外,平日無論自己或別人均不可提及。婦女文身忌男人參與,尤忌偷看。
第六章 黎族--民族葬俗
黎族人報喪很奇特,是以鳴粉槍來傳噩耗的。在人斷氣時,親屬還要往死者嘴裏送飯水,呼喚死者返回人間。對他們來說,這是表示死者有親人孝敬。聽到鳴粉槍聲,村寨裏的人就會自願聚到死者家中來幫忙。
黎族人很注重為死者梳洗和穿戴。給死者換上的新衣要反穿,但不能穿紅衣。若死者是女的,要在臉上抹上灶底灰,意思是說她"生前勤勞,去了陰間會受祖宗歡迎"。若家境較富裕的,便會在死者嘴裏放一塊光洋,意思是讓死者"去到陰間好問路",做買路錢用。
黎族的合畝製地區不為生人備棺。在人死後,由眾兄弟上山伐木備棺,用獨木挖鑿洞槽,稱為"母棺",上麵蓋一塊厚木板,稱為"公棺",而且,不用鐵釘釘合。製作好的棺木,直接運到墓地放置。
靈堂設在家中,遺體擺在屋子的中央,男女的頭朝向位置還有分別:男的頭朝前門,女的頭朝後門。下鋪草席,上蓋紅毯或專門織造的、繡有龍紋的"龍被"。祭品是兩把稻穀、一個酒碗和牛或豬的下顎骨。靈席擺在遺體的頭前腳下,親屬按輩份和稱呼次序坐在遺體兩旁哭嚎,眾人邊喝酒邊追述死者的功過,他們痛哭唱悼歌通宵達旦。
黎族認為"人死像太陽落山一樣",所以入殮都在下午。入殮時,由精通宗族譜係的"奧雅"引路。這個"奧雅"身穿藍色長袍,頭插銀簪,頸戴銀項圈,肩挑祭品走在前。死者的兩位親人抬著遺體走在後,後麵就是唱著悼歌的送葬隊伍。黎族人的墳前不立碑,在墳旁放兩把稻穀,一個大陶罐,一個陶鍋,一隻瓷碗和牛的下顎骨,這些祭品表示送給死者的家具和牛,讓其到陰間使用。
埋葬死者後,全村的成年人不許回家吃飯,都集中在死者家裏喝孝酒,唱悼歌,表示對死者的哀悼。黎族人以喝孝酒表示對死者的哀悼和敬重,這種孝酒要擺3~12天不等。
在哀悼期間,有許多禁忌,諸如:親屬要反穿衣服,不許洗頭洗澡,不許敲鑼放鞭炮,不許唱歌奏樂,不許下田勞動等。黎族對死者的忌日看得很重,每逢忌日,禁忌下種和犁耙田。七八年之後,在忌日種植芭蕉和竹子,等芭蕉和竹子成林時,才解除忌日裏的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