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茲南事件後,波蘭統一工人黨二屆七中全會通過《關於政治經濟局勢和黨的主要任務》的決議,決定擴大社會主義民主,調整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比例,提高工人工資,降低農產品的交售額。8月,撤銷了1949年譴責哥穆爾卡等人的決議。同年10月,波黨召開二屆八中全會,堅決抵製蘇聯對波蘭內政的幹預和壓力,選舉哥穆爾卡為中央第一書記。哥穆爾卡執政後,重新提出"波蘭道路",著手改革政治經濟體製。
在政治方麵,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平反冤假錯案,保證議會具有最高權力機關的地位,加強同統一農民黨、民主黨的合作,擴大工會、合作社和社會團體的民主權利。
在經濟方麵,1957年製定了"管理體製和計劃體製改革提綱",決定將中央下達的幾十項指令性指標減至8項,並將部分中央管轄企業下放給省管理;建立工人委員會,擴大工人參與企業管理的權限;放慢投資速度,穩定就業,維持市場平衡,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放到重要地位;允許解散違反自願原則建立的和經營不善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強調充分調動個體農民的積極性。經整頓,80%的農業生產合作社被解散。
哥穆爾卡的這些措施,調動了波蘭人民的社會主義建設積極性,因而迅速扭轉了形勢。1956-1958年,波蘭工業產值增長了31%,農業產值增長了15.4%,職工實際工資提高了24.8%。
第二章 六七十年代蘇聯東歐國家改革的發展與挫折
一、蘇聯的新經濟體製
1964年10月14日,蘇共中央全會鑒於赫魯曉夫"犯有主觀主義和唯意誌論的錯誤",解除其蘇共中央第一書記和蘇共中央主席團委員職務,次日又解除其部長會議主席職務。全會選舉勃列日涅夫接任蘇共中央第一書記(1966年起改稱總書記)。10月15日,最高蘇維埃任命柯西金為部長會議主席。1965年12月,波德戈爾內接替米高揚擔任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1977年起勃列日涅夫又兼任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和國防會議主席。
勃列日涅夫上台後,繼續推行赫魯曉夫執政時期開始了的新經濟體製試驗,並積極著手全麵的經濟改革。1965年9月,蘇共中央全會通過了《關於改進工業管理、完善計劃和加強工業生產的經濟刺激》的決議。10月,蘇共中央和蘇聯部長會議又通過了《關於完善計劃工作和加強工業生產經濟刺激》的決議,決定正式實行新經濟體製。
這次改革的基本原則是:(1)在不改變集中管理體製的前提下,擴大企業經營管理的自主權,以提高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2)管理經濟在繼續保持行政方法的同時,突出經濟方法,加強經濟杠杆的作用;(3)貫徹國家、企業和職工個人三者利益相結合的方針,使工人從物質利益上關心企業的生產成果。改革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取消經濟行政區管理體製,恢複部門管理體製,加強經濟的集中領導,但適當兼顧地區管理原則。
第二,減少下達給企業的計劃指標,擴大企業經營管理的自主權。改革後,國家下達給企業的計劃指標由原來的近30個減少為9個,從而使企業製定計劃的權限相應有所擴大;國家撥給企業的固定資金和流通資金,由企業自行使用支配;企業經理有權確定本企業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有權根據勞動法招收或解雇職工,有權確定職工的勞動報酬形式及具體的獎勵指標和條件,有權確定部分職工的附加工資。
第三,建立企業經濟刺激基金。企業經濟刺激基金的內容包括發展生產基金、物質鼓勵基金以及社會文化措施和住宅建設基金三項。基金的來源主要是企業的利潤留成,一般占企業總利潤的40%左右。這樣,企業經營的好壞,將直接影響經濟刺激基金的數額,從而刺激企業和職工從物質利益上關心改進企業的經營。
第四,采用經濟方法刺激企業完善管理。內容包括:(1)調整工業品批發價格,其原則是使價格最大限度反映社會必要勞動消耗。價格的水平必須保證每個正常工作的企業除了補償生產消耗外,還要有充足的利潤完成上繳財政任務和建立企業經濟刺激基金;(2)實行生產基金付費製,即企業占用的固定生產基金和流動資金要按一定比例向國家上繳基金使用費。付費率一般占企業基金總額的6%。其目的是促使企業有效地使用國家撥給的生產基金,避免設備積壓,加強資金流轉;(3)加強信貸杠杆的作用,包括擴大信貸範圍,實行有差別的利率政策,采用區別對待的貸款原則等。
新經濟體製從1966年開始正式推行,原計劃在三年內基本完成,實際上到70年代初才基本完成這項變革。
70年代,蘇聯開始推行以集約經營為核心的經濟發展戰略。為此從70年代初起實行以建立聯合公司為核心的工業管理體製改革。聯合公司的類型有:(1)生產聯合公司,由同一工業部門的若幹企業和相關組織組成的經濟綜合體;(2)科研生產聯合公司,是以科研機構為主體,合並有關企業、設計、工藝等機構組成科研、生產和經營相統一的綜合體;(3)工業聯合公司,全蘇和共和國工業聯合公司是行業性的統一的生產經營綜合體,是介於部和生產聯合公司之間的中間管理環節。建立聯合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第一,通過加強生產集中和專業化協作來提高生產效率;第二,加強科研與生產的結合,加速科技進步;第三,減少管理環節,提高管理效率;第四,把行政管理和生產經營兩種職能結為一體,使權責統一。但是在執行過程中有相當一部分參加聯合公司的企業或單位保持法律上的獨立性,致使許多聯合公司並未成為真正有機的綜合體,而是一種鬆散的混合體,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1979年7月,蘇共中央和部長會議又通過了《關於改進計劃工作和加強經濟機製對提高生產效率和工作質量的作用》的決議,規定了進一步改革的一係列措施,主要有:第一,改進計劃體係。把五年計劃作為國家計劃的主要形式和組織經濟活動的基礎,重視長期計劃的作用,建立長期(10年、20年)、中期(5年)和短期(年度)相結合的計劃體係。把5年的累計成果作為評價企業完成計劃好壞的主要依據;第二,改進經濟核算,加強物質刺激。決定在2、3年內把基本核算單位由企業過渡到聯合公司,並在部一級推廣經濟核算製;第三,用經濟方法管理科技。各部建立統一的科技發展基金,由部集中調配。科研組織實行經濟核算製,科研成果實行有償使用製。
70年代初期和末期的改革,實質上是1965年改革的繼續,是對新經濟體製的修補和完善。
新經濟體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原來經濟管理體製存在的弊病,部分地調整了蘇聯社會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方麵不適合生產力發展的某些環節,因而符合蘇聯社會經濟進一步發展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八五"計劃期間(1966-1970),一些國民經濟主要指標的增長速度超過了"七五"計劃期間的增長速度。按年平均增長速度來說,國民收入由6.6%提高到7.7%,農業總產值由2.3%提高到4.1%,社會勞動生產率由6.4%提高到6.8%,隻是社會總產值和工業總產值的年均增長速度分別由8.5%和8.6%下降為7.4%和8.4%。這一時期,蘇聯進一步縮小了同美國的經濟差距。據蘇聯官方統計,蘇聯的工業總產值在1965年為美國的65%,1977年上升到80%以上,同一時期,國民收入由59%上升到67%。而據美國國務院的計算,蘇聯1950年的國民生產總值為美國的33%,1975年上升為53%但是,勃列日涅夫的改革隻是對原來的管理體製作了一些修補,並沒有從根本上克服原有體製所固有的弊病和矛盾。蘇聯改革後實行的仍是一種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體製。這種體製仍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仍不能有效地刺激經濟的發展。所以進入70年代後,加上其他因素的影響,蘇聯經濟增長速度出現了下降的趨勢,並且這種趨勢帶有長期化的特征。(見下表)
主要經濟指標年均增長速度下降情況表(%)
二、匈牙利的改革
1966年5月,在前一時期局部改革試驗的基礎上,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中央通過了《經濟體製改革的指導原則》的決議。1968年1月,正式宣布全麵推行新經濟體製。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在生產資料社會主義所有製的基礎上,把計劃管理同市場調節結合起來,把中央對經濟的領導同擴大企業的自主權結合起來,把經濟管理中的經濟手段同行政手段結合起來,以經濟手段為主。改革的主要措施有:
第一,改革計劃體製。除重要消費品以及有關國防工業、國際合作項目和國家重要投資項目等外,均取消了國家向企業下達指令性計劃指標的製度。中央主要抓宏觀經濟決策,國家計劃主要決定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基本方針和主要比例,而且隻作為參考指標下達給企業,不具有指令性。企業在國家計劃指導下,根據市場和自身特點製定發展計劃。當企業計劃和國家計劃出現矛盾時,如屬國家計劃脫離客觀實際,就實事求是地修改國家計劃,如果是由於企業隻顧自身利益而背離國家計劃的要求,國家就通過稅收、信貸等各種經濟手段,迫使企業從經濟利益上關心和接受國家計劃,必要時還可使用行政手段。
第二,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作用,鼓勵企業間的相互競爭。在發揮市場作用方麵采取的重要措施是把生產資料也作為商品直接投入市場進行買賣,用市場買賣代替由中央統一調撥生產資料和統一分配產品的製度,從而促進企業之間在市場上的競爭,並通過市場競爭的作用來促使企業提高經濟效益。與此相應,對價格體製進行了改革,把工業品由國家統一定價的製度,改為由國家定價和企業定價相結合的製度。匈牙利實行三種價格製度,即固定價格、協議價格和自由價格。價格調整的趨向是固定價格比重減少,自由價格比重增加。這種多樣和靈活的價格製度,一方麵為企業間進行競爭,發揮市場作用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麵又能通過價格機製對市場進行必要的控製。
第三,擴大企業自主權。企業在簡單再生產方麵享有較充分的自主權,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企業有權決定生產計劃、生產工藝、招收和解雇工人、產品的銷售、部分產品的價格以及用自有資金進行投資。此外,還有權支配留歸企業的利潤和折舊費,有權根據國家規定調整工人的工資。國家通過稅收等形式從企業集中必須由國家統一使用的純收入,通過任免企業領導人以及改組、合並或關閉企業來行使對企業的支配權。
第四,改變基本建設的投資製度。改革中,取消了由國家預算無償撥款的辦法,除少數國家的重點項目外,一律改成銀行貸款,並規定在10年內償還。對於那些能促進國民經濟平衡發展、有利於提高人民生活和國內生產結構的改造,有利於出口,同時經營好、贏利高、償還能力強的企業,銀行不僅優先貸款,而且在利息上給予優惠。
經濟改革促進了經濟發展。1968-1973年,匈牙利經濟平均每年以6%的速度增長,人民消費水平每年以5-6%的速度提高。同時,整個經濟結構得到改造,外貿順差、國際收支也保持贏餘。匈牙利經濟學家把這個時期稱之為"黃金時期"。
從70年代中期起,由於西方世界經濟危機和石油漲價,匈牙利商品成本提高,出口減少,外貿出現逆差,經濟增長速度減慢。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困難成了某些人主張改革刹車的理由。1974-1978年,匈牙利的改革實際上處於停滯階段。但是,改革是匈牙利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因此從70年代末起,匈牙利又開始實行新的改革。
三、哥穆爾卡改革的挫折與蓋萊克的新戰略
1958年,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再次錯誤地掀起批判"南斯拉夫修正主義"高潮,一些人譴責改革是"鐵托主義傾向"。同時,在波蘭,由於前一時期消費水平的提高快於生產的增長,居民收入的增加超過了市場商品的供應,因而出現了財政收支不平衡和市場供求關係失調。在內外壓力下,哥穆爾卡被迫公開表示與"南斯拉夫修正主義"劃清界限,並在1959年波黨第三次代表大會後放棄了改革,重新按照"重工業--輕工業--農業"的模式進行工業化。60年代國民收入中的積累比重不斷上升,從1960年的24.2%上升到1969年29.7%。在這10年裏,職工實際工資隻提高18%。人們把這個時期波蘭的經濟政策稱為"清貧的社會主義"。1970年12月,波蘭政府決定大幅度提高肉類等46種食品的價格,立即遭到群眾的反對。格但斯克等沿海城市的數十萬工人舉行罷工和示威遊行。政府出動軍警鎮壓,造成45人死亡的流血事件。為了平息群眾的不滿,波蘭統一工人黨於12月20日舉行中央全會,決定解除哥穆爾卡的職務,由蓋萊克接任第一書記。
蓋萊克上台後,提出"高速發展戰略",實行高速度、高積累、高消費的三高政策,以及"開放的經濟政策"和"積極的借款政策",力圖借助外資和西方技術高速度地發展波蘭經濟。1971年12月,統一工人黨第六次代表大會通過了蓋萊克的新戰略。在經濟體製改革方麵,蓋萊克實施了以下改革措施:(1)減少中央下達的指令性計劃指標,國家隻保留出口產品銷售額、國內市場的供貨額和投資的最大限額等三個指標;(2)推行企業聯合。這種聯合的大型經濟組織可直接與國外進行貿易,也可以依據"自我償付"原則向外國借債;(3)改革價格體係,實行固定價格、極限價格和自由價格三種價格體係,以及進口原材料國內銷售價接近世界市場價格的辦法;(4)擴大出口貿易,實行企業出口利潤分配的製度。70年代初期,由於向西方國家借貸的條件比較優惠,同時國內凍結物價和迅速提高工資的政策刺激了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加上1971年和1972年風調雨順,農業豐收,使第四個五年計劃(1971-1975年)得以超額完成,出現生產和消費同步高速增長的局麵。5年裏,工業生產增加了73%,每年遞增11%;農業生產增加了33%,每年遞增5%;國民收入增加62%,每年遞增10%;職工實際工資增加了40%,每年遞增9%。但是,由於盲目引進,借債過頭,不按經濟規律辦事,致使70年代中期以後波蘭經濟日益陷入困境。1979年國民收入比上一年下降了2.3%;1980年波蘭外債高達230億美元,遠遠超過了波蘭的償還能力。至此,蓋萊克的高速發展戰略全麵破產。
四、"布拉格之春"的夭折
1968年1月,在捷克斯洛伐克上上下下強烈要求擺脫蘇聯模式,按照自己民族特點實行政治經濟改革的浪潮的衝擊下,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中央全會經過激烈爭論,決定解除諾沃提尼第一書記的職務,由杜布切克接任。3月21日,諾沃提尼又被迫辭去共和國總統和黨中央主席團委員職務,由斯沃博達接任總統。
1968年3月28日-4月4日,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召開中央全會,通過了實行全麵改革的《行動綱領》,宣布"將進行試驗","建立一種十分民主的,適合捷克斯洛伐克條件的社會主義"。綱領的主要內容是:
第一,改革政治體製,發揚社會主義民主。首先是改革黨的領導體製。綱領認為,黨的領導地位和作用勿庸置疑,但這並不意味著黨可以壟斷一切權力,到處發號施令,而主要是應該民主地集中人民的意誌,科學地反映社會的需要,在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提出正確的政策和主張,並"通過黨員的工作和自己理想所具有的說服力來貫徹"。綱領提出,要徹底改革黨政合一、以黨代政的領導體製,"今後再也不允許用黨的機構代替國家機構、經濟領導機構和社會組織"。其次是改革國家政治體製。綱領認為,"一個黨或幾個政黨的聯合,都不能壟斷社會主義的國家權力。人民的一切政治團體必須直接參加國家權力機構"。綱領主張以民族陣線為基礎,實行社會主義的多元化政治體製。再次是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保證集會、結社、遷徙、言論和新聞自由,取消書報檢查製度。
第二,改革經濟體製,實行計劃指導下的市場經濟。首先是擴大企業的自主權,使企業具有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地位,並擁有外貿權。其次是成立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工廠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企業。工廠委員會有權指定經理,決定企業的利潤分配和社會福利等重大問題。第三是改革計劃體製,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捷共主張國家計劃主要規定長遠發展戰略,確定重大比例關係,對少數特別重要的產品確定指令性指標,其他一切經濟活動都應利用稅收、利潤、利率、價格等經濟手段,通過市場機製進行調節。
第三,調整對外政策。綱領主張奉行"獨立的"外交政策,發展同一切國家的互利關係,在進一步發展同蘇聯和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友好關係的同時,積極發展同西方的關係。
4月中央全會改組了中央主席團和書記處,將一批支持改革的人充實到領導核心中去。4月8日,政府實行改組,改革派人物切爾尼克取代納爾特任政府總理。5月,諾沃提尼被開除出黨。
捷克斯洛伐克1968年的改革是一次綜合經濟、政治和社會方麵的全麵改革運動,並有著鮮明的擺脫蘇聯控製和蘇聯模式的束縛、爭取獨立自主的傾向,它得到全國絕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擁護。西方人士把捷克斯洛伐克這一時期出現的現象稱之為"布拉格之春"。
蘇聯對捷克斯洛伐克發生的變化不滿,認為它是反蘇的,離開了"社會主義建設的共同軌道"。1968年5月3日,蘇聯邀請杜布切克到莫斯科會談,要他改變政策,但被拒絕。5月17日,蘇聯國防部長格列奇科訪問捷克斯洛伐克,提出要在捷舉行華沙條約國軍事演習,以此對捷施加壓力。
蘇聯的行為引起捷克斯洛伐克人民的憤慨和不安。1968年6月27日,一批著名的知識分子在報刊上發表了《兩千字聲明》。聲明一方麵指責"領導上的錯誤路線使黨由一個政黨和思想上的聯盟變成了一個權力組織",另一方麵又認為"民主複興"要由共產黨的"進步派"組成的新的中央委員會來領導。聲明提醒人們注意"外國勢力有幹預我們國內發展的可能性",聲稱隻要政府"按我們的委托辦事,我們就支持它,甚至手拿武器來支持它"。聲明引起各方麵強烈的反響。捷《紅色權利報》說,不管這一聲明的意圖如何,聲明的提法旨在"貶低捷共現領導的複興努力",為"反共產主義的傾向開辟道路"。蘇聯則稱這一聲明為"反革命的號召書"。
1968年7月14-15日,蘇、波、匈、保、東德5國領導人在華沙開會討論捷克斯洛伐克的局勢,通過了一封5國聯名給捷共中央的信,聲言"我們不能坐視敵對勢力把你們的國家推離社會主義的道路並且引起使捷克斯洛伐克脫離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危險。這已經不僅是你們一國的事情了。這是我們參加華沙條約的所有國家的共同事務。"18日,捷共中央複信,逐點反駁聯名信的觀點,指出5國不得幹涉捷內政,表示願意和5國分別舉行雙邊會談。7月29日,捷蘇兩國代表在捷邊境小鎮切爾納舉行會談,沒有取得成果。8月3日,捷共與華約5國黨代表團在布拉迪斯拉發舉行聯席會議。會議沒有直接涉及捷克斯洛伐克問題。捷共認為形勢有所緩和,全力準備預計9月9日召開的第十四次黨代表大會。實際上,蘇聯等5個華約成員國正在積極準備入侵捷克斯洛伐克。
1968年8月20日晚11時許,一架蘇聯民用客機以機器發生故障為由在布拉格機場降落。可是從飛機中下來的卻是蘇軍突擊隊員。他們立即搶占了機場。接著,載著空降部隊的運輸機一架接一架地降落。蘇軍迅速占領了布拉格,並綁架了杜布切克、切爾尼克等領導人,將其押解到了蘇聯。與此同時,蘇、波、匈、保和東德的50多萬軍隊越過邊境,占領了捷克斯洛伐克各主要城市和戰略要地。21日,蘇聯要求斯沃博達總統任命一個親蘇的"工農革命政府",但遭拒絕。22日,捷全國舉行1小時總罷工,抗議蘇聯的入侵。同一天,捷共第十四次非常代表大會在布拉格卡德工廠秘密舉行。大會通過決議,要求撤走占領軍,釋放被捕的捷黨政領導人。大會選出了以杜布切克為首的新的中央委員會。23日,蘇聯邀請斯沃博達等人到莫斯科談判。在斯沃博達堅持下,蘇聯被迫讓杜布切克等人參加會談。24日,捷蘇談判正式開始。在談判中,蘇聯一方麵頻頻施加壓力,另一方麵又加緊在捷代表團中進行拉攏和分化瓦解工作。26日,雙方簽署會談公報。捷方在公報中被迫接受了蘇軍占領"不是幹涉內政",蘇軍將在捷局勢"正常化"後撤走等說法,表示不允許國內發生破壞社會秩序的事件;蘇方被迫同意杜布切克繼續擔任第一書記。10月16日,捷蘇又簽署了《關於蘇軍暫時留駐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境內的條件的條約》,使蘇軍占領合法化。
蘇聯的武裝入侵使捷克斯洛伐克1968年春的改革運動遭到夭折。1969年4月,胡薩克取代杜布切克出任捷共中央第一書記,開始了所謂"正常化"進程。在這一進程中,包括杜布切克等領導人在內的約占捷共黨員人數1/3的50萬黨員因支持改革和反對蘇軍占領被清洗,約為全國人口1/7的200多萬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
五、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自治製度的發展
從1963年起,南斯拉夫又開始進行全麵的經濟改革,把工人自治推進到社會自治階段。其主要內容是:
第一,擴大自治範圍。1963年聯邦議會通過第三部憲法,規定國家機關也實行自治。自治從工廠企業擴展到國家機關和社會事業單位,從工人自治發展到社會自治階段。
第二,進一步減少國家的幹預,擴大企業的自主權,加強市場的作用:(1)國家掌握的擴大再生產投資基金全部轉入銀行,由銀行向企業提供貸款;(2)企業隻交納供社會行政費用的稅款,不再向國家上交投資基金稅。企業的積累全部歸己,它可以從自己的積累中提取投資基金。這就取消了國家對擴大再生產的決定權。(3)商品價格原則上按市場供求關係形成,並按國際市場行情進行調整,以加強生產的集約化發展和本國經濟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通過這階段的改革,南斯拉夫經濟最終由國家集中管理的計劃經濟變成市場經濟。但是,由於宏觀經濟失控,曾造成盲目投資和國民經濟比例失調以及通貨膨脹加劇等困難,社會總產值和工業總產值的年平均增長速度由1961-1965年的6.8%和10.9%下降為1966-1970年的5.8%和5.4%。在政治上,民族主義抬頭,各共和國之間的矛盾有所增加。這種情況使南斯拉夫必須尋求一種既符合自治原則,又能夠製約企業權力、調節經濟關係和加強宏觀協調的體製,使企業自主權服從社會整體利益的需要。但是,按照自治理論,國家經濟職能要不斷消亡,因此不能恢複以國家為調節中心的經濟製度。於是從70年代初起,南斯拉夫在經濟製度方麵提出了聯合勞動的原則,實行一種以聯合勞動組織為基礎的自治社會經濟體製。
聯合勞動組織分三級:第一級是聯合勞動基層組織,它是生產管理和核算的基本單位,也是自治的基本單位;第二級為聯合勞動組織,由若幹聯合勞動基層組織根據自治協議組成,它是獨立的自治組織,負責協調所屬各基層組織的發展計劃和相互關係,幫助基層組織實現其任務,但無權直接幹預基層組織的活動;第三級是聯合勞動複合組織,由若幹聯合勞動組織聯合組成,其任務是協調所屬各聯合勞動組織在生產、銷售等方麵的活動,並協調同政府部門的關係。
聯合勞動組織不僅限於各生產部門的聯合,而且生產部門與文化、教育、衛生、科學、集體福利等社會事業部門也實行聯合,組成自治利益共同體,采取"自由交換勞動"的方式,即由社會事業部門提供勞務,生產部門提供資金,由生產部門、社會事業部門和居民各派代表共同協商管理。
南斯拉夫實行一種以聯合勞動為基礎的自治社會計劃製度。其計劃製定是從基層開始,通過層層協調,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地進行綜合、協調而形成的。自治社會計劃不具有指令性。
在政治製度方麵,根據1974年新憲法規定,南斯拉夫實行議會代表團製。首先由基層自治組織的公民以直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出本單位的代表團,然後由一個代表團或若幹個代表團從自己的成員中推選出議會代表候選人,最後由全體選民選出參加議會的代表。代表團為常設機構,代表團成員不脫產,每屆任期4年,任何人不得多於兩次連續當選為同一級組織的代表團員。議會代表要接受本代表團和基層選民的監督與指導,他們如被基層取消代表團成員的資格,也就同時喪失了議會代表的資格。
南斯拉夫根據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自治製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實行聯合勞動以後,宏觀調控失靈問題仍然沒有解決。同時,由於權力下放過分,結果造成各共和國和自治省的地方主義、閉關自守及相互分割,從而破壞了統一的市場及經濟的一體化,導致經濟混亂。
第三章 東歐劇變與蘇聯解體
一、80年代東歐國家的改革與劇變
東歐國家的經濟增長率在70年代中後期普遍下降,沒有完成計劃。(見下表)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麵的,各國的情況也有差異,但是現行經濟體製不能適應各國生產力發展的要求,無疑是一個最重要的因素。正是這種嚴峻的經濟形勢促使一些東歐國家從80年代初開始進行新的體製改革。
1980年7月,波蘭政府決定提高肉類零售價格,引起全國性的罷工浪潮。在罷工中成立了"團結工會"。同年9月,波蘭統一工人黨召開八屆六中全會,解除蓋萊克第一書記職務,選舉卡尼亞接任。1981年10月在黨的九屆四中全會上,卡尼亞辭職,雅魯澤爾斯基當選為中央第一書記。1981年12月波蘭宣布進入戰時狀態,對全國進行軍管,波蘭政局逐步穩定。1983年7月,波蘭議會宣布取消戰時狀態。
在上述背景下,波蘭於1982年1月起實施新的經濟體製改革。這次改革的總原則是:廢棄指令加統製的體製,實行中央計劃和運用市場機製相結合的體製;企業實行自主、自治和自負盈虧原則。
匈牙利從1980年開始,在經濟體製和經濟政策方麵實行了一係列改革和調整。主要內容有:(1)撤銷托拉斯。從1980年初開始撤銷了一些大型工業托拉斯,以促進企業間更加自由地開展競爭;(2)改革價格製度。從1980年起,對73%的工業品實行直接與國際市場價格相聯係的自由競爭價格;(3)實行企業破產法;(4)鼓勵發展多種經濟成分。保加利亞在1981年通過《經濟機製章程》,翌年開始在全國實施。該文件總的原則是在中央計劃為主的原則下,實行經濟核算和自負盈虧。捷克斯洛伐克在1987年頒布了《經濟機製的原則》,公布了《國營企業法》(草案),著手進行經濟體製改革。
東歐國家70年代經濟年平均增長率(%)
根據各國政府公布的統計數字
80年代多數東歐國家的改革,隻是對傳統管理體製進行了局部的修補和改善,並沒有從根本上克服舊體製固有的弊端和矛盾。曾對傳統管理體製進行了實質性改革或較大改革的南斯拉夫和匈牙利,也未能建立起完全符合本國國情的新體製。因此,80年代東歐國家的經濟形勢繼續惡化。例如,匈牙利和保加利亞國民收入的年均增長率分別從1976-1980年的2.8%和6.1%下降到1981-1985年的1.4%和3.9%。南斯拉夫的工業、農業和社會總產值的年均增長率分別從1976-1980年的6.9%、2.5%和5.6%下降到1981-1985年的2.7%、0.6%和0.6%。1980-1982年,波蘭經濟出現負增長,此後經濟發展逐步轉入正常,但80年代中期後經濟發展速度又出現下降,從1986年的4.9%下降到1987年的1.9%。多數東歐國家通貨膨脹嚴重,外債負擔過重。1989年波蘭的外債達395億美元,相當於全年國民收入的40%。1986年,南斯拉夫和匈牙利需償付外債的本息分別達40多億和30多億美元,遠遠超過了償付能力。
上麵是就東歐國家本身的經濟發展狀況而言,如果作橫向的國際比較,東歐國家經濟沒有搞好的落後情景就更加突出。考慮到曆史的、地緣的和現實的政治關係,下邊將東德和西德、匈牙利和奧地利、南斯拉夫和意大利配對進行比較。東德和西德原是一個國家,戰後被分成兩半。1988年,東德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7080美元,西德為18480美元,西德為東德的2.6倍。匈牙利與奧地利也曾是一個國家-奧匈帝國,戰後經濟發展的起點大體相同。可是到1988年,匈牙利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2460美元,奧地利為15470美元,後者為前者的6.3倍。1988年,南斯拉夫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2520美元,意大利為13330美元,後者為前者的5.3倍。整個東歐經濟與西歐經濟出現了極大的反差。
麵對嚴峻的經濟形勢,東歐一些國家的執政黨力圖通過政治多元化、多黨製、議會民主、民主社會主義和私有製等來擺脫困境,結果導致1989年東歐形勢的急劇變化。
1988年波蘭罷工浪潮又起,導致了1983年戰時狀態結束以來的新的社會動蕩。在形勢日趨緊張的情況下,一直不承認團結工會的合法地位的波蘭統一工人黨開始調整政策。1989年1月,統一工人黨十屆十中全會通過了《關於政治多元化和工會多元化立場》的決議。同年2月6日至4月5日舉行有統一工人黨、團結工會等各方代表參加的圓桌會議,達成了關於團結工會合法化和實行議會民主等協議,並確定提前於1989年6月舉行議會大選。4月7日,波蘭議會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和工會法修正案等6項法案,使圓桌會議的結果法律化。此後波蘭形勢急轉直下。6月,團結工會在議會選舉中獲勝。7月,雅魯澤爾斯基以一票多數當選總統。9月,組成以團結工會為主體的新政府。12月,更改國名為"波蘭共和國"。1990年1月,40多年來一直居於執政地位的波蘭統一工人黨宣布停止活動。同年12月,團結工會主席瓦文薩取代雅魯澤爾斯基,當選為總統。
1989年2月,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以下簡稱社工黨)宣布實行多黨製,並肯定1956年十月事件是"人民起義"。5月8日,社工黨中央全會決定免去卡達爾的黨的主席和中央委員職務。6月16日,為因十月事件被處死的納吉重新舉行葬禮,儀式之盛大,有如國葬。10月6日,社工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通過了把社工黨改建成社會黨的決議和新的黨綱、黨章。社會黨綱領稱,該黨的目標是"民主社會主義",建立"以混合經濟所有製、社會市場經濟和自治體製為基礎的多黨議會民主"。10月18日,匈國民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取消了關於馬列主義政黨的領導地位的條款,改"匈牙利人民共和國"為"匈牙利共和國"。1990年3月25日和4月8日,匈牙利舉行了兩輪大選,民主論壇等反對黨派獲勝,獲得組閣權。社會黨成為在野黨。國際輿論認為,這次大選標誌著匈牙利"一個時代的結束"。
70年代後期,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上要求為1968年"布拉格之春"平反和蘇聯從捷克斯洛伐克撤軍的各種力量,以維護人權為旗號,發起"七七憲章"運動,形成了與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對抗的政治反對派。
1989年11月17日,布拉格大學生利用納粹關閉捷大學、殺害捷學生的50周年紀念,發動大規模的遊行示威。其後,捷克斯洛伐克局勢急轉直下。11月19日,"七七憲章"等12個反對派組織成立"公民論壇"。12月4日,蘇、保、匈、波和民德5國領導人發表聲明,承認1968年出兵捷克斯洛伐克是"對捷內政的幹涉,應當受到譴責"。次日,捷共總書記烏爾班內克宣布,捷共願意為因1968年不讚成華約5國出兵而被迫離開黨的人恢複名譽。隨後,捷蘇兩國政府達成協議,駐捷蘇軍在1991年7月1日前分三階段全部撤走。至此,1968年事件徹底翻案,捷克斯洛伐克曆史上一個屈辱的篇章宣告結束。但是,與此同時,捷克斯洛伐克的社會主義事業也受到猛烈衝擊。1989年11月29日,聯邦議會通過決議,取消憲法中有關共產黨領導作用的條款。12月10日,組成多黨政府,捷共在政府中隻占少數。12月下旬,捷共前領導人杜布切克當選為聯邦議會主席,"七七憲章"發言人哈韋爾當選為共和國總統。1990年3月1日和6日,斯洛伐克和捷克民族議會分別通過憲法性法律,取消原國名中"社會主義"一詞。4月20日,聯邦議會通過憲法性法律,將國名定為"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6月,"公民論壇"和"公眾反暴力"組織在選舉中獲勝,它們在人民院和民族院分別得票46.6%和45.9%,共獲170個席位。共產黨在人民院和民族院共獲47個席位。共產黨被排除在新政府之外。1993年1月1日,捷克斯洛伐克分裂為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兩個獨立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