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美的感受(3)(3 / 3)

宋祁《玉樓春》詞“紅杏枝頭春意鬧”,李漁嘲笑他:

“此語殊難著解。爭鬥有聲之謂‘鬧’,桃李爭春則有之,紅杏‘鬧’春,予實未之見也。”王國維則給予了很高的評價:

“‘紅杏枝頭春意鬧’,著一‘鬧’字而境界全出。”說“境界全出”表示寫出了作者的感情,即感到春意的蓬勃。“通感”不僅是一種藝術手法,而且是我們感知世界的最本然的規律,它的心理學基礎是“異質同構”說。

通感和比喻有類似的地方,屬於比喻的一種,都是以一物比一物,那二者有什麼不同呢?我們再看《荷塘月色》中的一句:

“葉子和花好像在牛乳中洗過一樣”,這一句就是用視覺來比視覺,屬於比喻。通感的必備條件是不同感官感覺之間的類比,它要求的是全身心地去感知生活或審美對象,從而捕捉到完整的藝術形象。

不能遊戲就審美吧

提起遊戲,我們總會回想到快樂的孩童時光,然而成人不能遊戲怎麼辦呢?不要緊,我們還可以審美,偉大哲學家康德告訴我們,審美和遊戲帶給人的感受是相通的。

審美具有無目的卻又合目的的特性,這句話讀起來有點拗口,似乎還有點矛盾,到底是“無目的”還是“合目的”呢?我們稍加分析就會明白:無目的是說它不服務於任何具體功利,僅憑審美不能當飯吃,不能當衣穿;合目的說的是審美總是指向某種總體性目的,這個總體性目的就是人的自由。

康德就是在這一點上認為藝術和遊戲是相通的。這成為現代最反動的形式主義藝術思想的理論源泉。但是康德並不是認為所有的藝術都是遊戲、都是自由的,他把藝術分為“快感的藝術”和“美的藝術”,並且隻有“美的藝術”才是和遊戲相等同的、自由的。把遊戲看做自由活動,至於遊戲自由的原因,康德的解釋主要是:在內在目的的活動中,我們不必受外在事物的限製,因而是自由的。

自由是人類的本質需要和永恒目的。美感和美產生於人在審美活動中自由地存在和達到自由的境界。這一認識在席勒、康德、黑格爾、叔本華、尼采、薩特,在中國古代美學中都直接或間接地進行過論述。但是現實人生的大部分卻是不自由的,包括被視為瀟灑自由代表的莊子,實質上也是痛苦的。雖說《莊子》極具自由精神,也追求自由的人生,但這並非意味著人生本是自由的,莊子也並不否定這點。因此即便是在最具自由精神的《逍遙遊》中他仍說:“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覆杯水於坳堂之上,則芥為之舟;置杯焉則膠,水淺而舟大也。風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翼也無力,故九萬裏則風斯在下矣。”“夫列子禦風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反。彼於致福者,未數數然也。此雖免乎行,猶有可待者也。”——連飛躍南溟的鵬鳥與禦風而行的列子都談不上逍遙,處處受製,那麼渺小若在榆枋樹間跳躍的蓬間小雀般的人又將會是何樣的可憐!在此,莊子自由人生理想終究同現實隔著一段距離,“吸風飲露,乘雲氣,禦飛龍”的人隻是種虛擬的存在,現實中比比皆是的卻是受盡命運擺布與折磨的不幸者。當莊子以“莊周夢蝶”的方式來思考存在時,當其在“人生如夢”的虛幻中迷失自我時,也便有了一種失落的哀愁。

但具有浪漫主義自由氣質的莊子卻不沉淪其中,反而要在現實感性生活中超越有限的悲劇人生,“以美啟真”,追求一種自由的理想境界,所以,如果不能遊戲,就讓我們來審美吧,用席勒的話講就是“讓美走在自由之前”!

你有一雙“內在的眼睛”嗎

推崇現代禪學的賽斯在《夢與意識投射》一書中提供了一種獨特的練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