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經濟增長與能源資源消耗、汙染排放的瓶頸製約,落實節能減排則是轉變寧波市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低碳經濟最直接手段,節能減是寧波轉變發展方式、推進科學發展、適應全球環保生態形勢的需要,也是寧波建設生態市、爭創全國文明城市的需要。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到201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20%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比2005年各下降10%。為實現這一約束性指標,2006年8月5日國務院批複了《“十一五”期間全國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計劃》。寧波市作為計劃單列市,“十一五”期間要完成單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標,兩項主要汙染物總量控製指標分別為化學需氧量下降14.9%,2010年排放量控製在4.44萬噸以內;二氧化硫下降47.9%,2010年排放量控製在11.12萬噸以內。
(二)寧波市節能降耗減排的主要政策措施
寧波在節能減排和轉變經濟及外貿發展方式方麵采取了一係列政策措施,按照“控總量、快淘汰、管大戶、限超高、抓技改、強監管、爭主動、促升級”的思路,總體謀劃,分步實施,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確保全麵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寧波市采取一係列政策措施堅決推進黨中央、國務院節能減排的重大決策部署,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把節能減排工作責任落到實處。2006~2010年寧波市把全麵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作為一項硬任務和法定的約束性指標,以鐵的手段、鐵的決心和非常的措施,堅決打好節能減排的攻堅戰。為確保“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順利完成,2007年8月22日寧波市政府製定並發布了《寧波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甬政發〔2007〕67號),確定了全市24項化學需氧量減排重點工程和10項二氧化硫減排重點工程。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力爭把寧波建設成為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中共寧波市委做出《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寧波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推進國家級生態市和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充分認識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寧波是全國首批循環經濟試點城市和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對現有工業園區進行整合提升,引進“吃廢”小企業群,實現廢棄物的相互交換利用,實現排汙的集中控製和集中處理,初步形成企業小循環、產業中循環、區域大循環的生態型工業園區。
寧波通過改革創新完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轉變的節能減排體製機製,實行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快、重、準、實”措施,創新節能減排體製機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限製和淘汰落後產能;實行產業節能準入和審查製度;強調企業主體研發、采用和推廣節能降耗減排技術;發揮財政資助引導功能;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和重點高耗能企業的能耗總量控製;建立獎罰和紅黑榜製度。
(三)寧波市節能降耗減排政策的效果
寧波市政府推動節能降耗的政策取得一定的成績,但效果並不顯著,節能降耗還沒有成為企業的自覺行動。
1.萬元GDP能耗下降速度快於全國
寧波市“十一五”以來能源消費總量逐年增加,年均能源消費增長率比GDP年均增速低。單位GDP能耗水平呈下降的趨勢。2005年寧波市萬元GDP能耗為0.94噸標準煤,比全國平均水平低0.64噸,2006年綜合能耗又下降了3.89%。2007年寧波市萬元GDP綜合能耗為0.87噸標準煤,比2005年下降4.05%,萬元GDP電耗為1147千瓦時,比2005年上升1.87%。2008年單位GDP能耗為0.84噸標煤/萬元,比2007年下降4%,單位GDP電耗為1093千瓦時/萬元,比2007年下降4.8%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07年下降5.2%。2009年寧波市全社會能源消費總量達3141萬噸標煤,比2008年增長2.8%單位GDP能耗為0.82噸標準煤/萬元,單位GDP能耗下降5.6%萬元GDP電耗為1045千瓦時,比2008年下降4.5%。截至2009年底,寧波市萬元GDP能耗累計下降17.54%,完成“十一五”任務近90%,比全國萬元GDP能耗累計下降16.59%略高,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完成“十一五”減排目標任務的99%和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