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了解記憶力的開發環境(1 / 3)

第十一章了解記憶力的開發環境

俗話說:“時勢造英雄。”記憶力的形成當然也離不開一個環境,超強記憶的煉就必定存在一個培植它的土壤,把它發掘開來,等待你的將是滿山的財富。

相信自己一定能行

一般的人總認為“自己記憶力差”。這樣,不知不覺地自己就解除了記憶力,於是記憶力就減退,隻要陷入這種敗北主義的態度中,將給自己的記憶帶來障礙,你就會經常遺忘,這種事時有發生。假若他是一名要報考學校的人,那肯定會落第,但是,相反,假若你下定決心去記,又確信一定能記住,那麼你的記憶力就會大大增強。

英國著名隨筆作家任馬斯·德·昆西強調對自己的記憶力具有信心的重要性時指出:“記憶力隨任務的增多而增強。要有信心,那就可以完成任務。”你如果試行這條簡單的哲理也許會感到:原來如此!

這確實有效果。

人們常說:“這個世界是由信心創造出來的。”這話不假,力量是成功之母,信心是力量的源泉。一旦有了堅定持久的信心,人就能爆發出遠大的、不可思議的力量。這就是心理學上常講的“自我暗示”。“自我暗示”朝向正麵,成功也就非您莫屬,常言道:“堅定的信心能使人拚命。”就是這個道理,一個具有非凡記憶的人,就一定具有能記住的信心,能輕鬆愉快地發揮記憶力的作用。相反,一個不堅定的人卻往往會記憶不足。

你自己的態度,既能幫助你記憶,也能妨礙你記憶。例如;“別人說的話完全記不住”這種態度實際上就妨礙你的記憶。消極的態度本身就是問題。

手拿講稿演說的演說家實際上並不是在演說而是要宣讀論文。假如是耶穌一邊念原稿一邊進行山上的垂訓,也許沒有任何人聽。你必須從內心相信“我一定能記住”,這樣自然就會記住,這種信心是成功與自我暗示所促成的。如果這樣做,對於你的即席致詞一定會得到全場鼓掌。日本有句諺語“一事通,萬事通”,你務必養成經常運用本書各章敘述的記憶規律的習慣。這樣的話,肯定會順利增強你的記憶力。

那麼,從現在開始,堅信——我必勝!

培養你的自信心

對於我們會幹的事、能夠幹得來的事我們都有信心,這是必然的,大家都有體會。因為我們曾經幹過它,心裏有底,就是說成功使人增加信心,當你麵對著需要記憶的課程時,首先你一定不要有畏難情緒;然後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從實際出發,先記一小部分材料,比如記外語單詞,先學五個,用心去記,反複幾次,誰都能記住,測驗一下發現自己能得滿分就是一個小小的成功。每取得一次好成績,就會增加一點信心,能記住五個單詞,再增加到記十個,循序漸進地使自己獲得成功。培養信心的同時也要注意記憶方法,遵循記憶規律去學習,這樣就容易獲得好成績。對於記住的東西要及時複習,才使你越記越多。隻要你有一次考試獲得成功,就能大大增強自信心和自尊心。

培養信心還有一個方法,那就是回憶過去成功的經驗。

每天入睡以前,用5~10分鍾時間做這種練習,比如:“上小學時,我用一天時間就背下來全班同學的名字。”“有一次複習外語,我把書裏的單詞都背下來了,結果,考試得了100分。”也可以回憶微小的成功:“明天的電視節目預告我都記住了”、“昨天我背了二十個單詞,一點也沒錯。”隻要是成功的事我們就會堅定自己的信心,從而理出最有成效的頭緒來,不知不覺增強了自己的記憶力和注意力,反複練習一段時間以後,在考試前,你可用l~2分鍾來穩定情緒,在頭腦中浮現出成功的經驗來,然後想到“上次我就記得很好,這次也一定能記住”。這樣,你就會有條不紊地提取你記住的知識,就很少出現想不出來的現象。

記憶時的意圖

為加強記憶力,過分講究記憶技巧而忘記常識也是不可取的。現在提出“意圖’這一問題。當你想要回憶某個單詞,而忘得一幹二淨怎麼想也想不起來時,其真正的原因可以說是你當初沒有想要記住的意圖,你回想一下,以前學習英語是以什麼樣的態度和意圖記單詞的呢?例如:在學習語法、記關係代詞時,一般總是注意翻譯的意思或關係代詞前有無句號區別,而沒有準備去記住它前後有什麼單詞,同樣,在為提高英語閱讀能力而學習時,也過於注意如何翻譯,而沒有注意每個單詞,有時甚至不想去考慮每個單詞的意思,甚至想把別人翻譯的文章完完整整地記住用來對照自己學習的文章。

用這樣的方法學習,無論能背誦多長的文章,你的記憶力一點也得不到提高,因為這樣完全違背了心理學上的記憶規律。

要記住某個單詞,首先必須對它產生印象,在心中作個記號,這就是前麵敘述的“識記”或“留下痕跡”。當你忘卻某個單詞或某件事物時,首先請您想一想你在接觸該單詞或該事物時,記憶的意圖是什麼?記憶的意圖很重要,因為,要增強記憶力,先有一個明確強烈的意圖至關重要。有這一點,在記憶別人的麵貌和姓名時就能記得最清楚。記憶別人的麵貌和姓名的方法,任何學校的課程中都沒有,也不是學習的內容。因為,一般人如果沒有思考記憶的意圖,也就容易忘卻別人的姓名和麵貌。教育心理學著名教授桑代克做了幾次實驗,測試了記憶的意圖對記憶效果的作用,在一次實際中,命令第一小組的學生僅僅寫一聯串的單詞和數列;命令第二小組不僅要寫單詞和數列,而且要記住。結果哪個小組成績好呢?當然是第二小組。這一點你也許已經明白。桑代克教授的實驗結果,我們從日常經曆中也可以體會到。發生某件事時,如果努力使之留在心中就能記住。感情好的夫婦總是不會忘記結婚紀念日。

記憶的良師——興趣

大家都有這樣一點最基本的生活體驗,對於感興趣的事物很容易記住,並且記憶也牢固;對於不感興趣的事就容易忘掉。我們中的大多數人即使是第一次聽到love(愛)這個單詞,都會一下子就把它記住。再比如另外一些內容,像目前流行什麼歌曲,自己偏愛的明星偶像的代表作及個人生活隱私都會記得一清二楚。老師布置下課後要完成的任務也許會遺忘,但和心上的戀人約會的日期、時間、地點以及第一次接吻的情形,也是極少有人忘記的。

愛因斯坦曾經說過:“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有了興趣,學習的時候,大腦會形成優勢的興奮灶,使你能排除幹擾,專心致誌,記得快,記得牢;有了興趣,會使你不怕困難,百折不撓,不達目的不休止;有了興趣,會使你以苦為樂,不知疲勞,越學興致越高。更重要的,有了興趣,還常常會決定一個人的誌向。有不少科學家、文學家,都是小時候對某一門學問產生了深厚的興趣,確定了自己的誌向,後來才做出了偉大的成就。有的女學生記不住英國文學史中的作品名稱或作家姓名,可是卻能十分準確地記住英語的Old Black Joe(老黑瓊)或you are my sunshine(你是我的太陽)這首歌詞。

旅行中的記憶,因興趣不同,記憶效果大不一樣。下麵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證。

有兩個人休假結束由山上回來,一位朋友問他們二人山上怎樣?有一個人詳細描述了山上的美麗風景,另一個人則熱衷於大談吃吃喝喝。就是說,第一個人對風景感興趣,第二個人對吃喝感興趣,兩個人對自己感興趣的東西記憶得都特別清楚。

現在自己剖析一下自己,再思考一下為什麼有些事比另一些事記憶得牢。讀到本章時,你一定會察覺到運用記憶規律對以前各章的記憶效果就好些,反之,記憶效果就差。這條規律之一是,感興趣的事物比不感興趣的事物記得牢。

有位商人說:“我老是記不住別人的姓名和麵貌。”但另一個方麵,他卻能很快說出多數的股票價格,或從頭到尾地說出很長很長的電影情節,使你大為吃驚。這是什麼原因呢?有些事能記住,有些事則記不住,這又是什麼原因呢?

孔子早在兩千多年前就說過:“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凡是感興趣的材料總是記得快一些,記得牢一些。所以,培養自己具有濃厚的學習興趣,強烈的求知欲望很重要。有時我們對學習材料本身並不感興趣,即所謂間接興趣,也能調動記憶積極性。當然,最好是既有直接興趣,又有間接興趣,這樣記憶任務就會變得輕鬆愉快,甚至會在不知不覺中把材料記住了。

記憶中興趣的培養

一開始認定的好與壞,並不一定是十分客觀的。要知道蘋果好不好吃,不能單憑主觀印象,而應耐著性子細細品嚐,嚐出了味道,你就會覺得很好吃。

讀書也一樣,背記英文單詞,您會覺得枯燥無味,但是堅持下去,當您能試著把課本上的中文翻譯成英語,或結結巴巴地用英語同外國人對話時,您對它就會有興趣了。另外,我們還可以借助想象力創造興趣,總比根本不感興趣去記憶的效果要好得多。感興趣的對象容易記憶。因此,對於所有碰到的單詞、事件、人物等,能找出其中感興趣的特點是增進記憶的良好方法。

比如,我們前麵章節介紹的奇特聯想記憶法裏麵就有著許多有趣的聯想創造。有時,你甚至可以把記憶材料當成一種“兒戲”,任意地去進行有趣的聯想臆造,隻要能達到記住的目的就可以了。

最佳的心理狀態下好記憶

心理學的實驗表明,當人們處在心理狀態較佳的時期時,識記信息非常容易被輸入和儲存,而處於不好和有幹擾的心理狀態時,信息就不大容易被輸入,甚至有時會抵觸和破壞信息的輸入。這就是告訴我們,在記憶的過程中要盡量保持最佳的心理狀態。我們都有這樣的體會,讀書時心情愉快就讀得進去效果也很好;心情欠佳,就難以讀進去,效果極差,甚至半天也不知道自己看了些什麼。即在“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時候,記憶會變得特別清晰,而當人處在心情壓抑,表現為一種沮喪的、消沉的心理狀態時候,那麼應該能夠回憶起的一些事情好像也想不起來了。高爾基在小說《人間》裏,對恬靜舒適的心理狀態提高了各種心理機能(包括記憶機能),作了生動的描述:“樹林在我的心裏引起了一種精神上安寧恬靜的感覺,我的一切悲傷都消失在這種感覺裏,不愉快的事統統忘掉。同時提高了我的感受性:我的聽覺和視覺變得敏銳多了,我的記憶力強得多了,我的頭腦裏儲存的印象也加多了。”有一個很好的心理學實驗,實驗者享德森選擇了十個人,要他們談一生中發生的100件事。

結果這十個人所記住的100件事分類如下:

55%是愉快的事;

33%是不愉快的事;

12%是平凡的事。

約翰遜·塞纓爾博士指出:“毫無任何理由而突然踢你的迎麵骨”的人,大概你決不會忘記吧!理由很簡單,就是“踢”給你留下深刻的印象。這件事惹怒了你大發雷霆。但是,如果對方給你的印象良好,你一定記憶得更好。如果對方是笨拙、不知趣的人,大概你很容易遺忘吧!因為他沒給你留下任何印象。就是說,你完全沒有注意。弗裏德克·威廉·尼奇先生指出,人總有想忘掉不愉快的事的傾向。他說:“我的記憶提醒我說:‘我做了哪件事’,我的自豪感在表示說:‘我決不會做那樣的事’,最後是記憶不起作用了。”過失和失敗容易忘記,就是由於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