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先秦文學理論批評(2 / 3)

孔子很重視《詩》的學習,《論語》中談到《詩》近20處,可以看作是純粹的文藝批評。孔子對《詩》的總評價是:"《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又說:"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這都是就《詩》的道德教育作用而言的。孔子重視學《詩》的另一原因是,《詩》可以作為學習辭令語言的教本。他說:"不學《詩》,無以言。"(《論語·季氏》)而學習《詩》的語言的目的則是為了從政之後,"使於四方"能夠"專對"(《論語·子路》)。這顯然是從春秋時期各國使臣往來時常常引《詩》出發的,是"尚用"觀點的體現。

孔子在論到《詩·關雎》時說:"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和季劄的觀點一致,所欣賞的也是中和之美;他對於流行的新聲,采取排斥的態度,指出"鄭聲淫",並主張"放鄭聲"(《論語·衛靈公》),可以看出他的文藝思想的保守方麵。詩與樂的中和之美,派生出"溫柔敦厚"的"詩教"說(《禮記·經解》),旨在協調封建階級內部矛盾,因而成為後代詩歌批評的一個重要原則,對於詩歌創作產生了一些有害影響。但它作為詩歌的一種風格來說,也未可厚非。即使是政治諷諭詩,也不見得一味刻露就是好詩,有時婉而多諷,反具有感人力量。孔子論《詩》的另一個重要觀點即"興、觀、群、怨"說(《論語·陽貨》)。他從多方麵肯定了詩歌的政治、社會教育作用,加以高度概括,成為一個理論原則,這是他對詩學的重大貢獻。

墨子是接近社會下層的思想家,其學本出自孔門,後來自立思想體係,與儒學抗衡。他主張"節用",反對繁文縟節的"禮",反對一切雕飾、文采。他說:"暴奪民衣食之財,以為錦繡文采靡曼衣之"是"單(殫)財勞力,畢歸之於無用"(《墨子·辭過》)。基於這種觀點,他反對樂。在《非樂上》中舉出了反對樂的五個理由,意思不外是勞民傷財,有害於政。他也說過:"衣必常暖,然後求麗","先質而後文,此聖人之務"(《墨子》佚文),似乎並不絕對排斥"麗"和"文",不過他在這方麵很少發揮,主要的還是否定音樂的陶冶性情作用,否定人們的審美要求,把"尚質"、"尚用"推向極端,具有明顯的片麵性。

墨子的"尚質"、"尚用"思想還表現在他提出"三表"作為立言的標準,即"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非命上》)。就是說,發表言論要根據古代"聖王"的曆史經驗和當前百姓的生活經驗;還要付之實施,看百姓是否受到實際利益。他把"國家百姓人民之利"作為檢驗言論的標準之一,表現出他的進步思想。但他的著眼點是言論的實用價值,是論述的嚴密性和邏輯性,而不是文采,他自己的文字也都樸實無華。他的"尚質"、"尚用"的觀點,為韓非所接受。

孟子生當戰國紛爭、百家爭鳴的時代,他繼承和發展了孔子學說,他在和別人的論辯中,引《詩》近40多次,引《尚書》近20次,可以看出他對這兩部儒家經典都有很深的研究。這是他的文學思想的基礎。和墨子不同,他認為音樂具有感化人的作用:"仁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盡心上》)他重視外在的修飾之美:"西子蒙不潔,則人皆掩鼻而過之;雖有惡人,齊(齋)戒沐浴,則可以祀上帝。"(《離婁下》)他認為愛美是出於人的天性:"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盡心下》)他最早提出了審美觀的共同性問題:"口之於味也,有同耆(嗜)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告子上》)其中包含著正確的成分。他的文學觀對後世影響最大的是"以意逆誌"說和"知人論世"說,作為理解詩歌的方法和評論作品的原則,這兩說都有首創意義,為學術研究開辟了新的途徑。孟子的"知言養氣"說,也對後世文論有較大影響。所謂"養氣",是指自我修養而成的一種"浩然之氣";所謂"知言",則是指"□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公孫醜》上)。它們的本義是講道德修養與辨別言辭是非的問題,後人引申到文學批評方麵來,成為"文氣"說的理論根據。

莊子的文藝觀受老子影響很大。老子認為客觀世界存在著混然一體的"道",這個"道"是無形的,恍惚的,不可名說的,對於它,難以用語言和思維器官去把握,隻能用"虛靜"的精神狀態去體驗。基於這種哲學觀點,他反對言辭辯說:"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老子》五十六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老子》八十一章)他反對一切美色、美聲:"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老子》十二章)他主張"小國寡民",無為而治,因而反對知慧、仁義:"絕聖棄知,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老子》十九章)對一切文化藝術都予以徹底否定。他的觀點在莊子那裏得到全麵發展。

莊子認為世界是不可知的,美醜、善惡、是非,都是沒有客觀標準的。所以他反對求知:"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養生主》)他反對"美言":"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齊物論》),進而反對言辭辯說:"可以言論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論,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秋水》)就是說言和意所能及的隻是一般事物的跡象,而最高的"道",是無形無象的,言和意所不能及的,至於記錄語言的書籍,隻不過是"糟魄"而已。這種從根本上否認言辭功能的說法,自然是片麵的,但任何語言表達上都有一定的局限,言和意之間不可能完全契合,所以莊子的話也有其合理的因素。他還說到"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外物》)。它啟示人們:文學形式是為表達內容服務的,不能為了形式而掩沒了內容。要得其意,傳其神,意得神現即止,給人留下想象的餘地。莊子的觀點成為後世"離形得神"論的先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