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與藝術
在抗戰第二期開始時,蔣委員長曾以“政治重於軍事”的方針昭示國人。政治所包甚廣,但喚起並組織民眾以期達到真正的全麵抗戰當然是其中最主要部分。最近開第三次國民參政會議,委員長又提出精神動員的方案。舉凡領袖所側重各點,在理論上其重要性無庸申述,問題隻在如何實施。實施的步驟當然首重宣傳,這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宣傳不得法,起碼是枉費精力,甚至徒然引起一些不需要的副作用。或者更嚴重的反作用。宣傳之不可無技巧,猶之乎作戰之不可無器械,器械出於科學,技巧基於藝術。
回顧抗戰以來我們宣傳的工作實在難令人滿意。我們所有的宣傳似乎大部分還不離口號標語,文字的宣傳固然是放大的口號標語,即音樂圖畫戲劇各部門亦何莫非變相的口號標語?大致說來,從事這種工作的人似乎隻顧宣泄自己的感情,而不知道如何將它傳達給別人,所以結果隻有宣(或竟是喧)而無傳,於是多數的宣傳品便成為大家壓驚壯膽的咒語符籙,數量盡管多,內容卻不必追究了。總之,我們的宣傳品徒有形式而缺乏內容,其原因則在做宣傳工作的人熱情有餘,技巧不足。
首先在宣傳工具的選擇上,太重視文字,就是錯誤,須知根本是一種敘事與說理的工具,在感動的功能上,它須經過一段較迂緩的過程,因此它的效用便遠不如音樂圖畫戲劇來得迅速而直捷。對於識字階級,文字宣傳的力量已經有限,何況我們絕大多數的民眾是文盲,文字對他們,根本無效呢?既然我們宣傳主要的對象是一般,尤其是農村的民眾,而大部分宣傳品的影響恰恰是達不到他們,這是何等嚴重的矛盾!便就現今已有的文字宣傳而論,我們似乎將宣傳的意義看得太窄點。符籙式的標語,對於知識稍高的人們,不久已是一種侮辱嗎?關於抗戰理論的文字,不已經成為“抗戰八股”嗎?報紙上的新聞,不是常常被認為“宣傳”,意思說是假的嗎?這些工作我們做得不少了,雖則其效果有多少畢竟是疑問。也許正如間諜工作是收入消息,這種宣傳工作是放出消息,也許這是戰時不可少,甚至極重要的工作,但這不是我所謂宣傳。我所謂宣傳,在文字方麵,是態度光明而誠懇的文藝作品,在形式上它甚至可以與抗戰無大關係,但實際能激發我們敵愾同仇的情緒,他的手段不是說服而是感動,是燃燒!它必須是一件藝術作品。這類的文字,就我個人所知道的而論,除了幾篇委實可歌可泣的報告文學(戰地通訊)之外,似乎每欲多少值得注意的東西了。但是我們勝任的作家應當不少,他們都藏到那裏去了?
不過真正能讀懂一篇文藝作品的人究竟太少,在我們特殊情況之下,文字宣傳究不如那“不落言詮”的音樂圖畫戲劇等來得有效。
在情緒傳播的迅速上,音樂是再好沒有的了。我們的宣傳工作在這方麵正大有可為。過去在這方麵的成績總算比較令人滿意,但仍欠普及,欠深入。最近我看過一個劇團的公演,在最末一幕終了時,幾個遊擊隊正在和敵人苦撐,青天白日旗忽然從山後飄揚起來,隨著一陣救亡歌曲的聲音,援軍到了,幕下了,幕後歌聲仍然不斷,並且愈加激蕩了,想必舞台上全體人員都加入了。這時我滿以為台下全體觀眾也會相應起那“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多麼偉大!全堂六七百人一齊怒吼起來,那點經驗的教育作用,不要勝過千百篇痛苦流涕或激昂慷慨的論說或演辭嗎?
然而幕下了,台下一陣喧嘩,散戲了。我急得直跺腳。這是我們音樂宣傳不夠普及與深入的一個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