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理解的奢侈品,是指狹義的如香水、珠寶、鍾表、服飾、紅酒、禮物、家私等奢侈品。到底什麼是奢侈?“奢侈是任何超出必要開支的花費”(桑巴特語)。因而,廣義的奢侈消費,是指並非十分必要的消費。
我跟學生是這麼解釋奢侈的:你邀了饑腸轆轆的女同學下課後約會。第一時間,送給她充饑的饅頭。當然了,這是必要消費。雖然這時,一個饅頭比一枝玫瑰花實用,但卻顯得你不夠浪漫。如果當時你不送充饑的饅頭,隻送一枝不那麼必要的玫瑰,就是你懂浪漫,但是你在奢侈消費。
所以,別以為奢侈消費就是Chanel香水和LV包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奢侈消費。一枝玫瑰,是一個窮學生的奢侈消費。“飯後一根煙,賽過活神仙”,是每一個嗜煙人的奢侈消費。對於一個乞丐,吸煙、喝酒是不是奢侈消費?你會覺得是。但我問你:乞丐怎麼就無權抽煙、喝酒呢?我再問你:乞丐養狗,是不是奢侈消費?你的回答很肯定--他們連自己都養不活呢,還要養狗?但在國外的大街上,到處可見流浪漢養狗。
如何縮減開支以應對通脹?專家的理財建議裏,就有一條是放棄養狗。但養過狗的人都知道,他們不是獵人在養捕獵助手,也不是鄉下人在養看家護院的報警器。大多數人養狗是因為愛憐,養的是精神伴侶。養狗人恨不得顛倒過來,自己啃骨頭,給狗吃肉。因而,他養狗根本不計成本,怎麼會為縮減開支而放棄養狗?可見,養狗本身就是個精神消費。乞丐養狗,能不是奢侈消費?能沒有“超出必要開支的花費”?
所以說,乞丐也有奢侈消費,任何人都有奢侈消費。茅於軾說,印度的乞丐還要飯,而中國的乞丐要錢不要飯。為什麼要錢不要飯?因為中國的乞丐大多不是真正的乞丐。當然了,要錢不要飯,相當於商人交易時不要實物要變現,要的是靈活偏好。就如各地的“發廊妹”、“站街女”,大多是要快樂、靈活地賺錢,不願被綁在流水線上辛苦賺錢--經濟學家眼裏的性服務業,不是不務正業,而是拾遺補缺。
我猜,唐詩裏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說的是臘月年關的情景:節令雖然滴水成冰,但沒有冰箱保鮮,家裏貯肉過多,難免會變質。這麼解讀痛貶貧富懸殊的名句,與此詩激起的“民憤”相比,顯得我很冷血。你能看得出來,我是故意這麼說的。說唐代“朱門酒肉臭”是因為沒有冰箱,跟說周扒皮、黃世仁、南霸天、劉文彩也享用不上今天平民享用的席夢思、坐便器、氣墊鞋,是一個意思。什麼意思?是說我們對富人的嫉恨應當稀釋,還是說奢侈品是個曆史進步?沒錯,我說的,涵蓋了這兩個意思。
《秋菊打官司》寫秋菊進城時,手裏第一次握上了易拉罐裝的飲料,舍不得打開,或打開了舍不得喝。飲料對於秋菊來說算是奢侈品,現在別說飲料,用剃須泡沫刮臉,用洗麵奶洗臉,也不能算是奢侈消費了。前邊說過,我1993年花65000元買的“磚頭”,還不如今天城裏拾荒人的手機好用。
30年前,縣委書記坐“帆布篷”,地委書記才坐“兩頭平”。如今,工薪族買轎車,也不一定非選“兩頭平”,更不會選“帆布篷”。今天的大眾必需品,以前就是少數人的奢侈品。當年握個大哥大令人豔羨,我才會不惜65000元買個“磚頭”。
今天平民用的燃氣灶、暖氣片和淋浴器,那是30年前高幹家裏也不多見的奢侈品。
因此,我堅信今天的“豪門奢侈”,必定是明天稀鬆平常的大眾消費。所以,你不必不忿別人訂婚送轎車、結婚出國度蜜月,那其實是你對明天的渴求。市場更新、社會進步、全民生活水準次第提高,不但歸功於奢侈先行的帶動,而且,簡直就是靠消費差別和貧富不均驅動的。對於消費差異驅動進步的道理,米塞斯的闡述是:“人類的進步大都是通過以下方式實現的:即從一小部分人偏離大多數人的思想和生活習慣開始,直到他們的行為最終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和接受,從而形成了人的觀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夢想飛行的萊特兄弟曾多麼異想天開,被常人所恥笑--凡人飛天,在昨天不但是奢侈,根本就是做夢。但在今天,再膽怯的人,也不至於不敢登上飛機了。無須職業司機而自己駕車?昨天你也難以想象。而如今,駕校就靠一茬又一茬學車的白領、藍領們賺錢了。
由此可見,一定意義上,奢侈消費就是指高端消費、舒適消費、精神消費、超前消費。這類消費品之所以必要,在於它能引領消費進步,帶動大眾生活品質的提升。
前邊我們說過“傅立葉變態心理綜合征”,是說“仇富”心理之下,“見不得別人家的米湯起皮”--用“紅眼”看世界,見不得別人家熬的粥比自己家的稠。以偏見與妒忌心理看待消費差異,難免會見不得奢侈消費,把奢侈消費與攀比消費、炫耀消費、奢靡消費畫上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