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消費對每個人都有必要,對於物質消費的常態來說,精神消費就是奢侈消費。對於消費依賴市場交易的常規來說,慷慨友情就是奢侈消費。對於旅遊依賴參團的常規來說,“驢友”就是奢侈消費。對於攀比麵子、炫耀身份的消費來說,創造性的個性消費就是奢侈消費。你以為皇室貴族都是奢侈消費?不,騎馬打獵、遊泳釣魚之類,都是親曆親為的個性消費、體驗消費。以我自己的感受,特能理解年逾八旬的伊麗莎白女王自己開車、丘吉爾自己砌磚牆的樂趣。因而,特不能理解慈禧走路雙手要搭在太監手上,或領導人要警衛給提鞋的享受。在我看來,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不是享受,而是病入膏肓者的無奈。
在西方,不要說年輕人不用保姆,老年人隻要能動,也絕不要人幫忙。不信,你去攙扶一位老人試試,弄不好會遭一頓搶白。我覺得動輒用保姆需要反思,至少需要把享受人伺候的愜意與失去勞作的樂趣一起拿上天平稱一稱,看哪個劃算。西方人覺得還是自己修房子、洗車、侍弄花園劃算。省錢還在其次,從勞作中體驗生活才是享受。
因而,缺乏創造體驗的低能消費者,必然熱衷於麵子消費與模仿消費。低能的、被動的、笨拙的、懦弱的消費,使消費者退化成了低能的、被動的、笨拙的、懦弱的經濟人。
“麵子消費”發達,“裏子消費”縮癟擔心被認為是窮人,希望被認為是富人--炫耀性消費的這兩個動機,恰恰代表了窮漢乍富階段諂富欺貧的道德變臉過程。
--楊連寧
1隻網球拍加1個網球多少錢?答案是110元。那球拍比球貴出多少元呢?答案是100元。如果我接著問:1個網球多少元?你會不假思索地回答:10元。你答對了嗎?不對!為什麼?因為離開了球拍,球可以標價10元,但獨立價值不值10元。不僅球離開了球拍不值10元,離開能夠打網球的場地,球拍加球也不值110元。為什麼?因為球拍與球的邊際效用在球場,沒有場地可供人打球,球拍和球沒有銷路,其市價也不得不大打折扣。
附近根本沒有球場的商店裏,按值計價,這對球拍與球打了對折,55元,但它仍會躺在櫃台裏睡大覺,直至店主退貨後不再進貨。朋友曾送我一袋價格不菲的高爾夫球杆,但物不盡用--我沒有時間去練球、打球,也不願往高爾夫上花冤枉錢。於是,整袋球杆的效用就無從兌現。不僅物有不值,還浪費了錢。名牌運動服裝在國內的暢銷也是物不盡用。運動衣多,但運動場地少,買了運動服,也會很少去運動。
說到理性消費,不妨套用一下蘇格拉底的名言,把“未經理性省察的人生,是不值得過的”,變成“未經理性省察的消費,是不值得花錢的”。再套用一下劉禹錫的名句,把“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變成“錢不在多,會花就行;物不在多,盡用就行”。
陳誌武有本書,叫《中國人為什麼勤勞但不富有?》。我對這個命題的回答是,不惜血本娶媳婦是個原因,傾家蕩產建房子、買房子是個原因,攀比消費、炫耀消費是個原因,甚至吃喝嫖賭也是個原因。但這類病態消費行為的背後,還有更為本質的原因,就是中國人不大懂得更經濟、更理性地理財,也即我一直說的“不注重盤算成本”。
對於中國人來說,京戲、國畫之類文化審美行為,可以虛構;道德、文章之類政治作秀行為,也可以虛飾。但唯獨市場交易行為,需要人的理性算計,來不得一星半點的虛妄。為什麼?因為投資與消費的每一分錢都構成為成本,需要剔除一切浮誇、虛榮,才能避免投資折損或消費空耗。
高度雷同的消費方式,是因為除了攀比別人,自己也不會消費。也就是說,我們缺乏創造性消費與個性消費。不止是千家萬戶的電視機前,一大兩小的三個沙發都擺成了個槽型,也不止是夥著晨練、夥著吃飯、夥著出遊、夥著購物、夥著炒股,而且還攀比著花錢。消費的攀比,是買房要多、買車要大、買金要多、買鑽要大,甚至憧憬價值連城的仿古瓷碗也要比別人多買幾個。
多多益善,往往是經營者設給消費者的消費陷阱。譬如打印機便宜賣給你,然後靠昂貴的墨盒等耗材賺錢。超市裏,你常見老人推著的購物車裏,稀疏的貨品連個車底都蓋不住。為什麼顯得紮眼?因為超市提供的大容量購物車,給你提供了一個心理暗示:你要多多益善,裝滿車子,滿足自己的占有欲。所有商店、餐館的落地玻璃窗,也提供了類似的心理暗示:琳琅滿目,珍饈奇饌,全都任你享用,你豈能無動於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