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時間觀念與歲時節日(1)(1 / 2)

什麼是節日,為什麼有節日?節日是被賦予特殊的社會文化意義並穿插於日常之間的日子,包含著特定的風俗、習慣和各種活動。節日的組成要素主要有三項:一是特定的日期;二是祭祀或紀念的對象,包括相關的神話、傳說、俗信、禁忌等觀念性要素;三是人們相沿成習的儀式性的、社交性的以及娛樂性的活動。也就是說,節日就是一些特殊的日子,其特殊之處在於與人們的觀念息息相關,是自然的時間單位與人們的信仰觀念相結合的產物。

計算時間的方法對人們的行為方式、思維方式、生活節奏以及人與周圍事物的關係有著決定性的影響。而節日恰是人類借以認識、計算時間的最佳途徑,並將自然的時間移入民族文化記憶之中。漢族的節日體係一開始便與當地土壤上勃發的農業文明緊密結合,構建了一個相對科學的時間框架。當然,作為中國這個多民族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他少數民族的節日體係也大多遵循著這一規律,如蒙古族的白節、怒族的穀神節、藏族的雪頓節,均是時令特征鮮明、物候現象突出的日期選擇。中華民族的節日體係在為整個民族國家提供時間框架的同時也在構塑著這個民族的思維,陰曆的核心地位使得月亮成為千年以降人們思考謳歌的對象。由此引發的中華民族對於陰陽運行、天人合一、順應自然的重視,對於團圓、和諧的理念追求,都深藏在中華民族的節日體係之中。

第一節中國古人的時間觀念

時間是人類創造出來的,大自然隻是按照它所固有的規律在運行著,而生活中的我們則在無數次經曆了陰晴圓缺、風霜雨雪、草木榮枯、候鳥去來等自然物候的重複與間隔出現後,開始有了時間意識,並通過一定的參照物——例如太陽、月亮、星星等標誌物將其顯現出來,用以自身的生活和勞作。我們的先民,他們最初的時間觀念就是在這樣一種環境中萌發生成的,並且還訴諸文字,教導後人。

有心的先民們在經曆長期觀察之後,終於斷定,年、月、日三者之間,是有著相對關係固定且範圍一致的運行規律,時間的最為重要的三個維度——日、月、年也因此深深滲入漢民族的血液中,成為漢民族的集體記憶。同時,又以此為基礎,衍化開包括天幹地支在內的各類計時方法。但太陽、月亮運行的細微參數終歸不是我們的先民所能完全掌握的,他們在連續的觀測和記錄之後發現,按照原有的計算方法,就會出現有的日子被“神奇偷走”的問題。更為細致的記錄之後,我們的先民終於發現以太陰曆為基礎計算的12個朔望月共天,比一個太陽年少/天,積年就要差一個月以上的時間。

那麼,如何補足這年就要被“偷走”的一個月呢?我們的先民在無奈之下就采取了“閏月”,也就是多餘出一個月的方法來協調自身時間記錄與大自然運行規律相脫節的問題。於是,殷周時期漢族先民就開始在年月的記錄中加入閏的記載,也就開始了我們常說的“夏曆”,亦稱“農曆”。有人把它叫做“陰曆”是不確切的,因為它包括以朔望月為單位陰曆和以太陽年為單位陽曆,是同時兼顧到朔望月與太陽年的陰陽合曆,即平年12個月,閏年1個月,19年共閏7個月。由此,年、月、日等計時單位便能確定了。進而,昏、旦、朔、望、日南至、日北至、日夜分、歲首、年末等時日,也能準確地排定,並以它們各自在歲月坐標上所處的特殊位置而受到人們的特殊關注:正月為歲首,正月朔、旦為新年之始,是為元旦;十二月晦,年盡歲除,為除夕。於是,年節習俗的除舊布新之意有了寄托。有了“望日”,而後才可能有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八月十五、十月十五等節期的確立。

而我國古代有的少數民族在時間觀念上就沒有漢族這麼精細,但也各有各的標注特色。如漢代詩人枚乘記道:“野人無曆日,鳥啼知四時。”隋朝流求人道:“望月虧盈以紀時節,候草榮枯以為年歲。”《魏書》中描述岩昌羌族的習俗時說:“俗無文字,但候草木榮落記其歲時。”宋代的女真人道“不知年歲,問之則曰吾及見青草幾度。”這些女真人以青草枯黃這一物候特征作為年歲的記載標識,民族性地表明了他們作為遊牧民族特有的時間概念。相對於漢族先民,這些少數民族的時間觀念更加概略和粗放,這種時間觀念通過代代流傳,也成為我國遊牧民族共有的時間記憶,這一點,我們仍然可以從如今眾多少數民族的節慶和生活點滴中發現個中表象。當然,少數民族有的曆法也非常科學和精密。如古代彝族人民所發明的“彝曆”,完全是根據地球環繞太陽運行的周期製定的,是太陽曆的一種。這種曆法把一年分成10個月,每月規定為6日,在過完10個月以後,把天或6天作為過年日。科學家認為,它的精密度要比古埃及曆和瑪雅曆的數值高得多,能夠準確地反映出季節的變化,在世界曆法史上有一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