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競爭中不斷地積累經驗,不斷地改進自己與對手競爭的技巧,這樣在競爭中才能創造自己的神話。
工作不僅僅是為了飯碗
某公司有一位員工,在公司已經工作了10年,薪水從不見漲。有一天,他終於忍不住內心的鬱悶,當麵向老板訴苦。老板說:“你雖然在公司待了10年,但你的工作經驗卻不到1年,能力也隻是新手的水平。”這名可憐的員工在他最寶貴的10年青春中,除了得到10年的新員工工資外,其他一無所獲。
也許,這個老板對這名員工的判斷有失準確和公正,但我們相信,在當今這個日益開放的年代,這名員工既然能夠忍受10年的低薪和持續的內心鬱悶而沒有跳槽到其他公司,就足以說明,他的能力的確沒有得到更多公司的認可,或者換句話說,他的現任老板對他的評價基本上是客觀的。這就是把工作僅僅當成飯碗的結果!
美國Viacom公司董事長薩默·萊德斯通在63歲時開始著手建立一個很龐大的娛樂商業帝國。63歲,在多數人看來是退休、頤養天年的時候,他卻在此時做了很重大的決定,讓自己重新回到工作中去。而且,他總是一切圍繞Viacom轉,工作日和休息日、個人生活與公司之間沒有任何的界限,有時甚至一天工作24小時。他的工作熱情多麼大!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那些擁有了巨額“薪水”的人們,不但每天工作,而且如果你跟在他們身旁,你會因為他們工作那麼賣力而且時間那麼長而感到精疲力竭。那麼,他們為何還要這麼做?是錢嗎?還是看看薩默·萊德斯通自己對此的看法:“實際上,錢從來不是我的動力。我的動力是對於我所做的事的熱愛,我喜歡娛樂業,喜歡我的公司。我有一種願望,要實現生活中最高的價值,盡可能地實現。”
是的,就是這種自我實現的熱情,使他們熱衷於他們所做的事業,而非單純地為了名和利,甚至當他們可以控製生活的時速時,他們的腳還是不會離開油門。
事實上,人隻有在追求“自我實現”的時候,人才會激發出持久強大的熱情,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潛能,最大程度地服務於社會。
這種熱情不是來源於外在某種物質條件的驅使,它發自內心,來自你對自己正在做的某件工作的真心喜歡。
相比那些把工作當成飯碗的人而言,為滿足“自我實現”這一人類最高需求而奮鬥的人隻占少數,所以說,持久的熱情在一般人當中就像鑽石般少有,然而,在築夢者和成功者當中,這種熱情就像空氣般普遍。
為自己負責的人在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透過它看到了更偉大的未來,看到了事業的前景,把工作當成事業來做,而不是當成飯碗。
為自己負責的人努力多做“分外事”,而把工作當飯碗的人隻做“分內事”。現在很多這樣的人,他們很少在工作中投入自己的熱情和智慧,而是被動地應付工作。他們遵守紀律、循規蹈矩,卻缺乏責任感,隻是機械地完成任務,而沒有創造性地、主動地工作。
在現代社會,雖然聽命行事的能力相當重要,但個人的主動進取更受到重視。許多公司都努力把自己的員工培養成主動工作的人。所謂主動,就是沒有人要求你、強迫你,卻能自覺而且出色地做好需要做的事情。一個做事主動的人,知道自己工作的意義和責任,並隨時準備把握機會,展示超乎他人要求的工作表現。
美國標準石油公司曾經有一位小職員叫阿基勃特。他在出差住旅館的時候,總是在自己簽名的下方,寫上“每桶4美元的標準石油”字樣,在書信及收據上也不例外,簽了名,就一定寫上那幾個字。他因此被同事叫做“每桶4美元”,而他的真名倒沒有人叫了。公司董事長洛克菲勒知道這件事後說:“竟有職員如此努力宣揚公司的聲譽,我要見見他。”於是邀請阿基勃特共進晚餐。後來,洛克菲勒卸任,阿基勃特成了第二任董事長。
在簽名的時候署上“每桶4美元的標準石油”,老板洛克菲勒並沒有交代這樣的任務,但阿基勃特卻主動地做了。也許在他看來,身為標準石油公司的職員,無論職務高低,都有為公司的產品做宣傳的責任和義務。
如果你隻是盡本分,或者唯唯諾諾,對公司的發展前景漠不關心,你就無法獲得額外的報酬,你隻能得到屬於你應得的那一部分。
如果有件工作並不在你的職責範圍內,而上級卻有意或無意的交給你去辦,你會做出什麼反應呢?是嚴詞拒絕還是默默忍受?我想,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答案。我的建議是多做一些分外事,這是因為:
首先,做點分外事,能證明自己的工作能力。而且在一些關鍵時刻挺身而出,絕對會給領導留下深刻的印象。做點分外事,是職業精神的體現,也是個人氣度的體現。一些看起來不起眼的小事,也能反映出個人的工作細致程度、工作態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