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人在某個官職上做得出名了,以後別人都用這個官職來稱呼他,這是傳統、是尊重!”周阿熒好氣又好笑,抬起公文要砸我,“別岔開話題!”
“哦。”我有很岔嗎?都說了要下定決心往前走,周阿熒也該往前走吧?
“我說過結發夫妻同生共死,我之所以還不死,因為在人間有事還沒辦完。”他道,“但這件事,肯定不包括再娶。你以為我是什麼人?”
他強!我應該是敬佩他的,但——但謝娘真的在天有靈的話,也許會希望夫君過得更幸福?又或者,過了這麼多時間,她在天之靈也根本不必繼續牽絆他吧?緣來時相濡以沫,緣散後珍重再見,相忘於江湖,不是也很好!我想想,還是去問問維娘的意思。
“你去哪裏?你不會自己一個人跑去孟費吧?”周阿熒追在我身後叫。
當初登樂爾點個硝煙,我就屁顛屁顛跑去見他,隻要有一點點爭取支持的希望,我都不放棄。可邵老頭又不一樣。在沙漠裏自私成那樣的家夥,就算沒有結仇,他叫一聲我就會去跟他談嗎?“我給向予去信了。”我告訴周阿熒,叫他寬心。向予自己有言在先,這位老師兄有什麼事,他會親自來幫眼,現在也該叫他來實踐諾言了。
他在雪山上參了這麼久的禪,也該下來沾沾俗氣了。邵老頭真心還是假意?這不是我份內該頭疼的問題,是他的。
我了無心事,一身輕鬆的找到江維娘,把門一掩:“有事跟你說……”
她輕輕咳了一聲:“大人,男女有別,還是打開門吧。”
呃……誰叫我還是男人麵目,罷了罷了,再把門打開——“維娘,我這次來是作紅娘的。”
“這樣啊?”
“這樣啊!你對周阿熒觀感如何?”我單刀直入。
“很好的長官。他確實適合理天下經緯。”維娘答得一本正經。
“有興趣跟他結婚嗎?”我問得再直接一點。
“他?”維娘掩口,“他是民眾國的宰相、代元首。我是誰?我隻是一個私生了女兒的女人。”
對,她從沒喜轎花燭的成過親,卻生了一個女兒,能幸免被浸豬籠、就已經算好命。她居然靠著賣詩文、兩間破屋的租賃,在小小縣城領著女兒活下來。她不算多麼細心的好母親,老是手忙腳亂的,我見過她帶著她的女兒,那小小女孩子,神色都比她恬淡成熟,有事沒事還要嘲媽媽幾句。
我喜歡她、還有她的女兒。我感受得到她們之間雖然拌嘴,但仍然是很相愛的母女。我母親……
我跟母親並不算多麼親厚,這是很奇怪的事。她更多時候關在她的房間裏、沉浸於她自己的思緒,反而是父親比較寵我愛我。我理所當然的愛他、但也仍然仰慕我的母親,這種骨肉之間的吸引是不能以其他因素為轉移的。他們染上瘟疫相繼去世,真是把我的心都掏了去。我請求結盟回到元城時,元王爺跟我作那些奇怪的表示……昏了他的頭!我不認為我會因此懷疑我的父母。
他們當事人都已經相繼去世,向予說得對,我應該把這點點疑心都埋葬,當它從未冒過頭。
——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維娘很好,她的女兒也很好。她從前有過什麼事?一點關係都沒有。我隻知道現在站在這裏的是個帶著好女兒的好女人。
“周阿熒不是那種俗人。你喜歡他嗎?喜歡的話,我幫你!從前我還當過他的上司呢!我說的話呀,他怎麼樣也……”
“謝謝。”維娘打斷了我,“沒有那種必要。”
“你不會再結婚了嗎?”我皺起眉。她也沉浸在以前的愛情中不能跳出來、還是出於自卑無法再談論婚嫁?
“遇到合適的,也許會。隨緣好了。”她含蓄道,“現在沒有緣份到眼前的感覺。”
“那……”我攤攤手,沒話講了。他們都有主意,倒顯得我雞婆多事。
我還是去****拿手的:救人、搗蛋。話說有一些村莊、城池,時而落入我們手中,時而又被官兵搶回去,我們軍隊撤退時,有時不得不把部分物資甚至人員拉在後麵,官兵就會逼著當地百姓指認哪裏是物資埋藏點、哪些又是替民眾國辦事的人員,不少百姓吃不起逼,就會招供、指認。我們若是再打回去,抓到這些“變節”的百姓,往往是殺掉,殺一儆百,免得下次再出這種事。我插了手後,不許他們殺。
我隻知道所謂正義,指的是豁出性命去保護別人,不知道需要別人豁出性命來保護自己。百姓並沒有義務保護我們。還有,在刀槍下被威逼著指認他人的人,就算你用“殺”來警告,又有何用處呢?還不是誰的刀逼得更緊一點,他就聽誰的嗎?這次殺了“一”,下次官兵把刀擱在那“百”的脖子上,那些“百”恐怕照樣投降。那殺這“一”有何用!我不允許。
“戰爭就是殘忍的,總要威嚇!”有人說。
“那麼從我們開始,殘忍有限度。並且隻講道理,不威嚇。”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