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急先鋒
1912年,清王朝徹底覆亡,中華民國取而代之,中國婦女的命運開始出現千載一遇的大轉機。但男權社會依然是一個固若金湯的磐石堡壘,當權者並不急於給還女性被剝奪達數千年之久的諸多權利。遲至1923年,在某些地方,女學生剪齊耳短發、穿齊膝短裙仍要受到責罰。遲至1928年,婦女騎自行車引起路人圍觀,還會被抓到警察局,課以“仿佛率眾遊行,究竟有傷風化”的罪名。1936年春、夏之交,國難日殷,山東軍閥韓複榘不思秣馬厲兵,抵禦外侮,竟然舍本逐末,下令將街上穿短袖衣、露胳膊肘的摩登女郎抓到軍法處關禁閉,一時間,濟南城中時裝為之斂跡。前路固然千難萬險,婦女解放運動的先驅者們卻並沒有望而怯步,秋瑾的同窗好友唐群英(她倆是東京青山實踐女子學校的同學)便適時地挺身而出,她決意為女性爭權利,其內容包括求學的權利、就業的權利、戀愛的權利、婚姻的權利、追求幸福的權利,此外,還有重中之重的一項,即婦女參政議政的權利。唐群英認為中國女性理應衝到政治舞台的聚光燈下去,與男性政治家並肩治國。
唐群英,湖南衡山新橋黃泥町人,其父唐少垣是湘軍將領,累積戰功,被策封為振威將軍。身為武夫,唐少垣在儒將居多的湘軍將領中深感自卑,難以抬頭,自恨久在行伍,學問荒疏,三十多歲,便毅然辭官,回歸故園,在衡山新橋築室而居,榜其額為“是吾家”。唐少垣認定一個道理,有萬頃良田,不如有聰明子孫,他禮聘鄉賢為塾師,教導後輩。在兄弟姐妹中,唐群英排行第三,好學不倦,四書、五經爛熟於胸,她最愛讀的是後漢曹大家的《女界》和範蔚宗的《列女傳》,對琅琅上口的《木蘭詞》也很喜歡。十五歲時,她的詩才初露端倪,“鄰煙連霧起,山鳥放睛來”,這樣的靈思妙句翩翩飛來紙上,塾師稱讚她為“女中奇才”,唐少垣對這個女兒自然是鍾愛有加,視為掌上明珠。唐群英抱負不凡,同樣有秋瑾“身不得,男兒列”的遺憾,也有秋瑾“心卻比,男兒烈”的浩誌。受父親影響,唐群英從小性情豪爽奔放。她在家做閨女時便騎馬,擊劍,吟詩,“嚐以不能易髻而冠為恨”。父親去世後,唐群英頓失憑依,二十歲那年,迫於母命難違,唐群英遠嫁到湘鄉荷葉衝,與曾國藩的遠房侄兒曾傳綱結為夫婦。此後,她與同樣嫁到湘鄉荷葉衝、同樣雄心萬丈、深感閨中寂寞的秋瑾一見如故,兩人常在一起飲酒賦詩,一吐胸中的鬱悶。
1895年至1897年,這兩年間,唐群英迭遭不幸,先是女兒夭折,然後是夫君病故,她的情緒一落千丈。但她很快就振作精神,決定“不再嫁人,但要重新做人”。按照當年的傳統習俗和曾氏族規,唐群英必須在婆家守節,才是“名門閨秀”的惟一生路(毋寧說是死路)。唐群英蔑視舊禮教,敢於驚世駭俗,硬是不肯抱著那塊貞節牌坊同歸於盡,她毅然大歸,與夫家決裂,回到衡山縣新橋的“是吾家”。為了徹底改變自己的弱者形象,她博覽群書,希望能從中找到一條思想出路。有一次,她偶然讀到維新派領袖康有為的《大同書》,其中有一句話的意思是:“女人應該有權利跟男人一樣接受教育,獲得榮譽,管理社會。”那一瞬間,唐群英的心眼仿佛接通了電源,倏然為之亮堂,於是她立定信念,今生今世一定要為婦女爭權利,爭自由,爭幸福。五言絕句《讀〈大同書〉抒懷》即透露出她當時的心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