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鋒相對的鬥爭3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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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下午,在聯大圖書館前舉行有萬人參加的為四烈士入殮典禮,並設置了烈士靈堂,儀式莊嚴而隆重。同日,聯大舉行教授會議,向國民黨雲南省軍政當局屠殺學生事件提出抗議。聯大教授又於4日決定罷教一星期,以“為死難同學致哀”,“對學生罷課表示同情”,“抗議地方當局指使軍隊屠殺學生的暴行”。自四烈士靈堂設立後,半個月中前來參加公祭的機關、團體達1000多個,15萬人以上,占當時昆明人口的二分之一。慘案對群眾損失3000萬元,柳亞子先生作了如下題詩:“渝水天沉醉,滇京血怒流;喪心憤群醜,切齒誓同仇。”

麵對慘案,國民黨當局為掩人耳目,逃避罪責,由蔣介石授意,玩弄了一場“公審”和“槍決罪犯”的騙局。蔣命令由省主席盧漢任審判長,李宗璜、關麟征任陪審官,於12月4日,對無業流氓陳奇達、劉友治等“投彈犯人”進行軍法會審,捏造“共黨分子薑凱以金錢與支隊司令官職相誘”的情節,並故作姿態,“通緝”這名根本不存在的“共黨分子薑凱”,將矛頭指向共產黨。11日,經蔣介石親自核準,將陳、劉二人草草執行槍決。而“一二·一”慘案的真正元凶,正如聯大教授會議聲明所指出:“實為代主席兼黨務主任李(宗璜)、警備總司令關(麟征)、第五軍軍長邱(清泉),明目張膽所共同指使。”當局為平息學生憤怒,蔣介石不得不於12月下旬調走李宗璜,而1946年2月中旬,國民黨國防最高委員會竟重任李宗璜為黨政考核委員會秘書長要職。這一任命又一次激怒了昆明人民,2月7日,昆明各界群眾在聯大草坪舉行抗議集會,會後1.5萬人示威遊行。3月4日,昆明各大、中學校學生3萬人為抗議任用李宗璜和要求國民黨政府履行各項諾言,聯合罷課一天。3月17日,昆明3萬師生,衝破當局阻撓,參加了四烈士的出殯儀式,出殯隊伍莊嚴肅穆,秩序井然。下午5時,各校推派的代表在聯大圖書館後側烈士墓地舉行公葬儀式,聞一多教授致辭,憤怒指出:“凶手沒有懲,我們要追他們到海角天涯,這一輩子追不著,下輩子還要追,這血債是要還的!”

“一二·一”慘案在全國引起巨大反響,重慶、成都、上海等地人民先後舉行了追悼四烈士大會。12月9日起,重慶各界人士公祭,3日沈鈞儒代表救國會主祭,致祭群眾一致要求懲辦肇事禍首。1946年1月13日,上海召開萬人追悼四烈士大會,會後舉行了聲勢浩大的爭民主大遊行。

十二、停戰協定簽訂與政治協商會議召開

抗戰勝利後,蔣軍為搶奪勝利果實而發動的向解放區的進攻,遭到解放區軍民的沉重打擊。這時,蔣介石發現三個月的局部性內戰,證明他對解放區發動全麵進攻的準備尚不充分,盡管美國人盡一切可能,幫助運了五個軍到山海關、兩個軍到華北、兩個軍到山東;但他的絕大部分主力部隊還遠在大西南,而沒有完全運到內戰前線,不能以壓倒的優勢向解放區進攻。同時,國民黨挑動內戰,破壞和平的行動,激起了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慨,反美蔣勾結反內戰的愛國民主運動蓬勃發展,這就迫使蔣介石不能繼續打下去,又重新高唱起“和平”調子,也迫使美國不得不改換其幹涉中國內戰的手法。因此,1945年11月2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批準臭名昭著的駐華大使赫爾利辭職,任命陸軍五星上將馬歇爾為總統特使,赴中國“調處”國共衝突。12月15日,杜魯門向馬歇爾發出訓令,要他到中國後“用適當而可行的方式,運用美國的影響……盡快地以和平民主的方法達到中國的統一。”同日,杜魯門發表《關於美國對華政策的聲明》,說:“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為達到統一中國目標之恰當機構。”如果將“這個政府的基礎加以擴大,容納國內其他政治黨派的話,即將推進中國的和平、團結和民主的改革”。表示讚成中國“召開全國主要政黨代表的國民會議,以謀早日解決目前的內爭”。但聲明同時說:“自治性的軍隊例如共產黨軍隊那樣的存在,乃與中國政治團結不相符合,且實際上使政治團結不能實現。”這就歸根結底說明了美國對華政策的真正意圖,在於取消以至消滅中共領導的軍事力量。馬歇爾正是帶著這樣的使命於12月20日來到中國。也是在以上背景下,12月27日,英、美、蘇三國外長在莫斯科會議所發表的公報重申“不幹涉中國內政”的政策,“一致同意,必須在國民政府之下建立一個團結而民主的中國,國民政府的各部門必須廣泛地由民主分子參加,並且內戰必須停止。”

蔣介石為了繼續欺騙中國人民,好爭取時間調動軍隊,加緊戰爭準備;同時,也為了應付三國外長會議的呼籲,緩和世界輿論特別是美國的進步輿論,以便爭取更多的美援,同意召開《雙十協定》中規定的政治協商會議。12月16日,中共出席政治協商會議的代表為:周恩來、董必武、王若飛、葉劍英、吳玉章、陸定一、鄧穎超(葉劍英後來參加軍事調處執行部的工作,由秦邦憲代替政協代表)抵渝。中共代表團認為,停止軍事衝突是召開政治協商會議的前提條件;因此,在18日的記者招待會上,周恩來說:中共代表這次來渝,一方麵是參加政治協商會議,一方麵是要繼續國共談判,“首先解決停止內戰問題”。19日,中共代表團宴請國民黨代表,周恩來再次表示:中共希望在政協開幕前停止內戰,其他具體問題可在戰爭停止後用商談方法求得解決。23日,周恩來、董必武、葉劍英拜會馬歇爾,對他的來華表示歡迎,並希望在國內實現停戰和建立聯合政府。幾天以後,周恩來又向馬歇爾表示:“我們歡迎外來的友誼協助”“同時也望盟國能恪守‘不幹涉中國內政’的諾言”。24日,陪都各界反內戰聯合會的彭一湖、梁漱溟、張東蓀等28人,分別致函蔣介石、毛澤東,呼籲停止武裝衝突,開誠協商。在國內外人士與輿論督促下,27日,國共談判恢複。中共代表為周恩來、葉劍英、王若飛;國民黨代表為王世傑、張群、邵力子。中共正式向國民黨政府提出無條件停止內戰的三項辦法。30日,民盟主席張瀾建議國共雙方於1946年元旦立刻停戰。31日,國民黨方麵表示同意中共代表團的提議,並派張群、邵力子、王世傑與周恩來、董必武、王若飛、葉劍英進行商談。經幾度商談,1946年1月5日,雙方達成了《關於停止國內軍事衝突辦法的協議》,規定:“1.停止國內各地一切軍事衝突並恢複一切交通,關於停止衝突及恢複交通之命令,依第二條之規定商定之。2.因國內軍事衝突及交通阻塞等事,與我國對盟邦所負有之受降及遣返敵俘等義務有關,故應由政府與中共各派代表一人會同馬歇爾將軍從速商定辦法,提請政府實施。3.國民參政會駐會委員會及政治協商會議,各推定國共兩黨當事人以外之公正人士八人,組織軍事考察團,會同國共雙方,在發生衝突區域考察軍事狀況、交通情形以及其他與國內和平恢複有關事項,隨時將事實真相提出報告並公布之。”根據停戰協定,1月7日正式組成了由馬歇爾、周恩來、張群(後為張治中、徐永昌)參加的三人小組(或稱三人軍事小組)。1月10日,由張群、周恩來簽署了《關於停止國內衝突的命令和聲明》,規定:“一切戰鬥行動,立即停止”;“除另有規定者外,所有中國境內軍事調動一律停止”;“為實行停戰協定,應即在北平設一軍事調處執行部,該執行部由委員三人組成之”。雙方還向所屬部隊發布了停戰令。停戰令於1月13日午夜起生效。上述停上軍事衝突的辦法、命令和聲明,構成了停戰協定的全部內容,1月10日同時公布。也在1月10日,還由張群、周恩來簽署了《建立軍事調處執行部的協議》,成立了在三人小組領導下的北平軍事調處執行部。執行部三委員由國民黨、共產黨、美國各一人擔任,分別為鄭介民、葉劍英、羅伯遜。執行部下設由三方同等人員組成的若幹執行小組,分赴各衝突地區進行調處工作。軍調部1月14日起在北平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