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公司給的回複是,包裹在分揀點被內部員工盜偷了,原因是快遞員總是丟件,損失太大,就想起了用偷盜內部件來彌補損失的方法。所以,你們在防外賊的時候,別忘記了家賊。”
“之前,其他站點還出現過內外勾結,謊稱丟車丟件的事情。員工失蹤,報警也沒有個結果,無奈站點承擔責任。”伍賀說。
“還有比這更囂張的賊。前幾天我遇到一同行,聽他的丟件故事像是在拍地下電影似的:他和其他快遞員一樣的丟件方式,都是上樓送件的過程中。不同的是,他丟的是一個大包裹,裏麵裝的全是單位文件原件和企業函件等,大概四五十封。當時他氣暈了,半天沒有緩過神來,這些東西不是用錢可以賠償的東西。正在他沮喪、懊惱、彷徨的時候,突然一個陌生男子打來電話稱‘拾’到了包裹,從投遞單上看到了他的電話,讓他立即取走。
快遞員接到此電話,既興奮又鬱悶,因為陌生男子提出要八百元酬勞費。快遞員談條件,陌生男子稱‘沒得商量,愛要不要’,快遞員隻好答應,去櫃員機取錢。奇怪的是,當他取錢返回時,陌生男子卻關機了。
快遞員不停的打電話,始終是關機狀態。過了十分鍾左右,陌生男子換了個號碼給他打過來,要求按照他所指的路線走。快遞員雖然很怕,但是為了拿回那些信件沒有辦法。他想到了讓其他同事尾隨自己,試圖看情況而動來抓住陌生男子。但是聰明的盜賊很快發現了,等他到了目的地自然見不到人影。再打過去,電話又是關機。
又過了十分鍾左右,盜賊發來短信說:如果還有人跟著,你就別想拿貨了,按照我的指揮走。快遞員接著走了大概十五分鍾左右,轉了七八個彎道,最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男子全身黑衣,帽子遮住了鼻子以上的部位,事後根本無法報警。事前也沒有時間允許去和民警說自己丟件的事情,也不能說,因為他怕說了,耽誤時間,盜賊覺察的話就真的拿不回來了,況且警察會全力為自己丟的信件追查嗎?”
“想想那場麵,真讓人心有餘悸!這幫盜賊專門偷快件來敲詐勒索。”朱珍說。
“就這個機會,我把前兩天公司例會上分享的事情也說給大家聽聽,因為我始終認為這也是一場有預謀的詐騙:快遞員配送一個大概20cm*20cm的厚重的小盒子,按照預約時間來到客戶小區。快遞員剛要進入小區時,一個陌生號碼打來電話(同夥)稱有急事出門了,可能要很晚才回來,而快遞員也沒有留意前後打電話的不是同一個人。因為本小區有一個門衛收發室可以存放快遞,但是不負責保管的。一般情況下,快遞員征得客戶同意後會放置這裏。而快遞員就這樣掉進了設計好的陷阱裏麵:主動征求客戶同意,把快遞放在收發室,麵單自己代簽。
結果大家都能猜到:陌生男子取走了快遞,而麵單上的客戶就開始投訴賣家‘自己沒有收到快遞,但是短信提示快遞已簽收,要求賠償’。賣家找到快遞公司,而快遞員相當無奈的隻好報警,因為這是個價值六千多元的單反鏡頭。想想看,通話錄音和小區攝像頭顯示的都不是客戶本人,再加上一張快遞員代簽的回單,僅憑這去查找詐騙人比登天還難,更鬱悶的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懷疑客戶和取走快遞的人是同夥。
最後,就隻能由快遞員買單。而詐騙者一舉兩得,既拿回購物款,還輕輕鬆鬆盜的昂貴物品。”羅海說。“莊嚴,我看你順便把這些也總結出來,作為培訓案例,更有意義。”
“總結出來?間接地也教會了快遞員如何盜竊。例會上可以分享,我覺得還是不要形成文字讓培訓的人有時間去琢磨,不然負麵影響會大於正麵的,因為這樣的丟件畢竟是少數,更何況這些案例是介紹偷盜手法,而不是如何預防被盜的。罪犯都是從電視、影像資料中先學習、後實踐的。”朱珍說。
“有道理,那還是整理問題件的相關資料吧。”羅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