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簡單”是所有人類追求的生活的極致。
依著這個標準,我們又可以說,凡是能夠愉快生活著的人,都是無愧於生活的人。他可能沒有很多錢,也沒有顯赫的地位,沒有遠播的名聲,但他能夠愉快地生活,能夠邀來愉快和保持愉快,他是成功的。
這樣的生活是有意義的,這也可以算做是“簡單”原則。
而它的首要要求是,為了自己能夠簡單愉快地生活,必須首先尊重和欣賞別人生活的愉快,保證和促使在你的周圍充滿著愉快的氛圍。這種氛圍足以驅散一切憂慮和不安的陰雲,足以使空氣中都彌漫著愉快。
其次是不要總想著去改變別人,企圖將自己的思想情感強加給他人,因為每個人對生活的理解不完全相同。當然,你可以從適應愉快的環境氛圍的角度去嚐試著影響和感染別人。如果這麼做沒有效果,也不必強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上帝,這個上帝就是他自己。
不要埋怨任何不能給你帶來愉快的人。這也是愉快地生活的一個重要原則,道理很簡單,因為你也不是能給所有人帶來愉快的人。因而,麵對這些人你大可不必耿耿於懷,隻要他們不影響你愉快的生活就行,也不必試圖將他們改變,人以群分嘛。
麵對難免的不愉快因素,不妨將它放一放。這也不失為愉快地生活的一條原則。有些事情,比如人際關係中的不和諧,隻要發展下去不會擴大為影響更大的生活事件,冷卻一下於人於己可能都有好處。
愉快地生活,看似簡易,真正做起來就不那麼簡單了。
簡單愉快的生活,更是一種超自然的境界,它要求我們的心靈和所為達到完美的統一才能促成。
別被欲望牽著跑
現在的社會應該說是一個極具誘惑力的社會,又是一個欲望膨脹的年代,人們的心裏都塞滿著欲望和奢求,他們奢求穿高檔名牌,吃山珍海味,住鄉間別墅,坐寶馬香車。
而且他們認為,在現實生活中隻有這些願望都達到了那才是快樂的生活,但事實是能達到這一生活標準的隻能是少數人,他們的生活固然是快樂的,那麼達不到這一標準的多數人是不是就與快樂無緣呢?
早在18世紀法國傑出的啟蒙哲學家盧梭曾對物欲太盛的人作過極為恰當的評價,他說:“十歲時被點心、二十歲被戀人、三十歲被快樂、四十歲被野心、五十歲被貪婪所俘虜。人到什麼時候才能隻追求睿智呢?”
的確,人心不能清淨,是因為欲望太多,欲望的溝壑永遠填不滿,人心永不知足,沒有家產想家產,有了家產想當官,當了小官想大官。這就是說,隻有不知滿足的人,總被欲望牽頭跑的人享受不到快樂,隻要你知道滿足,快樂總是會在你身邊的。
偉大的作家托爾斯泰曾講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人想得到一塊土地,地主就對他說,清早,你從家裏往外跑,跑一段就插一個旗杆,隻要你在太陽落山前趕回來,插上旗杆的地都歸你。那人就不要命地跑,太陽偏西了還不知足。太陽落山前,他是跑回來了,但人已精疲力竭,摔個跟頭就再沒起來。於是有人挖了個坑,就地埋了他。牧師在給這個人做祈禱的時候說:“一個人要多少土地呢?就這麼大。”
一位上了年紀的姑婆,一生從來沒有穿過合腳的鞋子,常穿著巨大的鞋子走來走去。晚輩如果問她,她就會說:“大鞋小鞋都是一個價錢,為什麼不買大的?”
聽到這個故事,總有一些人笑得岔了氣。其實,生活裏我們會看到很多這樣的“姑婆”。
沒有什麼思想的作家,偏偏寫著厚重苦澀的作品;沒有什麼內容的畫家,偏偏畫著超級巨畫;經常不在家的商人,卻有著非常巨大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