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眼光越謙卑,做人越尊貴(1)(3 / 3)

有一次,坎裏南來芝加哥看望傑克·倫敦,可傑克·倫敦隻是忙於應酬各式各樣的聚會、酒宴和修建他的別墅,對坎裏南不理不睬,一個星期中坎裏南隻見了他兩麵。

坎裏南頭也不回地走了。同時,傑克·倫敦的淘金朋友們也永遠地從他的身邊離開了。

離開了生活,離開了寫作的源泉,傑克·倫敦的思維日漸枯竭,他再也寫不出一部像樣的著作了。於是,1916年的某一天,處於精神和金錢危機中的傑克·倫敦在自己的寓所裏用一把左輪手槍結束了一生。

傑克·倫敦成名了,就開始瞧不起那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結果使自己陷入無助之中,最後用手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傑克·倫敦的經曆告訴我們:永遠不要瞧不起地位卑微的朋友,多結交一個朋友就多一條路,離開他們,你也許就會一無所有。

地位隻是一個人身份、權力的象征,如果你把它看得太重,就會失去許多朋友、幫手。人生路上,你需要各種各樣的朋友者幫助你,包括地位卑微的朋友。

把精神的享受看作最高的享受

每逢喜慶的節日,人們習慣上都是相互祝福,當一對戀人走向婚姻殿堂的時候,人們也會祝願他(她)婚姻幸福,那麼,什麼是幸福,最讓人感到幸福的情景是什麼樣的呢?這會因人的眼界不同,答案也不相同。

幸福是人們目的的實現,不幸是人們的目的未能實現。而快樂則是對幸福的感覺,是人們實現了目的所感到的滿足;痛苦則是對不幸的感覺,是人們沒能實現目的所感到的不滿足。因此,幸福與歡樂不同,幸福是行為規則,是道德規範,屬於人們的實際行為領域,而快樂是對幸福的感覺,是心理的主觀的精神的東西。

人生的意義,就在於獲得幸福。不論禁欲主義者,還是快樂主義者,他們都不可能不是在追求幸福;他們都不可能不是在避免不幸。隻不過由於他們對幸福的認識、感覺不同,因而似乎一些人在追求幸福,另外一些人在追求不幸罷了。

許多專家和學者都做過大量的研究,以期告訴人們應該追求怎樣的幸福,避免怎樣的不幸。那麼,幸福有哪些種類或層次呢?

按照道德的原則,人們活動的目的不外利他與利己兩種。所以,人們的幸福也就不外乎兩種:一是利他目的的實現,叫做“為他人的幸福”或“集體幸福”;一是利己目的的實現,叫做“為自己的幸福”或“個人幸福”。為他人的幸福符合道德最高標準“純粹利他”,因而是最高的正當幸福。為自己的幸福,如果用利他的手段達到,便符合道德一般標準“利己與利他統一”,所以是一般的正當幸福;如果用無害於人的手段達到,就符合道德最低標準“不損人”,所以是最低的正當幸福;如果用損人的手段達到,就不符合道德標準,就是不正當的幸福。

集體幸福和個人幸福並非彼此外在、互不相幹的兩個東西,而是融為一體,成為一個人活動的不可分割的雙重目的,構成一個人全麵幸福的不可分割的兩個側麵。因為人類的天性生成是這樣:人們隻有為了同時代的人的完善、為了他們的幸福而工作,他才能達到完善。

如果一個人隻是為了自己而勞動,他也許能成為有名的學者、絕頂聰明的人、出色的詩人,但他絕不可能成為情操高尚的偉人。一位名人說過:“那些為共同目標勞動因而使自己變得更加高尚的人,曆史承認他們是偉人;那些為最大多數人們帶來幸福的人,明白人讚揚他們為最幸福的人”。因為“如果我們選擇了最能為人類福利而勞動的職業……那時我們感到的將不是一點點自私而可憐的歡樂,我們的幸福將屬於千萬人。”

如果不以利他和利己而以物質和精神為根據,則幸福又分為物質幸福與精神幸福兩個層次。物質幸福是物質方麵目的的實現。它又分為創造性的與享受性的兩種。創造性的物質幸福也就是創造物質財富的目的的實現;享受性的物質幸福也就是消費物質財富的目的的實現。

誠然,物質財富的創造是人們種種活動的目的,但是當一個人使自己的創造物質財富的才能和天賦得到充分的社會利用和發展時,他會感到無限的幸福。這種幸福顯然遠遠高於消費性的物質幸福。

精神幸福是精神方麵的目的的實現,也分為創造性和消費性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