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刑事法律製度研究6(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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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華民國的刑法思想第二章中華民國的刑法思想

中華民國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由中國民族資產階級建立的國家。相對於中國曆史上的其他曆史時期,它無疑具有空前的進步,尤其在法律文化角度來看,它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可以說它奠定了近代刑法文化的基礎,亦是中華民族的刑法體製從立法到司法與近代世界刑法文化相接軌的開端。我們知道,任何法律、法律思想都是為一定的階級服務,維護本階級的統治的,這是毫無疑問的,還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是摧毀自己的統治的。因此,政治意義上的階級實質的探討是必要的,但是,作為一種文化或社會科學的角度來講,認識掌握法的本質、內在的根本規律就顯得更為重要,它是推動法文化向前發展,使之更合乎於人的理性,社會的理性的基石和先導。所以,在研究中華民國這一特殊曆史階段的刑法製度之前,對它的刑法思想做一深刻的客觀的真實的了解是必要的。

中華民國大體上經曆了南京臨時政府、北洋軍閥政府和國民黨政府幾個時期。在三十七年的短暫時間,其刑法思想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而以孫中山為代表的中國民族資產階級革命派的刑法思想並沒能得到徹底的貫徹與實施。相反,到了後期,其刑法思想已走上極端。在本章中,我們將對此做一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