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刑事法律製度研究15(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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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暫行新刑律第四章暫行新刑律

在前麵的研究中,我們知道了民國刑事法律製度形成的大致脈絡。民國政府的刑事法律以例、令的形式出現的很多。南京臨時政府時期頒布的大多是具有刑事政策意義的行政命令,這顯然是後來民國刑事法律淵源之一。但是這些並不是完整意義上的刑事法規,而我們在本章和後麵的章節所要重點研究的是具有完整意義上的刑事法規和那些重要的條例,正是那些法規和條例構成了民國刑事法律製度的宏觀骨架,而那些非完整意義上的刑事法律淵源則在第三章已予以探討。

本章,我們重點研究的是《暫行新刑律》和與其並行生效的單行法規和特別法的有關問題。

前麵的研究表明,民國的法律是從“援用”開始的,因此,不了解清末的新刑律,亦就無法對其有進一步的認識。為了使民國的刑事法律的研究有源可循,我們亦應先了解清末新刑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