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刑事法律製度研究26(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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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1935年《中華民國刑法》及並行的刑事法規定第六章1935年《中華民國刑法》

及並行的刑事法規定1928年刑法頒布後,國內外的形勢發生了重大的變化。1931年,國民政府便又提出修改刑法。1935年《中華民國刑法》成為國民黨六法全書之一。這部刑法一直沿用到1949年國民黨結束在大陸的統治時。有關這部分的內容,我們將在本章中加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