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習得的方式掌握英語,事半功倍

語言學習,即在課堂教學環境中對於語言規則進行有意識的學習。

語言習得,是指一個人無意識地掌握一種語言的過程,即在不知不覺中學會了某種語言。語言習得者通常並不知道自己正在習得語言,而隻是認為自己正在使用語言進行交流。

顯而易見,前者是有意識地學習並掌握一種語言的過程。而後者卻是一個人無意識地在潛移默化中掌握一種語言的過程,是一個內化的認知過程。

一般來說,語言習得是指兒童的第一語言,即他所成長的社會本族語的發展。對某些人而言,語言習得不限於第一語言的發展。他們出於多種不同的目的必須習得母語以外的一種或多種語言,即第二語言。

在第二語言習得研究中成就最大、影響最廣的語言學家克拉申指出,在第二語言的學習中,如果學習條件和學習活動與幼兒學習母語相同或相近,這種學習稱之為“習得”。他認為,隻有“習得”才能直接促進第二語言能力的發展,“語言習得”比“語言學得”更為重要。外語課堂教學應注重學生在“習得”的過程中自然而然地學會英語,然後逐漸過渡到“學得”。

語言習得不是兒童期的專利,這一過程可以伴隨一個人的終身。現有的研究在有關學習外語最佳年齡的問題上,仍存在分歧。但有一種被普遍接受的觀點,即過了青春期就不容易完全習得第二語言的語音。而且,青春期以前的兒童學習外語的優越條件是兒童大腦的可塑性極強,特別是在習得自然的語音方麵,占有絕對優勢。在最佳年齡期間,通過“習得”的方式來掌握英語,事半功倍。

同時,研究發現,習得第二語言不會影響母語的習得與發展。德國科學家吉澤拉·施密德等人觀察了兩個均由36名兒童組成的對照組。兩組兒童在平均年齡、智力和家庭社會地位方麵基本相似,其中一組隻學習第一語言和其他內容,第二組增學第二語言。實驗表明,這兩組兒童以同樣的速度發展著本民族語。在實驗以後的測試中,兩組的成績幾乎相同。這表明,第二組被試者未因第二語言的增加對母語學習產生不良影響。

英語習得要遵循語言習得的基本規律

語言學習的最本質規律其實就是嬰幼兒學母語的規律。回憶小時候學講話的過程,我們很容易發現這樣幾個特點:

一是絕不看書。小孩給他書他也看不懂,他隻會隨意地跟著父母聽和說。

二是隨時隨地都泡在母語的語言環境裏。小孩子能隨時隨地聽到大人們的談話,盡管他們可能聽不懂。此外小孩大都童言無忌,他們不像大人那樣有那麼多顧忌,而是想說就說,無所畏懼。

三是說的話都是最簡單最實用的。小孩子不會講晦澀難懂的話,都是講最簡單最實用的話,從而達到輕鬆交流的目的。

四是先學會聽說,再到學校學讀寫。小孩子在學會說話之前是不會被送到學校去學讀書寫字的。

而反觀現在學生學英語的過程,卻恰恰與之相反!學生們養成了過分依賴書本的習慣,沒有書本就不知道怎麼學了。此外,平常的語言環境都是中文,鮮有接觸和使用英語的機會。最後也是最要命的一點:學生從開始學英語起就和考試連在了一起,應付考試讓他們記住了一籮筐單詞,也記住了一堆死氣沉沉的語法,卻也因此造就了一大片的“聾啞英語”!

人是萬物之靈。然而,當人自作聰明時,一切都可能走向反麵。英語的習得,必須遵循語言習得的基本規律,采用最平凡的方法,喚起學習者最基本的語言本能。我們知道,許多人把英語學習的順序排成讀、寫、聽、說,雖然這樣做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若排成聽、說、讀、寫會更有效。道理很簡單,嬰兒學會母語,是從聽開始的,聽得多了,自然就會說了。

必須創設自然的第二語言習得環境

“母語是長出來的。”蒙台梭利說“兒童的語言是發展而來的,而不是教出來的”;喬姆斯基說“語言的生長類似於一個身體器官的發育”。兒童從一生下來就天生具有接受語言的能力。許多著名的教育家、語言學家都認為,隻要有正常的自然的語言環境,兒童的語言就會自然而然地得到發展。非英語國家的兒童在學習語言的關鍵時期(通常認為在3~10歲)開始學習英語,若有較好的英語語言環境,就可以像英語國家的兒童一樣熟練運用英語。

所謂兒童期是語言的關鍵期,關鍵在於兒童是否擁有正常的自然的語言環境。倘若一生下來是母語環境,從中長出來的就是母語;是雙語環境,長出來的就是雙語。倘若不具備自然的外語環境,那麼就長不出外語來——長大後要掌握外語,路徑隻有一條:學習。

由此看來,掌握外語的路徑有兩條:一是長;一是學。要長,得有環境,而且得是自然的環境。這種環境,在我國尚不具備,課堂的小環境與社會的大環境是相衝突的。由於在社會的大環境中缺乏使用和練習的機會,所以,學習者在課堂的小環境中習得的英語知識不僅不會得到鞏固和加強,反而會被削弱和遺忘。因此,在我國還不可能完全采用“習得”的方式來使學生掌握英語,隻能盡可能多地創造充足的語言“習得”機會,給孩子們創設“習得”的英語學習環境,盡可能多地“習得”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