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參政黨的性質與特征
政黨的性質是一個政黨區別於其他政黨、政治派別、社會團體等社會組織的本質特征。民主黨派是各自所聯係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於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這是對參政黨性質的最新表述。參政黨的這一性質,是隨著多黨合作的完善、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而發展的。
一、參政黨的性質
與世界上的各類政黨相比,參政黨的性質與特征突出地表現在三個方麵:在社會基礎上,在我國剝削階級已經不複存在的情況下,民主黨派由原來的階級聯盟轉變為其所聯係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建設者和一部分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在黨際關係上,參政黨不與執政黨競爭政權,而是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中國共產黨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在黨與政權的關係上,參政黨既不是執政黨,也不是在野黨或反對黨,而是執政黨的親密友黨,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製定執行。
(一)中國參政黨性質的演變與發展
無論是民主黨派性質本身的發展,還是中國共產黨對民主黨派性質的認知,都經曆了一個曲折的過程。我國各民主黨派原來的社會基礎是民族資產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以及同這些階級相聯係的知識分子,它們從來不是單一階級的政黨,而帶有階級聯盟的性質,其組織成分常常是既有統治階級內部的反對派,又包含進步分子。在走過一條由反帝愛國、要求民主,到接受社會主義改造、成為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力量的曆史道路後,我國各民主黨派的性質發生了曆史性變化,已經由過去的階級聯盟變為政治聯盟,變為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黨。
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國民主黨派是以民族資產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為主要社會基礎的新民主主義性質的政黨。早在1945年4月24日,在抗戰勝利前夕,毛澤東同誌在中共“七大”所作的《論聯合政府》的報告中第一次將在曆史上被稱作“反蔣黨派”、“抗日黨派”、“在野黨派”、“各黨各派”等給予了“民主黨派”的定位,有效地調動了他們的革命積極性,把他們團結在了民主建國的旗幟下,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經過社會主義改造後,民主黨派的性質發生了曆史性的變化,成為“一部分勞動人民的政黨”,是“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團體”。由於受“左”的指導思想的影響,民主黨派一度被看做為“資產階級性政黨”。1956年社會主義“三大改造”的完成使我國的社會、階級狀況發生了根本變化。中共八大政治報告正確地指出,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後,民族資產階級和上層小資產階級的成員將變成社會主義勞動者的一部分,各民主黨派也將變成這部分勞動者的政黨。1957年反右派鬥爭被嚴重擴大化後,中共黨內占主導地位的意見又把民主黨派當做資產階級政黨參見齊濤主編的《中國通史教程》(現代卷,下編),山東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306頁。。在“文化大革命”中,如同共產黨內許多同誌受到不公正對待一樣,民主黨派成員也受到不公正的對待,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遭到嚴重破壞。這一時期雖然對民主黨派的存在與發展有過爭論,但是,中國共產黨在執政初期,便提出了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八字方針,確立了社會主義條件下中國多黨合作的基本格局,各民主黨派的性質在事實上也由“求民主、求解放”,代表民族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利益的政黨,整合轉變為八個擁護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權中參政議政並對執政過程實行民主監督的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黨。
改革開放後,經過撥亂反正,以鄧小平同誌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共中央領導集體科學界定了民主黨派的性質。1979年6月15日,鄧小平在第五屆全國政協二次會議上的開幕詞中對我國的階級狀況做了全麵分析,後來又多次對這一問題作進一步闡述。他指出,建國三十年,“我國的社會階級狀況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鄧小平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5頁。。正是在分析我國階級關係發生根本變化的基礎上,鄧小平對民主黨派的性質進行了新的闡述:“我國各民主黨派在民主革命中有過光榮的曆史,在社會主義改造中也作了重要的貢獻。這些都是中國人民所不會忘記的。現在他們都已經成為各自所聯係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和一部分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都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力量。”《鄧小平文選》(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6頁。這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第一次對民主黨派的性質作出明確規定,恢複了1956年黨的八大對民主黨派性質的正確判斷。1982年9月,鄧小平在中共十二大開幕詞中指出:“我國各民主黨派在民主革命時期同我們黨一道前進,一道經受考驗,在今後的建設中,我們黨還要同所有的愛國民主黨派和愛國民主人士長期合作。”《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頁。在這次會議上,中共把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八字方針進一步發展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十六字方針。1986年7月,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統戰部《關於新時期隊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任務的報告》,將民主黨派的性質確定為“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社會主義勞動者為主體的,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黨。”將共產黨與民主黨派的關係確定為“實質上是工人階級先鋒隊同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政黨的關係”;將民主黨派的地位確定為“既不是在野黨,更不是反對黨,而是同我黨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於社會主義事業的親密友黨。”1989年12月30日,中國共產黨發表了《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的意見》,第一次以文件形式確定了民主黨派的政治聯盟性質和參政黨地位。文件規定了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多黨合作製度的政治基礎和基本方針,明確了民主黨派參政的基本點是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製定執行;明確了民主黨派履行監督職責的總原則;確定了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的原則和內容,以及民主黨派及其成員在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中發揮作用的原則和內容。文件宣布各民主黨派是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和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力量,這是在民主黨派性質問題上的撥亂反正,是鄧小平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精神的一次生動體現。而民主黨派是中共的親密友黨,是參政黨的表述,則是對民主黨派性質、地位、作用的最準確的表述,對堅持和完善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具有重大指導意義,也為民主黨派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新時期以來,多黨合作製度日益受到重視與肯定,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的加強,民主黨派的參政黨地位更加明確並日益鞏固。同時,民主黨派的性質也隨著社會結構的變化而發生了變化,由“社會主義勞動者和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兩者聯盟”變為“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三者聯盟”。2005年,中共中央頒布《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建設的意見》,對民主黨派在新世紀新階段的性質再次予以明確:“在新世紀新階段,民主黨派是各自所聯係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共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致力於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這對民主黨派作為參政黨的性質、任務、地位,都做了更全麵、更本質的規定,也說明新時期以來的民主黨派,既不同於建國前的民主黨派,也不同於改革開放前的民主黨派,已經從具有進步性的民族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的階級聯盟,成為體現進步性與廣泛性的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已經從與中國共產黨密切合作致力於爭取人民民主、實現民族獨立的政黨,成為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政黨;已經從團結教育改造的對象,成為履行參政議政職能並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參政黨。
(二)中國參政黨的性質
中國民主黨派的性質問題一直是我們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製度的基礎問題,也是“決定多黨合作實踐和理論發展的最本質問題”孫瑞華:《對新時期多黨合作理論研究狀況的分析與發展展望》,《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2年第2期。。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曆史時期,正確認識和把握中國民主黨派的性質及其特點,對於堅持中國特色政治發展道路,鞏固和發展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的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同時,為中國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作用,也能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2005年2月,《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建設的意見》頒布,這一文件從民主黨派構成的社會基礎、政黨關係和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奮鬥目標三個方麵,從組織上、政治上、社會功能和價值取向上對新世紀新階段民主黨派的性質進行了完整的表述,是我們準確理解和把握中國參政黨性質的綱領性文件。
1從各民主黨派社會基礎來看,中國的參政黨的性質,是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
中國各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經曆了一個演變過程,這個演變過程決定了中國參政黨的性質已經由過去的階級聯盟變成了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一部分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中國的各民主黨派大都是在抗日戰爭時期和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獨裁統治的鬥爭中形成的,當時各民主黨派形成的社會基礎,主要是民族資產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他們和知識分子,以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還有一部分革命知識分子。這時的民主黨派總體上是代表中小資產階級利益的政黨。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麵臨著黑暗與光明的兩種前途,兩種命運。在中國向何處去這一嚴峻的問題麵前,各民主黨派作出了正確的政治的選擇,從而實現了第一次曆史性轉變,即由民族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的政黨,轉變為新民主主義性質的政黨。1956年,我國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國內階級狀況發生根本變化,資產階級作為一個階級不複存在,各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階級性質也隨之改變。民族資產階級和上層小資產階級的成員絕大部分變成了社會主義的勞動者,各民主黨派演變成為“這部分勞動者的政黨”,劉少奇:《劉少奇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6頁。中國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轉變為“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和“一部分社會主義愛國者”構成的“特殊社會群體”,其中“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指已改造好的“有勞動能力的民族資產階級和上層小資產階級”,包括舊知識分子在內,他們與工農勞動階級相區別;“一部分社會主義愛國者”,則特指已改造好的但沒有勞動能力的民族資產階級和上層小資產階級人物。由此實現了民主黨派性質的第二次曆史性轉變,即由新民主主義的政黨轉變為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與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組成的政治聯盟,與中國共產黨共同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