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黨思想建設研究13(1 / 3)

第三節參政黨的政治倫理觀

政治倫理觀是社會倫理觀的重要方麵,是對調整人與人之間、群體與群體之間、個人與群體之間的政治倫理關係的道德規範總的看法和觀點,是人們處理政治關係、評價政治行為、開展政治活動所遵守的道德準則,是人類政治實踐和政治生活有序化的重要保障。由於政治倫理觀是人們對政治現象進行把握的實踐理性,回答了什麼是理想的政治、什麼是理想的施政方式等問題,因而選擇正確的政治倫理觀,對參政黨在合作性政黨製度框架下更好地發揮作用具有重要意義。參政黨的政治倫理觀是其政治理念的直接表現,是否有正確的政治倫理觀,從小處講,決定了參政黨能否擔負起參政黨責任、幫助執政黨提高執政能力;從大處講,關係著參政黨的存在與發展,前途與命運。

一、參政黨的政治倫理關係

倫理關係決定著道德觀。因此,探討參政黨應該持有何種政治倫理觀,需要先談討參政黨處於什麼樣的政治倫理關係之中,這樣的政治倫理關係對參政黨提出了什麼樣的要求,才能得出科學的結論。

所謂倫理,是指人倫之理,它既指客觀的社會關係,也指主觀的法則道理,是從客觀社會關係中引申出來的“應該如此”的價值判斷。宋希仁先生認為:“倫理關係是有精神滲透其中的、主觀見之於客觀的實體性關係。實體性倫理關係在現實生活中表現為複雜的製度、組織係統和禮俗倫常,體現為現實的合理的社會秩序”,“倫理關係的維係和調整是由法律和道德共同實現的”宋希仁:《論倫理關係》,《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0年第3期。。這為我們理解政治倫理關係提供了鑰匙,我們可以認為,政治倫理關係,是指有精神滲透其中的、主觀見之於客觀的實體性政治關係,調節這種關係可以借助法律,也可依靠道德。當我們思考用什麼樣的道德觀來調節政治倫理關係,以形成合理的政治秩序時,政治倫理觀就凸現了。參政黨作為中國特色政黨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的主體力量,其所處的政治倫理關係主要有三個層麵:和其他政黨的關係、和社會公眾的關係,內部的組織關係。

與其他政黨的關係,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與中國共產黨的關係,二是各民主黨派之間的關係。參政黨與中國共產黨的關係在政治層麵是以領導與合作的形式展現的,共產黨領導參政黨,參政黨與共產黨團結合作。八個民主黨派之間的關係是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當然,競爭是在政治體製之內有序的、有限的競爭,合作也是在政治體製之內,就一些共同的議題參政議政。無論是與共產黨的關係也好,還是各民主黨派之間的關係也好,他們的政治倫理關係最本質的特征是平等與合作,是在共同理想、共同目標、共同事業基礎上的多方共贏。在這樣的一種政治倫理關係之下,參政黨尤其要注意處理好被領導與組織獨立的關係,處理好競爭與合作的關係,其政治倫理觀應該是堅持平等、合作、共贏的原則。

和社會公眾的關係,也有兩個層麵,一是與自己所聯係的群眾的關係,二是與一般社會公眾的關係。參政黨與自己所聯係群眾的關係,是利益代表關係。如前所述,參政黨是各自聯係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結合的政治組織。參政黨所聯係的群眾是參政黨的社會基礎,參政黨當然要表達這一部分群眾利益需要,也有義務為他們表達自身利益。正如江澤民在第十九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所言:“各民主黨派的成員來自不同的社會階層和群體,負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它們所聯係的各部分群眾的具體利益與要求的責任。”這就要求參政黨與這部分群眾建立起真實的代表關係,並處理好這部分群眾的具體利益與國家利益、整體利益的關係。至於參政黨與一般社會公眾的關係,則部分的帶有利益代表的意味,隻是和其所聯係的群眾相比,參政黨並不一定要和所有的社會公眾建立固定的、一一對應的利益代表關係,這種利益代表關係不是固定的,也不是全麵的。盡管參政黨也會代表社會公眾表達他們的基本利益,但是他們之間的政治倫理關係更本質的描述,應該是一種意見代表關係,也就是說,參政黨是作為溝通政府與公眾的橋梁而存在的,參政黨把社會公眾的意見帶給執政黨及其政府,使決策更多地考慮社會公眾的呼聲,從而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

參政黨組織內部關係,即黨內關係,不管是上下級之間,還是同級之間,從政治倫理關係上講,都是一種平等的同誌關係。但是,這種平等的同誌關係是以非常複雜的形式表現出來的,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權力與責任的統一、合作與競爭的統一、共同事業與個人利益的統一。參政黨是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組成的政治聯盟,雖然成員都分散在各個不同的單位,但共同的事業與理想把全體成員凝聚在一起,所有成員之間、政黨與成員之間、上級與下級之間,既存在以權利義務為基礎的利益關係,也存在以共同的政治認同為基礎的平等合作關係。從參政黨與成員的關係來看,參政黨依據黨章、黨規進行內部管理,黨員依照黨章享有權利、履行義務,黨組織對黨員擁有獎勵和處分權。對普通黨員而言,黨員的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黨員既要為參政黨的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履行黨章規定的參政黨成員的義務,同時也借此獲得參政黨的肯定,使參政黨組織成為實現自身政治理想和政治抱負的平台與工具。由於政治資源的有限性,普通黨員之間既需要合作來成就參政黨的發展,也存在一定的競爭以實現自身的利益。從參政黨的內部組織原則來看,參政黨的內部管理是以民主、平等的方式進行的。參政黨的黨章一般都規定,黨的各級領導機關由選舉產生,黨的各級組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重大問題都要由黨的會議討論、表決,作出決定,黨員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地方組織服從中央組織。這些規定是對參政黨組織內部係統平等相待、民主管理的確認,也是對參政黨上下級關係、領導與政黨本身的關係的規範。也就是說,參政黨的領導層是由參政黨成員選舉產生的,他必須處理好權力與責任的關係,並按照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對參政黨進行內部管理,以體現廣大參政黨成員的共同意誌。

二、參政黨的政治倫理原則

政治倫理原則,作為處理政治關係、解決政治問題、開展政治活動“應當”遵循的普遍法則,是在政治倫理體係中居於主導地位、起引領和統攝作用的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穩定的倫理規範。政治倫理原則有社會政治倫理原則、群體政治倫理原則和個體政治倫理原則之分,也有先進政治倫理原則、落後政治倫理原則和反動政治倫理原則之別,其作用主要在於調節、調整人們的政治行為和政治關係,以確保政治生活的有序化,實現、維護政治活動主體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參政黨要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實現有序政治參與,要處理好與執政黨的關係、與兄弟友黨的關係,處理好與所聯係的群眾及社會公眾的關係,處理好內部治理關係,也需要確立自身的政治倫理原則,規範自己的政治實踐。基於對參政黨政治倫理關係的分析和對參政黨地位與作用的理解,基於對參政黨政治實踐經驗和教訓的總結,我們可以看到,參政黨的所有政治實踐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實現所聯係群眾及社會公眾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參政黨的所有行為都要拿“參政為民”這條政治倫理原則來進行評價與衡量;參政黨的所有矛盾,都要拿“參政為民”這條政治倫理原則來進行調解和取舍。也就是說,凡是不符合“參政為民”這條倫理原則的行為,對參政黨而言,都是缺乏道德上的正當性的行為。由此可見,“參政為民”應該是參政黨處理各種政治倫理關係的基本原則,是參政黨的根本政治倫理原則。這是由以下幾個因素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