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頡拾遺》:,女樂也,從文從女,歌姨切。
何謂“女樂”?說白了,就是最早的歌舞伎。
這得追溯到半信史時代。“昔者桀之時,三萬人,晨噪於端門,樂聞於三衢。”(《管子·輕重甲》)也就是說,在夏朝最後一位皇帝桀統治的時代,宮中養著三萬,每天早上都會在宮中奏樂,假如夏宮是在今天故宮的話,樂聲遠飄五環外,連“河北移動歡迎你”的地方都聽得到。想想都嚇人,三萬的大陣仗,擱今兒個,也就偉大鄰邦朝鮮的10萬人團體操能蓋過它。
有了桀這位“萬世君表”,夏商周一路走下來,終於到了“禮崩樂壞”的春秋戰國。孔子口中的“樂壞”,並不是歌舞蕭條,恰恰相反,周天子以下,各諸侯、大夫養成風,總的規模,比夏桀有過之而無不及——所謂“壞”,是主旋律壞了,高雅音樂壞了,隻剩下流行音樂靡靡之音。曾獲孔子多次口頭嘉獎的齊相管仲,甚至開官營妓院的先例,“齊桓公宮中七市,閭七百。”(《戰國策·東周策》)閭,即官居住的館所,後世所稱之妓院。
另一說法,官是從漢武帝開始的。曆史學家黃現璠的《唐代社會概略》中載:“官,供官吏娛樂之公妓。特為地方官而設,以供應酬娛樂之需,起源蓋在漢武帝時。輟耕錄雲:古稱妓為官,漢武帝始設營,為官之始。”也就是說,性工作者到了漢武帝時代,已有了公務員編製。可見秦皇漢武、唐宗宋祖,N代天驕,都好這一口。
幸虧,萬惡的舊社會終結了,曆史走進新時代,中國大陸自上世紀50年代江山易幟,號稱“人民共和”,大張旗鼓取消了娼妓製度。不管官私,都一並翻身做主人,並且時刻準備著,為共產主義事業而獻身。所以她們不能再叫了,改稱“女文藝工作者”,或曰“女文工團員”。她們不但與人民公仆平起平坐,甚至翩翩走進中南海,為日理萬機日夜操勞的人民領袖獻藝伴舞,使他們身心舒泰,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不料,最近重慶掃惡打黑,打出一個前公安局副局長、前司法局長文強,二審仍判死刑。除貪腐之外,據其供稱:“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慶走穴演出,隻要能想到辦法搞定她們,包括用錢買、利用女星的隱私恐嚇她們等,都要和這些明星睡一覺。”乖乖隆的咚,文前局長莫非想恢複官製度麼?聯想起“每一個下台貪官背後都有一個女明星”的傳言,我等小民,終不得不懷疑,業已絕跡的官,實際已死灰複燃了。
想想,擱萬惡的封建社會,官堂而皇之“特為地方官而設,以供應酬娛樂之需”,何嚐聽說要“用錢買、利用女星的隱私恐嚇等”?文強們真是生不逢時啊。正是:
妻不如妾,妾不如,江山如此多嬌,引無數梟雄競折腰賊也是官,官也是匪,世相這般可笑,數風流人物看今朝《倉頡拾遺》:私奴也。乃歐切。
關於奴隸製的起源,曆史學家尚有爭議。不過,奴隸的來源,不管是中國也好古羅馬也好,最大一部分,都是來源於戰爭。生產力發展的需要,使每一場戰爭中的交戰雙方都力爭擒獲更多戰俘並虜掠更多人口。這些抓來的戰俘或敵方平民,除一部分成為貴族的殉葬品外,更多的是被分到各戶貴族當。與《孫子兵法》一起被並入軍事教科書《武經七書》的《尉繚子》,其第八章《武議》則對此現象進行了抨擊:“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夫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財貨,人之子女,此皆盜也。”
所謂的“奴隸社會”結束之後,中國的奴隸製度一直延續,宋朝雖然立法禁止將良民賣為,但法同虛設,蓄現象仍大量存在;明朝也一樣,由於苛捐雜稅過多,賣身為奴者也為數不少;元清二朝,外族統治,漢人一直擺脫不了當官奴或私的命運。直到中華民國建立,才從法律上明確消除奴隸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