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能力訓練50(2 / 3)

(轉引自《獅城舌戰——首屆國際大專辯論會紀實與評析》複旦大學出版社1993年11月第一版375頁~379頁)

一般的辯論賽中,即便不需要準備正反方兩個辯題,往往也都會為戰勝對方設計一些策略,因為,隻有這樣才可能知己知彼,立於不敗。

辯論立場是防衛的基點、進攻的起點,也是辯論的歸宿。在辯論中,考慮到對手的進攻,賽前必須根據本方立場建立邏輯防線,稱為“底線”。底線就是自己一方對核心概念的規定和對題魂的解釋,自己一方基本的辯論立場。每個隊員必須堅守這個基本立場,並從這個立場出發,應對千變萬化的賽場情況。在確立“底線”的過程中,關鍵要堅持為我原則,對核心概念的規定和對題魂的解釋要利於自己一方的觀點。確立底線還要堅持針對性原則,從對方的立場出發,向自己的底線做模擬性進攻,檢驗自己的底線是否能抵禦得住。從操作上講,確立自己的底線應當是通過集體討論的方式來完成,要集中全體辯論隊員的智慧,反複推敲,經過設計——檢驗——修改——設計的多次循環之後,才能確立一個能夠自圓其說又能抵禦對方攻擊的防線。

在陳述立論的過程中,方法很多。要達到好的效果就要努力使觀眾接受。在1993年國際大專辯論會“溫飽是談道德的必要條件”的立場下,劍橋大學一辯的陳詞就是以一連串的問題與相應的回答組成了一篇感人至深的開篇理論,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什麼是道德?有人說,道德是判斷是非好壞的標準。我問對方同學,要判斷是非好壞的基礎是什麼?歸根到底是看這個事物符合不符合人的需要。而我再問對方同學,人要生存,最起碼、最基本的需要是什麼?就是溫飽。那麼我再來問對方同學,假如我們談一種道德,其結果使大家的溫飽都不能保證,我們還要不要這種道德?當然不要。所以,我們說,溫飽是談道德的必要條件。

什麼是道德?有人說,道德是人的行為準則。我問對方同學,人們定出行為準則是幹什麼的?定出行為準則,是為了滿足人們的需要。我再問對方同學,人要生存最基本、最起碼的需要是什麼?就是溫飽。讓我再來問對方同學,假如我們定出一種行為準則,結果是大家的溫飽都不能保證,我們還要不要這種行為準則?當然不要。所以說,溫飽是談道德的必要條件。

饑寒時,能不能脫離溫飽而空談道德?當然不能。我問大家,對饑寒的人,我們最應該做的是什麼?我們最應該做的是讓他們解除饑寒。所以此時,我們最應該講的,是能夠幫助他們求得溫飽的道德。饑寒的人最愛聽的是什麼?是能夠幫助他們解除饑寒的道理,而不是脫離他們生活實際的空洞說教。如果你談道德連溫飽都不能保證,談道德就不可能推行成功。所以我們說,溫飽是談道德的必要條件。

曆史上,伯夷、叔齊恥食周粟寧肯餓死。在那時,溫飽是否就不是談道德的必要條件?當然不是。伯夷、叔齊可算是仁人誌士了,仁人誌士的道德能不能示範推廣,姑且不論,我問大家。仁人誌士一生奮鬥,為的是什麼?為的是救天下。讓我再問大家,天下人要生存最基本、最起碼的需要是什麼?就是溫飽。讓我再來問大家。要是仁人誌士一生奮鬥,結果是天下人的溫飽都沒有保證,他們還會不會這樣做?不會。他們這樣做還有沒有意思?沒有意思。所以我們說溫飽是談道德的必要條件。

整篇陳詞由15個問答組成,一環緊扣一環,步步為營,步步深入,無懈可擊,可謂一氣嗬成。試想,把這篇陳詞換成定義、陳述式的發言,對人的感染、對心靈的震撼都將大打折扣。

三、邏輯難點分析與處理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抓住、抓準推理的邏輯難點,並在賽前安排好處理方案是策劃的重要內容。

在印度“無遮”大會的辯論擂台上,唐玄奘法師提出的著名論點“真維識量”,全文如下:

“真故、極成色,定不離眼識;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如眼攝。”

簡單地說,這段話的意思是:客觀的視覺對象離不開主觀的視覺,世界上沒有獨立於視覺之外的事物。這裏三句話包括了,宗(命題):“真故、極成色,定不離眼識”;因(論據):“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喻(類比):“如眼攝”。符合“因明邏輯”的三段論模式。從邏輯的角度講,無懈可擊,由於當時印度的辯論風氣是不關注辯論的實質,隻關心辯論的邏輯形式,所以沒有人能駁倒玄奘法師。

在當今辯論賽中,抽象的辯題比重很大,要保證比賽過程中的邏輯層次清晰,居於有說服力的實際例子是很重要的。例如在“流動人口的增加有利於城市的發展”的立場下,辯論正方列舉了大量流動人口增加促進城市發展的曆史,歸納出對立場的論證:

……當古羅馬的自由民在亞平寧平原馳騁不定的時候,威尼斯、熱那亞、佛羅倫薩誕生了;當日爾曼的流動商隊從歐洲北部逶迤而下的時候,裏昂、馬德裏、慕尼黑出現了;當英國“五月花”的船頭衝上那片黃金色的神聖海灘的時候,紐約、費城、波士頓建立了。而北京由那個小小的元大都擴展到今日的舊城區,不正得益於明朝永樂年間南京市民的北遷嗎?而我們腳下的上海,能從彈丸之地鬆江府華亭縣演化為名揚全球的大都市,不正依靠各地民眾的彙集嗎?

再讓我們回顧現實,80年代中國城鄉間的屏障被改革的洪流一衝而破,大批解脫了土地束縛的青年,在祖國的東南部建起了一座座明星城。……據統計,到“八五”期末,我們的大中小城市一共有650個,城鎮總人口比1990年高出13個百分點,人口數占全國人口的43%,中國已為21世紀的騰飛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總之,曆史告訴現在,讓現在告訴未來,我方堅信流動人口的增加有利於城市的發展。

在1996年第二屆中國名校大學生辯論邀請賽中,同濟大學對陣西安交通大學關於“跳槽是否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的比賽中,從教練陳詞階段到選手陳詞到自由辯論,雙方對邏輯難點進行了分析,同時采用了不同的處理對策:

在教練陳詞階段,雙方教練都對辯題的邏輯類型進行了界定:

正方教練:本辯題表麵上以直言判斷形式出現,但實質上是一個利弊型辯題。跳槽無論就其個體活動還是社會現象而言,都無法簡單地一概而論。因此,是否“有利”隻能從主流上看,從本質上看。

反方教練:辯論立場應從審題中得出。我方認為,命題的表現形式沒有任何條件限製,所以,命題的性質不是綜合命題或經驗命題,而是一個分析命題,是全稱的,不是特稱的。正方的立場是:凡是跳槽都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不跳槽不利於人才發揮作用。反方的立場是:凡是跳槽都不利於人才發揮作用,無論是不跳槽人才能發揮作用時的跳槽,還是流動時選擇跳槽這種方式,都不利於人才發揮作用。這是辯題的真實含義。因為相對於一個確定的目的而言,全稱肯定、全稱否定是可能被證明的。其關鍵和製高點都是對跳槽概念的界定,這也是雙方的難點。

在辯論雙方對辯題的邏輯分析時有著不同的結論:正方視其為“利弊型判斷”,反方視其為“全稱型判斷”;正方認為隻需證明跳槽的主流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就可以了,反方在限定正方需作全稱判斷的同時,也限定自己必須作全稱判斷。這樣,雙方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對“跳槽”的不同定義。

正方教練:本辯題關鍵詞有三:其一是“跳槽”:這是一個形象化、通俗化的比喻。實際上是指人才自主做出的重新擇業行為,是當前人才流動的一種主要方式,其特點是雙向選擇。其二是,“人才發揮作用”:這是指人力資源使用效率的提高,即人盡其才,各得其所。其三是“有利”,這是指對事物存在和發展的肯定與促進,其標準必須是看全局、看長遠、看根本。

反方教練:跳槽的現代意義為:自動離職更換單位的行為。這是一種與市場經濟客觀要求相背離的人才流動方式和行為,邏輯結論是市場經濟規範化的過程就是跳槽逐漸被杜絕的過程。

正方從利弊關係出發,把跳槽界定為“人才流動”;反方出於“全稱否定”的需要,把一切不合理的、不規範的、不成功的“人才易主”行為都包含在“跳槽”的內涵中,而且“跳槽”的外延也僅限於此。有關其他兩個詞的定義在這樣的邏輯處理下,已經可以忽略不計了。

而正反雙方教練對本方的邏輯難點分析得很清楚,也猜中了對手的策略:

正方教練:

1人才流失、商業秘密被侵權等現實對本方不利。對此,不能以偏概全、因噎廢食;隨著政策的調整、法規的完善而得到解決。

2“跳槽”與“愛崗敬業”精神不符。以轉移論題、混淆層次反駁,愛崗敬業與跳槽無必然聯係,更非截然對立,相反,跳槽引起的競爭有利於愛崗敬業精神的發揚。

3在邏輯上“硬化”我方觀點為“所有跳槽都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或“不跳槽就不利於人才發揮作用。”我方將揭露這是偷換命題、誤推絕對。依此邏輯,對方也難自圓其說。

反方教練:

1跳槽是社會轉軌時期出現的新事物,具有合理性、必然性,它對人事製度的改革、完善具有積極意義。跳槽有利於具有某些特長的人才發揮作用。

2跳槽有人才合理流動的一麵,具有自由擇業、雙向選擇的積極意義。實際存在跳槽對個人、集體、社會都有利的實例。

用“跳槽”的定義排除其“合理”的部分,把個人的、集體的和社會的利弊結合在一起,構建一個“全稱判斷”命題。

客觀地講,本辯題對正方來講是略占優勢的。反方在束縛對方手腳的同時,也束縛自己的手腳。這樣,反方利用邏輯上的處理(當然,有模糊概念之嫌)打了對手一個措手不及,從而變被動為主動。

而在陳詞階段雙方隊員基本貫徹了教練的意圖:

反方一辯陳詞:

請允許我指出對方的不妥之處:

第一,概念不清。跳槽是人才流動的主要方式,那麼,我問對方,什麼是蘋果?對方告訴我,是水果的一種,這種既無內涵又無外延(的定義),是概念嗎?

第二,標準似是而非。沒有告訴我們一個衡量有利的標準。

第三,試圖把跳槽混同於人才流動。認為無跳槽就是死水一潭,沒有了跳槽,就無法進行人力資源的配置。

……今天對方要論證的是:在任何條件下,跳槽都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

反方二辯陳詞:

……如今規範人才流動的方式有:推薦製、借調製、輪換製等等十種……

但是,在盤問階段,西安交通大學學生的邏輯優勢占了上風,從而形成了對正方的壓力:

正方三辯:我想請問對方辯友一個問題,到底是封閉、固定的人才體製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呢,還是開放流動的體製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呢?

反方三辯:當然是開放流動的體製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但是,我們說,開放流動的體製中要有個合理的流動,如果流動的方式不合理,人才同樣不能發揮出更大的作用。提醒對方辯友,今天我們辯論的是全稱命題,即在任何情況下跳槽都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所以就想請問您,第一,是否凡是跳槽都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呢?第二,是不是不跳槽就一定不利於人才發揮作用呢?請對方二辯正麵回答。

正方二辯:對方辯友在這裏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我方說,跳槽有利於人才的發揮作用,但並不需要證明不跳槽就不利於人才發揮作用啊!一個命題的反命題就一定是真命題嗎?比如說,讚寧說過,一棵白楊樹的種子掉在英國的石縫裏,隻能長一棵很矮的樹,但是,如果在南方肥沃的土壤裏,它就能長成一棵參天大樹,就是說如果人才沒有適應的環境的話,怎麼能夠發揮他的作用呢?所以,我要問對方辯友的是,既然跳槽不利於人才發揮作用,那麼國家製定的法律為什麼不禁止?(鈴聲響)

主席:時間到。

反方二辯:對不起,首先我要指出對方辯友對我方三辯的問題答非所問,我方已經論證這個命題利與不利,完全是一個分析命題,既然是分析命題,就應當可以從全稱命題的角度來論證,對方辯友如果說,不能論證那也罷,請不要在這裏東扯西拉,顧左右而言他,而且對方辯友由於時間到了,我沒有聽清楚,我還是要請問對方辯友回答我的問題。請問對方辯友,跳槽中伴隨著馬太效應你們如何解釋?(掌聲)

正方一辯:跳槽過程中伴隨馬太效應我不知道對方辯友是指的什麼,是指的孔雀東南飛嗎?但是,對方辯友也要注意當初我國人才向南部流動是因為國家政策的引導啊!要東南沿海地區先發展是為了更好地帶動西部發展啊,這又如何形成馬太效應呢?但是對方辯友沒有回答我方二辯的問題,我請問對方辯友,如果跳槽不利於人才發展,那麼我們國家是不是應該加以禁止呢?是不是人才市場的門口要立塊牌子說跳槽人止步呢?謝謝!

反方一辯:為什麼說不禁止呢?那是因為跳槽不利萬利,唯獨不利於發揮作用,我再次指出,對方始終沒有回答我方二辯和三辯的問題,我們都知道,我們今天的命題是個分析命題,也就是其中並未隱含任何前提條件,所以對方在這裏,應該給我們證明的是一個全稱命題,如果你們回答不了的話,那麼就再問你們一個問題,你們是認為隻有跳槽才有利嗎?”人才發揮作用嗎?還是隻要跳槽就有利於發揮作用呢?

正方三辯:對方辯友犯了一個邏輯錯誤,今天我們說上海的小餛飩可以填飽我的肚子,但並不代表西安的羊肉泡饃,就隻能使我解饞了呀!對方辯友,我們剛才說,跳槽就是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因為我國《勞動法》第二條明文規定,公民有選擇自己職業的權利。

在這段盤問中反方始終抓住“全稱命題”的武器不放。正方在方案設計時也估計到反方的這一戰術,但卻沒有認真對待,隻以“不與糾纏”作為對付的策略,麵對反方一次又一次的進攻,不予理睬;直到自由辯論的時候,才用對方也必須以“全稱命題”的邏輯處理自己的論證輕輕點了一下。

反方:這裏要提醒各位,對方辯友始終沒有回答我方在盤問階段提出的三個問題。我再次請問對方辯友,是不是凡是跳槽就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