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3)

孔子:第一位教師孔子姓孔名丘,公元前551年生於魯國,位於中國東部的現在的山東省。他的祖先是宋國貴族成員,宋國貴族是商朝王室的後代,商朝是周朝的前一個朝代。在孔子出生以前,他的家由於政治糾紛已經失去貴族地位,遷到魯國。

孔子一生事跡詳見《史記》的《孔子世家》。從這篇世家我們知道孔子年輕時很窮,五十歲時進入了魯國政府,後來作了高官。一場政治陰謀逼他下台,離鄉背井。此後十三年他周遊列國,總希望找到機會、實現他的政治、社會改革的理想。可是一處也沒有找到,他年老了,最後回到魯國,過了三年就死了。死於公元前479年。

孔子和六經前一章說過,各家哲學的興起,是與私人講學同時開始的。就現代學術界可以斷定的而論,孔子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以私人身份教了大量學生的人,他周遊列國時有大批學生跟隨著。照傳統說法,他有幾千個學生,其中有幾十人成為著名的思想家和學者。前一個數目無疑是太誇大了,但是毫無問題的是,他是個很有影響的教師,而更為重要和獨一無二的是,他是中國的第一位私學教師。他的思想完善地保存在《論語》裏。他的一些弟子將他的分散的言論編成集子,名為《論語》。

孔子是一位"儒",是"儒家"創建人。前一章提到,劉歆說儒家"遊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六經就是《易》、《詩》、《書》、《禮》、《樂》(今佚)、《春秋》(魯國編年史,起自公元前722年,訖於公元前479年即孔子卒年)。這些經的性質由書名就可以知道,唯有《易》是例外。《易》被後來儒家的人解釋成形上學著作,其實本來是一部卜筮之書。

孔子與六經的關係如何。傳統學術界有兩派意見。一派認為,六經都是孔子的著作。另一派則認為,孔子是《春秋》的著者,《易》的注者,《禮》、《樂》的修訂者,《詩》、《書》的編者。

可是事實上,無論哪一經,孔子既不是著者,也不是注者,甚至連編者也不是。可以肯定,在許多方麵他都是維護傳統的保守派。他的確想修訂禮樂,那也是要糾正一切偏離傳統的標準和做法,這樣的例子在《論語》中屢見不鮮。再從《論語》中關於孔子的傳說來看,他從來沒有任何打算,要親自為後代著作什麼東西。還沒有聽說當時有私人著作的事。私人著作是孔子時代之後才發展起來的,在他以前隻有官方著作。他是中國的第一位私人教師,而不是中國的第一位私人著作家。

在孔子的時代以前已經有了六經。六經是過去的文化遺產。六經又叫做"六藝",是周代封建製前期數百年中貴族教育的基礎。可是大約從公元前七世紀開始,隨著封建製的解體,貴族的教師們,甚至有些貴族本人,--他們已經喪失爵位,但是熟悉典籍,--流散在庶民之中。前一章說過,他們這時靠教授典籍為生,還靠在婚喪祭祀及其他典禮中"相禮"為生。這一種人就叫做"儒"。

孔子作為教育家不過孔子不隻是普通意義上的儒。在《論語》裏他被描寫成隻是一個教育家。從某種觀點看來,也的確是如此。他期望他的弟子成為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成人"(《論語·憲問》),所以教給他們以經典為基礎的各門知識。作為教師,他覺得他的基本任務,是向弟子們解釋古代文化遺產。《論語》記載,孔子說他自己"述而不作"(《論語·述而》)。就是這個原故。不過這隻是孔子的一個方麵,他還有另一方麵。這就是,在傳述傳統的製度和觀念時,孔子給予它們的解釋,是由他自己的道德觀推導出來的。例如在解釋"三年之喪"這個古老的禮製時。孔子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論語·陽貨》)換句話說,兒子的一生,至少頭三年完全依賴父母,因此父母死後他應當以同樣長的時間服喪,表示感恩。還有在講授經典時,孔子給與它們以新的解釋。例如講到《詩》經時,他強調它的道德價值,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這樣一來,孔子就不隻是單純地傳述了,因為他在"述"裏"作"出了一些新的東西。

這種以述為作的精神,被後世儒家的人傳之永久,經書代代相傳時,他們就寫出了無數的注疏。後來的《十三經注疏》,就是用這種精神對經書原文進行注釋而形成的。

正是這樣才使孔子不同於當時尋常的儒,而使他成為新學派的創建人。正因為這個學派的人都是學者同時又是六經的專家,所以這個學派被稱為"儒家"。

正名孔子除了對經典作出新的解釋以外,還有他自己的對於個人與社會,天與人的理論。

關於社會,他認為,為了有一個秩序良好的社會,最重要的事情是實行他所說的正名。就是說,"實"應當與"名"為它規定的含義相符合。有個學生問他,若要您治理國家。先做什麼呢?孔子說;"必也正名乎!"(《論語·子路》)又有個國君問治理國家的原則,孔子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換句話說,每個名都有一定的含義,這種含義就是此名所指的一類事物的本質。因此,這些事物都應當與這種理想的本質相符。君的本質是理想的君必備的,即所謂"君道"。君,若按君道而行,他才於實,於名,都是真正的君。這就是名實相符。不然的話,他就不是君,即使他可以要人們稱他為君。在社會關係中,每個名都含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君、臣、父、子都是這樣的社會關係的名,負有這些名的人都必須相應地履行他們的責任和義務。這就是孔子正名學說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