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子貞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人民日報》的農村宣傳工作,是個很大的題目。《人民日報》在這方麵做了許多工作,受到中央的表揚,確實有許多內容好講。但題目很大,就我們自己的經曆和水平,無法概括和總結,隻能談幾點自己的粗淺體會。
三中全會以來,農村中心問題是落實生產責任製。關於農村生產責任製的宣傳,我認為基本經驗是尊重群眾,尊重實踐,積極引導,啟發自覺。在三四年的實踐中,全黨、廣大農民群眾對這個問題認識基本上趨於一致了。“聯產承包責任製”這不是哪一個人想出來的,是在三中全會精神指引下,由群眾摸索、創造出來的。它是我們黨在農村中糾正“左”的傾向,撥亂反正的一個很大的成果。
對農村責任製的宣傳經曆了一個由不認識到認識逐步深化的過程。粉碎“四人幫”之後,我國廣大農村被“農業學大寨”一套“左”的政策所禁錮。中央領導同誌提示我們:過去我們在農村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要恢複。在調查研究中我們了解到,長期“左”傾農業政策,使農村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尊重生產隊自主權、恢複發展社員自留地、發展家庭副業、開放集市貿易,是廣大社員的願望和要求,是複蘇農村社會主義經濟,促進生產力發展的迫切需要。於是,我們要抓住典型,針對河北省滄州地區一個縣扣著社員的自留地不放的問題,發表了題為《縣委大還是憲法大》的記者來信,反映了群眾的強烈呼聲。這封來信在一些地區成了農民要求自己經營自留地的“武器”。三中全會以前,關於尊重生產隊的自主權,最早從安徽開始,安徽省委有六條政策規定。我們在發消息同時,先後發了一些評論。當時的指導思想是:靠過去的一套不行了。但究竟應該怎麼辦還不清楚,在宣傳上隻是提出了一些值得考慮的問題。到三中全會,黨中央製定了一個重要文件——《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解決了農村中的一係列問題:如農業投資、農副產品提價、農業經濟結構和作物布局的改革等等,中心是肅清“左”的影響。《人民日報》主要抓住肅清“左”的傾向這個總的精神,寫了七八篇評論,從政治上思想上批判“左”的思想,聯係實際論述“左”的危害,對農村幹部的思想解放起了很大作用。在責任製的問題上,當時主要宣傳了“三個可以”。最後一個是可以聯產到組、包工到組。三中全會的精神傳達下去以後,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地方已經搞包產到戶了,大部分地區是聯產到組,開始改變吃大鍋飯、搞“大呼隆”的做法。當時,我們在宣傳中還不太明確包產到戶是不是屬於社會主義性質。但是我們在“政策上要放寬、思想上要解放”這方麵造了些輿論。這裏也有失誤。1979年3月15日在頭版上發表了河南洛陽地區一封來信,還加了編者按,是反對包產到戶的。這樣處理,引起各地強烈的反映。有些人擔心又要批“資本主義”了。我們發覺這封來信挫傷了農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壓抑了農村剛剛興起的思想解放運動,於是趕緊想辦法彌補,發表了不同意那封來信的意見,慢慢把這場風波平息下來,挽回了影響。當時,包產到戶這個問題,有的幹部怕得厲害,也頂得厲害。有關部門領導幹部的認識也不一樣。但總算開了個口子。到1980年9月時,中央還提出在一些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可以搞包產到戶。但放得還不夠寬。一直到1982年1月,這個問題被中央正式肯定。按群眾形象的說法是,給“雙包”(大包幹、包產到戶)立了社會主義戶頭。“雙包”這種深受廣大農民歡迎的生產責任製,從理論上和政策上說明,是適合我國國情的發展農村經濟的好形式,農民群眾創造處理的這種責任製形式,既能發揮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又能發揮農民個人積極性,很快就在廣大農村推廣開來,成為農村生產責任製的主要形式。
從不準聯產承包到聯產承包;從有條件的開放、到大開放,到後來的“長期不變”。從這一過程中看出,我們黨的政策隨著實踐在不斷地完善。三中全會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在農業中體現得非常明顯。黨中央不斷總結群眾實踐的經驗,用群眾的實踐來充實、完善黨的政策。這也是逐步認識、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