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渲染慘烈性,致使受眾很悲傷
災難事件的特點之一就是具有巨大危害性,災難報道的感情基調也應該是嚴肅、沉重的。但是在西方新聞界,一向有“壞消息就是好新聞”的理念,對新聞媒體來說,“最有市場價值的是交通事故、水災、火災、地震、謀殺、戰爭、行業糾紛以及死亡和傷害”。我國的媒體在走向市場的過程中,不少記者編輯也接受了這種新聞價值觀,把災難新聞當成招徠受眾、增加“賣點”的好機會,在報道中突出渲染災難事件的慘烈性。災難事件中過於恐怖、殘酷、血腥的場景在媒體刊播後,會引起受眾的緊張、不安、焦慮等心理,致使受眾在看完災難報道後常常很悲傷。《美國醫學協會雜誌》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在“9·11”事件發生後的那段時間裏,看電視的時間越長,人們所產生的憂慮和悲傷往往會越多。美國人質在伊拉克被砍頭的錄像被公布,有些人看了後就出現了惡心、嘔吐和恐懼的心理,可見這種血腥影像對受眾生理和心理的影響。
二、體現人文關懷改進災難報道的幾點建議
(一)側麵了解為主,現場觀察為輔
一般情況下,重大災難事件發生後,當事人及遇難者家屬遭受到嚴重的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需要一段時間的生理及心理上的恢複期。當他們仍然沉浸在巨大的恐懼或悲痛之中時,大都不願被外人打擾,往往也不願接受記者的采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記者為了報道需要,堅持采訪,很難得到他們的配合。
我們常說記者(媒體)要有人文關懷意識,所謂人文關懷,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對人、對生命的尊重。因此,在災難事件采訪與報道中,即便不能疏導災難當事人或遇難者家屬的心理壓力,也應盡力避免給他們造成更大的壓力,這有助於他們保持心理健康。這種人文關懷意識,是災難新聞采訪報道中應該堅持的首要原則。
災難事件往往對當事人及遇難者家屬在物質和精神上造成巨大傷害,他們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這時候喚起他們痛苦的回憶來獲得報道的素材,可能讓他們承受更大的心理打擊,幹擾他們生理和心理恢複健康,無疑是不人道的。因此,是否采訪災難事件當事人及遇難者家屬,首先要從尊重他們的感情、保護他們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出發來判斷,而不是首先考慮報道任務能否完成,能否獲得更多煽情的細節。其實,在許多情況下,新聞素材的獲得不一定非要直接訪問當事人和遇難者親屬,通過觀察和側麵了解情況,同樣可以獲得有用的素材。
比如,在災難事件發生後,記者迅速趕赴事發現場和遇難者居住生活工作的地方,通過采訪其鄰居、同事、領導、下屬、目擊者、知情者等,再輔之以細致的現場觀察,同樣可以獲得大量有用的新聞素材,而且可以避免傷害當事人和遇難者親屬,還可以通過報道遇難者家人生活中的困難、他們對記者的防備、鄰居的議論等,也足以獲得受眾的同情與關懷。
(二)拉近心理距離,注意溝通方式
無論災難事件當事人或遇難者家屬是否願意配合采訪,記者都應采取富有人情味的接近方式,取得他們的理解與支持。在有些情況下,先為當事人獻上一束祝願他們早日康複的鮮花,對遇難者家屬表示真誠的同情,以恰當的形式寬慰他們的心情,會讓采訪者與被采訪者的心理距離拉近,製造更容易溝通的人際環境。
由中國心理學會、北京大學心理學係、北京心理衛生協會共同組建成立的“中國心理學界危機及災難心理救援項目組”,特意針對汶川大地震媒體報道中出現的一些問題,給媒體發出了采訪報道中的建議。其中包括如下一些內容:不建議采訪受災的兒童青少年,特別是傷殘的兒童青少年,對同一個兒童采訪不宜太多,一次即可,不能重複采訪(如果已經有媒體采訪過了,其他媒體就不能再采訪),保護兒童的心靈,否則容易造成再次創傷;保護幸存者,采訪過程要讓他自己能夠控製采訪內容和時間,避免重複多次采訪某個人,避免因重複創傷經曆而造成被訪問者對創傷的記憶更加清晰,這可能使被訪問者更易出現心理問題;在對被訪問者提問時注意盡可能提出正向問題,例如你是怎麼在廢墟下堅持下來的,不要提被訪問者可能不願意回答的問題,不要追問令被訪問者痛苦的細節,例如失去孩子的父母在地震瞬間逃生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