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 略論災難報道中的人文關懷(3 / 3)

采訪受到悲傷事件影響的人們,記者應該表現出悲天憫人的良知,媒體要謹慎使用圖片;要認識到采訪和報道可能會對采訪對象或公眾產生傷害。在公民生命安全與健康麵前,在救災行動順利進行麵前,自以為是、不管不顧地“追逐新聞”,唯“搶新聞至上”顯然是不可取的。

(三)少報血腥場景,調整報道重點

媒體在報道災難事件中,應有意識地控製過於暴力、血腥、恐怖的圖像和場景。事實上,媒體在災難報道中無所顧忌,對社會造成負麵影響的案例早已有之。美國“9·11”事件後,美國媒體“從早到晚播放飛機撞大樓的視頻”,導致美國人民心理承受能力變差,對此美國的媒體已進行了反省。

災難報道中媒體應當恪守“最小傷害原則”,而事實上我國媒體對此普遍重視不夠,甚至不少記者根本不知道這一原則。所謂最小傷害原則,是指記者對待公眾要公正、尊重,甚至給予同情。同情可能因報道受到傷害的人,謹慎處理兒童和未成年人的新聞,謹慎使用陷於悲痛和失去理智的人的照片,隻有公眾利益迫切需要時才侵入他人私生活等。

其實對災難事件的報道重點不應該一味集中於對災情的關注,在災難事件剛發生時我們應當也必須以災情為報道的重點,但媒體不應一直停留在對災情的報道上,應該隨著救災和災後重建的展開而把報道重點轉到對生者的心理幹預、救援行動、災後重建、捐款捐物等方麵。對災難事件宣傳報道的主題應當是:正麵、積極、希望。對於生者而言,災難後的心理幹預就至關重要,如“9·11”事件發生後心理醫生造訪了受難家庭,別斯蘭人質事件後歐盟誌願者對親曆現場的孩子追加了精神照料與扶助,“5·12”汶川地震後也有不少心理醫生到災區對幸存者做了心理治療。這應該是媒體報道和關注的重點,也是人文關懷的體現。

災難事件報道必須同時滿足受眾的“信息需求”和“精神需求”,除及時地報道災難,理智地、科學地分析災難之外,還應考慮到受眾的內心體驗,讓受眾看到了解到生命在災難中的真實情況,以濃墨重彩之筆來彰顯生命在災難中的尊嚴與價值。這正是人文關懷理念對災難報道的要求。反映在新聞報道實踐中,體現為以下幾點原則:正視並客觀報道災難;關注災難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親屬的生存狀態,並對其進行情感的慰藉;從災難事件中發掘並宣揚人性的善與美;為公眾提供認識與應對災難的科學知識。

人文關懷的要義在於關心人、愛護人和尊重人。有人說,人文關懷是人類苦難的“溫柔撫摸者”。在新聞大戰中,媒體為了率先、獨家報道新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這不是它忽略人文關懷的理由。災難報道是“溫柔撫摸者”,還是“痛苦加劇者”,就看媒體有沒有秉承“人文關懷”的新聞專業主義精神。

〔符萬年:西北政法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講師、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