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專利權邊界的再界定——解釋權利要求的經濟分析
侵權行為是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因此,在判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行為時,首先要對他人的合法權益進行清楚的界定。專利權是一種財產權,但這種財產權的界定卻相當複雜。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一個重要特殊性就在於要花費大量的篇幅構建專利權的再次界定製度。從經濟學的角度看,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明晰產權,確定專利產權的保護範圍。本章從產權的基本理論開始,對這一問題進行分析。
31專利權的經濟含義和特征
產權製度是人類社會製度集合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製度安排。專利權也是一種產權,隻不過是一種無體財產的產權。那麼,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專利權的含義、內容與特征是什麼?這是本節要回答的問題。
311專利權的經濟含義
專利權又稱專利產權,是專利財產權利的簡稱。專利權概念最初隻是一個法學範疇,在法學理論中,它主要強調所有權,承認所有權的絕對性、排他性和永續性,關注的是公平、合理及所有權的內容。與法學上的專利權範疇相比,經濟學上的專利權的本質和內容都要寬泛得多,而且它更強調專利權製度與個人經濟行為的內在聯係,更重視專利權製度對行為主體的激勵和約束作用,概括為一句話,經濟學家在研究專利權時,關注的重點是效率。
對專利權的經濟含義可以從三個方麵加以分析:
第一,本質分析。從本質上對專利權概念進行經濟分析,就是揭示專利權的基本特征。在經濟生活和創新活動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主體,不同的主體或一個範圍較大主體的不同部分,對專利技術發揮的職能或作用是不相同的。他們不僅與發明創造有不同的關係,而且以自己的不同職能、作用,彼此之間通過技術成果結成一定的關係,這就是專利權關係。可見,專利權的直接形式是人對技術成果的關係,實質上卻是專利權主體、利害關係人、社會公眾和國家之間的關係。隻有當人們之間在這種無體財產上發生了一定關係,如排斥他人侵犯權利人獨占權,或者在這種無體財產分配、實施上進行一定的聯係,人對專利技術的關係才成為權利關係。這種分析把人與發明創造的關係視為專利權產生的表麵原因,而把人與人的關係視為專利權的本質所在;同時,把專利權看成是一種行為權,而不僅僅是一種靜態的所有權歸屬關係;而且,還把專利權視為一種經濟性質的權利,視為人們在發明創造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經濟、社會性質的關係,這種關係由作為行為規範的專利權製度加以規範。
第二,內容分析。這種專利權經濟分析主要是從專利權具體包括哪些權利,然後采取逐一列舉的辦法對專利權的含義進行分析。既然專利權的本質是人們由發明創造的存在及關於它們的實施所引起的人們之間相互認可的行為關係,這就意味著,專利權總要以一定的發明創造為對象,要有其客體。認識到這一點十分重要,它可以防止人們無限製地擴大專利權的內容,也有助於理解專利權的發展,即專利權關係會隨著客體種類的不斷增多而不斷擴展和複雜化。專利權是一種財產權,主要內容包括:獨占權、實施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這些權利構成權利束,它們是專利權主體對客體擁有的不同權能和責任,以及由它們形成的利益關係。當幾種主體的職能相互分離,並且取得相對獨立的存在時,四種權能的基本含義是:(1)獨占權:又稱歸屬權,指專利權人把發明創造當作自己的專有財產,排斥他人隨意加以侵犯的權能。這種關係受到法律的保護,使權利人成為發明創造的合法主人。具體說,獨占權有以下兩層含義:第一,表明對發明創造的歸屬、領有關係,排斥他人違背權利人意誌和利益侵犯他專有的技術成果;第二,可以在發明創造上設置法律許可的權利,如質權等。(2)實施權:就是權利人利用、改變或消費發明創造的權能。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利用、應用而不改變技術成果的內容;二是利用現有專利技術成果進行改進發明。(3)收益權:就是通過實施、轉讓、許可實施專利技術等方式獲得物質利益的權利。(4)處分權:又稱支配權或處置權,是指專利權人在事實上決定如何安排、處理專利技術成果的權能,如轉讓專利權、放棄專利權。
第三,形成機製分析。如果從法律或國家強製性的層麵上對專利權進行經濟分析,則專利權是法律或國家(政府)強製性規定的人對發明創造的權利,是由國家強製力保證實施的民事權利。專利權不是一種靜態的客體,而一係列旨在保障人們對發明創造排他性權威的規則,進而是維持技術創新有效運行的製度。專利權作為一種私權,一方麵是國家強製實施的保護發明創造能夠獨占使用的權利,另一方麵又是技術創新競爭機製的本質,技術創新競爭機製不過是專利權的運動形式,正是通過技術創新競爭,才真正動態地形成專利權,正是由於專利權的存在,也才有可能存在技術創新的競爭機製。競爭是專利權的本質要求和固有屬性,在這種意義上,可將專利權視為技術創新競爭權利機製。這種分析彌補了前兩種分析中隻把專利權理解為國家權力確定和實施的法定權利的不足,使政府強製和市場競爭並行不悖成為專利權分析的理論核心。也就是說,不僅把專利權視為國家強製的法定權利,而且將其作為市場機製本身所必需的權利。在市場競爭過程中,發明創造也是一種商品,發明創造應當通過自願交易實現自身的價值,但是由於發明創造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如果不賦予其獨占權,就會產生“搭便車”的行為,正常的技術交易和技術創新競爭機製就難以形成。專利權則賦予了發明創造獨占權,使其可以與私人產品一樣進行市場交易,從而使技術創新競爭成為可能。因此,可以說專利權形成了技術創新的競爭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