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曼就是這樣一個花錢如流水的女人,誌摩的朋友就告訴他,陸小曼隻適合做官太太之類。看來這句話是真的有道理。小曼的作風真的就是這樣,還經常惹事。王庚那時候就經常告誡她,不要在外麵太過招搖,以免生事。小曼根本就不會放在心上,她依然那樣高調的活著。這就是陸小曼的本性,隻有愛情的婚姻與隻有金錢的婚姻在陸小曼看來也沒有太大的區別。
她因為錢的事情,對誌摩心生不滿,已經不是一兩天了。小曼認為一個丈夫的責任就是養家糊口,這沒有任何抱怨的必要。剛結婚的時候,小曼也受了不少的苦。小曼討厭那種生活,她從來都沒有受過苦,她覺得自己是真心對待誌摩。作為他的妻子,享受丈夫帶來的幸福生活也是理所當然,小曼在錢的問題上考慮的並不周全。她沒有看到王庚與誌摩的區別,誌摩是一個文人,他並不擅長取財之道。這些錢對於誌摩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誌摩因為錢的事情焦急得睡不著。詛咒:錢是真是太可惡了,來時不易,去時太易。最後不得不與小曼商量,在房子、車子、廚房三樣上節省,因為他們的房子太大,兩個月就需要300多元,確實是太奢侈了。車子似乎也是一筆大的開支,勸小曼賣了車子。而廚房更是一個大窟窿,因為在他家吃閑飯的人太多。小曼家裏總是有客人,他們經常聚餐。自是豐富的菜肴,小曼是一個極愛麵子的人,不可能在吃飯上虧待這些朋友。善於交際是小曼的優點也是缺點,她總是不會篩選。免不了會有一些酒肉朋友,他們就是來吃飯、熱鬧。對於小曼的事情並上心,隻是在小曼家裏吃喝玩樂。誌摩討厭這樣的朋友,也沒有必要與這樣的人交往。小曼並不在意這些,她需要熱鬧與浪漫,其他的事情她從來都不會多想。
這一大筆的用費在誌摩活著時,小曼似乎一樣都沒有省,隻是在誌摩去世後,在寫給胡適的信中說為了節省開支要搬家,但也並沒有搬,她的鋪張是一貫的。誌摩希望以後把家用節省到每月400元,但那是不可能的,她隻鴉片、醫藥兩項下來就得300元,再加吃、用,車子,衣物,上上下下10多個人的開銷,每月最少600元。誌摩實在負擔不起上海的家用。而舉債過日子的生活太讓他難堪、丟臉。他真有些招架不住了!
誌摩想逃離這樣讓他喘不過起來的生活,他是一個詩人,不是一身銅臭的商人。誌摩一生最看不慣為錢而活的人,現在他卻過上了這樣的生活。隻是因為自己娶了一位名媛做妻子,他就要付出自己的理想與追求。愛了就愛了,誌摩沒有辦法控製自己的情感。小曼一生都沒有徹底脫離那種浮誇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