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巴菲特的高明之處在於他以內在價值作為選擇投資對象的標準,而非以是不是熱門股作為投資選擇的標準。他著眼於企業的長期發展,而不在乎每日的市場行情。因此,他能夠做到安全第一,從而理性對待市場。
我們應該冷靜和克製自己,首先是要保證安全,其次才追求賺錢。就像招聘司機的故事所要告訴我們的,安全永遠第一。如果無法保證安全,其他的東西都是很次要的。所以防範風險,永遠是投資的第一課。
在股市中的投資者一般有四類人:
第一類人是根本沒有風險意識的無畏投資者。很多投資者根本不懂股票投資,別人一說買哪隻股票好,他就衝進股市了,正好趕上這兩年大牛市,還賺了很多。但是,同樣是這些無知無畏的投資者,在幾年之前的大牛市頂點,也是聽別人一說,就衝進去了,結果後來股市持續大跌,他們被套得很深,虧得很慘。
第二類人是明知有很大的風險卻甘願冒險的投資者。這些人在股票投資中明知一隻股票被過於高估了,但想著自己高價買入,後麵還能以更高的價格賣出。他其實是在博傻,博的是後麵會有更傻的人,以更高的價格繼續買入這隻股票,這種叫做膽大無畏,說得再明白一點,這些人其實不是在投資,而是在賭博,拿自己本金的安全來賭博。
第三類人是十分謹慎的投資者。他們在投資中,隻有看到這隻股票的股價低於價值,自己的投資本金有相當安全保障的時候,才會買入。這類人在投資中,一般情況下會取得相當不錯的盈利,但是一旦股市有巨大的振蕩,這些人也不一定能夠保證自己的投資本金安全。
第四類人是不但要看有沒有安全防護網,還要確認這個安全防護網足夠結實才會走過去。他們看到一隻股票的股價低於價值,有一定的安全邊際,但他們並不一定會買。他們一定要確認這隻股票的內在價值遠遠高於股價,安全邊際足夠大,即使股市發生大的震蕩,自己的投資也會絕對安全,隻有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才會買入這隻股票。
仔細觀察一下,我們就發現巴菲特就是第四類投資者。因為,巴菲特投資不但要求安全,而且要求絕對安全。他每次買入的前提不是要有安全邊際就行,而是要有足夠的安全邊際。他把確定性看得非常重。
盡管股價長期來說具有向價值回歸的趨勢,但是股價每時每刻的波動,卻是難以準確預測的。這種情況下,安全邊際就體現得非常重要。因此,安全邊際是對股票市場波動巨大的不確定性和不可預測性的一種預防和保險。有了較大的安全邊際,即使市場價格在較長時期內仍低於價值,我們仍可通過公司淨利潤和股東權益的增長,來保證我們投資資本的安全性以及取得滿意的報酬率。如果公司股票市場價格進一步下跌,我們反而能夠以更大的安全邊際買入公司更多的股票。
實際上,所謂風險就是對未來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的疏忽。認識到了風險,也就遠離了風險。如果投資者延伸自己的時間段至幾年,並假設剛開始的購買就是明智的,那麼卷入危險交易的可能性就會非常小。
不管怎麼說,投資的前提就是安全,這是任何時刻都要堅持的原則。隻有我們堅持了這個原則,才可以有賺錢的機會。如果隻是為了賺錢,忽略了安全,就會陷入一種非常危險的情況。記住,安全是最重要的。
案例2·格雷厄姆永不虧損的投資秘訣
巴菲特投資股票有三個與眾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不看股價,不猜股價,不做差價。巴菲特之所以與眾不同,是他的導師格雷厄姆教給了他這三個投資秘訣。第一個秘訣是“不看股票,看公司”,第二個秘訣是“不看價格,看價值”,第三個秘訣是“不做投機,做投資”。 第三個秘訣讓巴菲特學會了格雷厄姆永不虧損的投資秘訣。
格雷厄姆到底是怎樣一個人?
1894年5月9日,本傑明·格雷厄姆出生於倫敦,一年後隨父母移居紐約。父親曾是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的數學教授,到美國後改行當了一名機械師和民用工程師。1903年,他的父親因病去世,留下一個寡母三個孤兒。當時格雷厄姆隻有9歲。幸好有媽媽的親戚接濟資助,格雷厄姆才得以繼續上學。他聰明好學,刻苦勤奮,以優異成績考入哥倫比亞大學。1914年,20歲的格雷厄姆以榮譽畢業生和全班第二名的成績從哥倫比亞大學畢業。1914年夏天,在卡貝爾校長的力薦下,格雷厄姆來到紐伯格亨德森勞伯公司做了一名信息員。信息員,其實是一個跑腿的差事,負責傳遞各種證券和支票,但是他很快就證明了自己的能力不隻這些。第二個月,他被提升到一個隻有兩個人的債券部當助手。他開始潛心研究債券,寫了關於密蘇裏太平洋鐵路公司債券的研究報告,結果大受客戶和老板賞識。不久,格雷厄姆就又被提升為證券分析師。升任證券分析師是格雷厄姆一生事業的真正開始。當時,人們主要關注債券,很少關注股票,對公司基本麵的分析尚停留在十分原始、粗糙的階段。格雷厄姆通過對那些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係統研究,發掘到一些具有巨額隱蔽資產的公司,使他所在的投資公司大賺。1920年,格雷厄姆又榮升為紐伯格亨德森勞伯公司的合夥人。格雷厄姆從一個童年喪父的不幸小孩,到26歲年紀輕輕就成長為一家證券經紀公司的合夥人,可以說是一位少年得誌的天才。1923年年初,格雷厄姆離開了紐伯格亨德森勞伯公司,決定自立門戶。他成立了格雷厄姆投資公司,資金規模為50萬美元。旗下的格蘭赫基金運作一年半,其投資回報率高達100%以上,遠高於同期平均股價79%的上漲幅度,但由於股東與格雷厄姆在分紅方案上的意見分歧,1925年格蘭赫基金最終不得不以解散而告終。1926年1月1日,32歲的格雷厄姆成立了一個新的小投資公司本傑明·格雷厄姆(Benjamin Graham Joint Account)繼續進行投資管理。1926—1928年間,格雷厄姆管理資金的年平均投資收益率為20.2%,遠遠高於同期道·瓊斯工業指數的上漲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