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的非邏輯思維——這就是你的“邏輯”?太不靠譜了吧(1)(1 / 3)

生活中,邏輯無處不在。無論我們是有意還是無意,邏輯無時不在服務於我們的生活。然而邏輯到底是什麼,也許並沒有太多的人有很清楚的概念。於是,很多人陷入非邏輯思維的泥潭。

語言邏輯應該以事實邏輯為基礎。

——路易斯·D·布蘭代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邏輯、思維是無法感知的

某些人認為,邏輯和思維都是看不見、摸不到的東西,我們無法直接進行感知。其實,這種觀點是對自身邏輯思維不重視的反應。從誕生以來,邏輯思維一直借助外在的載體——語言傳遞信息。

“邏輯”(logic)這個詞是個舶來語,最早出現在古希臘語中,譯為“邏各斯”。邏各斯,原意為事物的規律、秩序或思想、言辭等。現代漢語中,不同的語境裏,“邏輯”擁有著不同的含義。比如,“中國革命的邏輯”、“生活的邏輯”、“曆史的邏輯”、“合乎邏輯的發展”中的“邏輯”,指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這篇文章非常有邏輯性”、“說話、寫文章要合乎邏輯”、“做出合乎邏輯的結論”中的“邏輯”,指人類思維的規律、規則;“大學生應該學點邏輯”、“傳統邏輯”、“現代邏輯”、“辯證邏輯”、“數理邏輯”中的“邏輯”,指一門研究思維的邏輯形式、邏輯規律及簡單的邏輯方法的科學,即邏輯學;“人民的邏輯”、“強盜的邏輯”、“資產階級的邏輯”中的“邏輯”,則指一定的立場、觀點、方法、理論、原則。

“邏輯”一詞來源於西方,但並不能說明邏輯就是西方的獨創,古代東方對邏輯也有研究和應用,比如,古代中國先秦時期的“名學”、“辯學”和古印度的“因明學”都是邏輯學應用的典範。由此可見,邏輯思維是人類思維的一個共性。

這也說明,邏輯和思維並不是兩個獨立的概念。

有人將思維分為兩種類型,即抽象(邏輯)思維和形象(直感)思維。根據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說法,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要經過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直接接觸外界事物,在大腦中產生感覺、知覺和表象,即感性認識階段。

第二階段:對綜合感覺的材料進行整理和改造,逐步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性,從而形成概念,構成判斷(命題)和推理,即理性認識階段,也被稱為思維的階段。

這就是說,人們認識世界主要借助兩種方式。其一,親知,即借助自己的感官來感覺和體驗;其二,推知,也就是思維,即從已經獲得的知識來推論一些知識。所以說,思維在人們的認識活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所謂的思維,概括來說,就是人們“動腦筋”、“想辦法”、“找答案”的過程,並且,它必須同人們的認知過程相聯係,必須是主要依靠人的大腦活動而進行的,否則,我們隻能稱它為感知(認識的第一階段),而不是思維。換句話說就是,隻有主要依靠人的大腦對事物外部聯係綜合材料進行加工整理,由表及裏,逐步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進而形成概念、建構判斷和進行推理的活動,才稱得上思維活動。

概念、判斷、推理不僅是理性認識的基本形式,而且是思維的基本形式。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質屬性或特有屬性的思維形式,是組成思維結構的基本要素;判斷,即命題,是對思維對象有所判定(包括肯定或否定)的思維形式,它主要由概念組成,同時,它又為推理提供了前提和結論;推理,是由一個或幾個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是思維形式的主體。

而概念、判斷、推理和論證,又正好是邏輯所要研究的基本內容。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邏輯是一門關於思維的科學。

當然,邏輯不可能一一研究思維過程的所有方麵。思維的種類有很多,形象思維、直覺思維、創造思維、發散思維、靈感思維、哲學思維等,這些思維都跟人們的大腦活動密切相關,但它們並不屬於邏輯思維。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隻有借助於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的邏輯形式,遵守一定的邏輯規則和規律,運用簡單的邏輯方法,能動地反映客觀現實的理性認識過程,才可以稱為邏輯思維,或理論思維。這就是說,邏輯隻對從思維過程中抽象出的思維形式(概念—判斷—推理)進行研究,準確地說,邏輯是一門關於思維形式的科學。

但是,人的大腦的思維活動深藏於腦殼內部,看不見摸不著,它一定要借助外在的載體——語言——才能表現出來。因此,我們說邏輯思維和語言有著密切的聯係。人們在運用概念、進行判斷、推理的思維活動時,是不可能把語詞、語句等語言形式拋到一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