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曆史考察
一、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必要性
(一)新社會階層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新社會階層是在社會主義製度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社會變革中誕生的,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新興力量,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第一,新社會階層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培育者。新社會階層所培育的非公有製經濟生於市場,長於市場,貼近市場,活躍在市場競爭最激烈的領域,與市場有著本質的聯係,是構造市場經濟體製的微觀基礎。無論是民營科技企業、外資企業、私營企業,還是為生產和流通服務的中介組織及其創業人員、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都是從事市場經濟活動的組織者或者當事人。他們的存在和發展,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一統天下的局麵,形成了經濟主體間的競爭態勢和市場競爭環境,培育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成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第二,新社會階層是社會生產力的推動者。新社會階層不僅推動了科技和管理水平不斷提高,而且還推動了產業結構優化。新社會階層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要求,運用自身所掌握的經濟資源,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在推進科技和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推動我國生產力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三,新社會階層是對外開放的實踐者。一方麵,非公有製經濟成為我國出口貿易的重要力量。例如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我國對外貿易的重要主體。2010年,我國民營企業出口總額達4812.66億元,較2005年增長223%,年均增長26.4%。另一方麵,非公有製企業進行跨國經營和海外投資。我國非公有製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不斷提高,已基本具備了開展跨國經營和海外投資的條件,在落實黨中央“走出去”的戰略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已有一批非公有製企業通過境外投資建廠、合作開發資源、境外加工貿易、工程承包等多種方式,促進企業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合作,為振興民族經濟作出了貢獻。
(二)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必要組成部分
新社會階層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力量,其政治參與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需要。新社會階層提出政治參與的要求,並得以參與到黨和國家的政治活動和政務決策中來,這本身就是我國政治民主化的具體體現。在新時期,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可以而且應當成為衡量民主的重要標準之一。在社會發展、變革中產生的新社會階層,政治心理比較理性、比較成熟,政治思想素質有了明顯的提升,善於創造,勇於實踐,具有現代市場精神,具有比較自覺的主體意識。隨著新社會階層人數的增加及其重新組合,各階層的獨立意識及在階層內部的認同感逐漸增強,人們自主地表達意見和利益的要求更加強烈,更需要依靠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在取得一定的資本積累和社會基礎後,新社會階層日益感受到政治對經濟的製約作用,政治心理呈現出積極、主動、開放的發展趨勢,政治參與欲望越來越強,政治參與能力越來越大,可以獲得或爭取到的政治參與機會越來越多,投入的力量也越來越大,他們活躍於政治舞台,為發展和擴大社會主義民主作出了積極貢獻。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必須注重新社會階層的利益需求,健全民主製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可以說,沒有新社會階層對國家政治生活和公共政策製定的參與,我國的民主政治製度就不完善。
(三)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必要條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的重要目標。實現這一目標,必須使全體社會成員都享有平等權利,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新社會階層作為全體社會成員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政治參與的實現是和諧社會建設的必要條件。第一,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是推動改革和體製創新的重要力量。在經濟全球化、政治多極化、文化多元化、選擇多樣化的社會大背景下,利益分化和重組日益加劇,新社會階層作為新的利益主體,其自主權和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已成為推動改革和體製創新的重要力量。第二,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有利於緩解社會矛盾,預防突發性群體事件,促進社會和諧。新社會階層人士或者自主擇業,或者以自己創辦企業招工的方式,吸納了我國社會很大一部分勞動力,緩解了我國社會麵臨的人口與就業的巨大壓力,為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重視和發展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拓展政治參與渠道,有利於從根本上使新社會階層的需求和利益訴求表達出來,緩和社會矛盾,將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遏製在萌芽狀態,從而促進社會和諧。
(四)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是滿足其合理政治訴求的需要
新社會階層為社會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他們不僅是社會主義建設者,更是社會主義政治生活的參與者,隻有更加完備的政治參與,才能促使他們在最大程度上為國家經濟社會建設做貢獻,不管是在社會公益還是在社會穩定上,才能起到平衡協調的作用。隨著新社會階層經濟實力的逐漸強大,其對政治地位、政治權力和意識形態領域的訴求也逐步強烈。第一,新社會階層希望能成為現行政治體係的組成部分。以入黨為例,長期以來,非公有製經濟人士是不能加入黨組織的,在組織資源的占有上對他們是不公平的,他們入黨的訴求得不到滿足。第二,新社會階層希望能進一步加強與現行政治體係的聯係。作為新社會階層中頗具代表性的群體之一的私營企業主階層,他們對政治極為關注,積極地參政議政,廣泛地介入社會生活,希望能夠通過渠道,加強與統戰部、工商聯等部門的聯係,以及時了解私營經濟方麵的政策並反映其要求和願望。第三,新社會階層希望運用已掌握的政治資源對現行政治體係施加影響,或尋求機會改變對並階層不利的社會條件。應當說,新社會階層的政治訴求,既是非公有製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加快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需要,具有合理的成分。黨必須正確對待新社會階層的合理的政治訴求,在推進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不斷擴大新社會階層的有序政治參與以滿足其合理訴求。
二、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前提條件
(一)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經濟條件
政治參與的首要條件是社會經濟基礎。在馬克思主義的著作中,雖然沒有關於社會主義條件下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具體理論,但是,馬克思、恩格斯特別注重從每一個時代的經濟現象入手,研究該時代的政治、精神及其他社會現象,並且把各種社會現象發展和變化的終極原因歸結於經濟,相應地,人們的政治思想、政治觀念、政治關係、政治參與實踐行為等也都根源於經濟,並且受到經濟狀況的製約和影響。一般而言,經濟的富足能夠為政治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可以促進政治參與的擴大。研究表明,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是一個關鍵點,當一個國家的人均GDP在1000美元以下時,人們對於政治民主的要求要低於對於發展經濟、提高生活水平的要求。隻有當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時,人們才開始關注政治方麵的要求,對政治民主的渴望比以往要強烈得多。韓國和新加坡等國就是在人均GDP到達1000至3000美元時才開始迅速走上政治民主道路的。當然,經濟地位與政治地位的關係極其複雜,未必成正相關的關係,二者之間的相關性可能因時因地而異。經濟發展是民主發展的重要前提,中國經濟的整體發展為發展民主政治擴大公民政治參與提供了一定物質基礎。政治社會學家李普塞特曾經指出,“國家越富裕,出現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大。從亞裏士多德迄今,一般的觀點是,隻有在沒有什麼真正窮人的富裕社會中廣大公眾才可能有效地參與政治,不受不負責任的宣傳鼓動的蠱惑。”因為,“經濟發展增加收入,帶來了更多的經濟安全,普及並提高教育,使得低層階級眼光較遠,政治觀點更複雜、更接近漸進主義。”就目前我國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實際狀況而言,我國社會整體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為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提供了良好的經濟環境。同時,新社會階層自身經濟實力的增強,更是其政治參與擴大的經濟條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確立了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製度,建立並在逐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促進了新行業繁榮發展,民營、私有企業等非公有製經濟在經濟體製改革的大潮中,得到充分發展,這不僅消除了人們對發展非公有製經濟的種種疑慮,而且使非公有製經濟人士不再擔心政策多變,堅定了發展的信心。在某種意義上說,市場經濟體製在中國社會中的實際運行,既是中國政治參與的基本背景,也是中國社會各個階層或主體參與到政治過程的重要動力。在這種情況下,新社會階層必定更加希望通過政治權利上的爭取來保證自身的經濟利益不受到損害,誘使他們通過參與政治來取得經濟利益。新社會階層中一些人是我國較富有的群體,他們掌握著雄厚的經濟資源,這為他們參與政治提供了有力的經濟保障,他們為了保護和爭取自身利益,必然會積極地參與政治。因為經濟實力強大後產生政治訴求是很正常的事情,當然我們應該注意和警惕資本對政治的不良影響,要將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納入有序軌道。
(二)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製度條件
我國是人民民政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堅持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就決定了我國的政治體係是麵向人民大眾的開放式的民主,這種開放式民主使得全體人民得以文明、有序、和諧地參與政治,因此,平等、民主、開放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體係的基本特征,也是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製度前提。第一,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是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政治根基。在不同性質的國家中,政治權利的歸屬是不同的:在資本主義國家中,政治權利為少數資本家所享有;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堅持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在政治權利麵前人人平等,由於新社會階層在整體上屬於人民的範疇,因而在政治參與方麵也應該與其他社會階層一樣,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其中就包括政治參與權利。第二,平等、開放式民主是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製度依據。民主是自有階級社會以來,人類就不斷追求的社會發展目標之一。民主作為國家製度的重要形式,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和時代性,在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國家裏,民主形式和內容有所不同,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它是真正民享、公平、開放性的民主,這種民主為我國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提供了製度上的可能性。第三,代表會議和監督體製是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基礎平台。在我國的民主政治體係中,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政治協商會議製度、社會監督體製和各種民意表達機製,構成了社會各個階層廣泛性政治參與的基礎平台,因而也就為新社會階層在政治上登堂入室、表達階層意願和輸送政治訴求提供了重要渠道。第四,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必須有法律上和政策上的保障。當代中國新社會階層之所以能夠參與政治,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現實為其提供了法律上和政策上的保障。我國新社會階層是在黨和國家的政策支持下發展起來的新的社會階層,他們與其他各階級、階層一樣,在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的同時,也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政治參與權利。同時,在新社會階層成長過程中,黨和政府麵向變化發展了的實際,采取了許多靈活性的政策,為非公有製經濟發展和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提供必要的積極的支持,為新社會階層人士以合法途徑參與政治開辟了方便之門。
(三)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政黨條件
在現代國家政治實踐中,政黨作為重要的團體性組織,其作用之一就是政治參與。“它能夠代表、聚合、反映其組織成員的利益要求,若一個公民加入了一個黨派,實際上他就是參與了政治。”同時,“政黨是民主政治的重要製度機製,作為公眾與政府之間的聯係中介,它提供了一種能將公眾的利益要求與偏好信息傳遞給公共政策製訂者,從而影響公共政策的穩定的組織機製。對個人而言,政黨通過發揮政治參與中介作用,有助於使政府被理解,使公眾參與富有實際意義。”因此,參加政黨組織是公民參政的一條重要渠道。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曾代表整個無產階級指出:“共產黨人可以用一句話把自己的理論概括起來:消滅私有製。”然而,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共產黨不僅沒有隨意消滅私有製,而且允許甚至鼓勵私有製經濟在我國存在和發展,還在黨章中提出新社會階層人士可以加入中國共產黨,為新社會階層大開入黨之門。政黨理論與政治參與理論都是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政治鬥爭和政治參與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無產階級在沒有取得政權之前,隻有政治鬥爭,沒有政治參與。而在社會主義國家中,無產階級政黨領導人民群眾經過階級鬥爭,已經取得了國家政權,成為執政黨,這不僅從實踐上證明了無產階級政黨進行階級鬥爭、政治鬥爭的重要意義,而且也證明,無產階級政黨隻有處於國家政治領導核心的前提下,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政治參與者。因此,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一個人如果加入了共產黨,不僅意味著這個人在政治上進入了國家的領導階級階層,而且意味著這個人可以更直接地參與政治,甚至可以說,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加入無產階級政黨本身就是一種政治參與行為。建國以來,中國共產黨在對待新社會階層人士入黨問題上經曆了一個曲折的認識過程,在實踐中采取了具有不同時代特征的規定:從建國初期黨內對富農黨員問題認識上存在嚴重分歧,到改革開放初期對新社會階層,尤其是私營企業主入黨問題的有意回避,再到2001年江澤民“七·一講話”首次確認新社會階層可以入黨,呈現了中國共產黨對新社會階層入黨問題上的“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種形式,循環往複以至無窮”的辯證發展過程。在我國現階段,新社會階層加入中國共產黨,已經是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重要渠道之一,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當然,由於新社會階層在總體上是私有財產的所有者,具有剝削者的屬性,對於他們加入共產黨我們還是需要嚴格標準,不能為了發展而發展,對新社會階層入黨後的行為和思想狀況要進行跟蹤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