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文化條件
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不是空中樓閣,它要建立在一定的硬件設施和社會軟環境基礎之上。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必須依托於一定的社會物質條件。亨廷頓說:“高水平的政治參與總是與更高水平的發展相伴隨,而且社會和經濟更發達的社會,也趨向於賦予政治參與更高的價值。”我國經過多年的改革和發展,經濟實力不斷提升,各項社會事業也獲得了長足進展,通訊、互聯網、交通等政治基礎設施建設突飛猛進,為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提供了通暢的渠道和廣闊的舞台。另外,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我國的社會軟環境不斷改善。我國是一個有著悠久曆史的農業國家,傳統文化中對農業非常重視,視工商業為“末業”,對商人和商業的描述都是帶有輕蔑的色彩。在漫長的封建製度中,以土地為核心的農業生產方式占據支配地位,商人的地位低下而又卑微。主流文化思想中以“無商不奸”來懷疑商業活動的價值,以“為富不仁”來否定對財富的積累,傳統商人在其人格化的社會中往往無所歸依,其心路曆程既複雜又悲壯。難怪法國曆史學家布羅代爾在研究市場經濟起源時,曾經追問:為什麼中國在元末明初就已經出現了現代市場經濟的萌芽,但是民營經濟的發展並沒有為中國帶來成熟的現代市場經濟製度?他認為這是傳統體製和官僚習性對市場製度的束縛造成的。新中國成立後,長期搞計劃經濟,壓製商品經濟的發展,把商業經營視為資本主義的因素加以鏟除。改革開放以來,商業地位得到了極大的改變,商人的命運也徹底扭轉,從傳統社會的“棄兒”到市場製度的“寵兒”,也可以說,人們對於新社會階層由以前的懷疑、不認可到今天的羨慕、佩服和接納。新社會階層整體形象的改變,一是因為他們自己努力的結果,二是因為我國在政策上的肯定,尤其是媒體上大力宣傳的結果。因此,社會的寬容、理解、支持、鼓勵以至輿論上的褒獎,是新社會階層得以實現政治參與願望的重要條件。當前的私營企業主和民營企業家,大多數是高學曆知識型人才,他們更好地帶動了整個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熱情,因此,新社會階層不但在經濟上是我國建設的重要力量,也必須是政治參與上的有力參加者。
(五)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主觀意識條件
我國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既是黨和政府鼓勵、引導的結果,也是新社會階層人士的自覺自願。黨和政府日益開明、開放的政策隻是為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提供了客觀可能和政策空間,而新社會階層隨著自身經濟地位的提高,主動追求從“經濟人”向“政治人”轉變,期望實現經濟地位與政治地位的平衡是其政治參與的主觀目的和動力。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主觀意識條件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一是新社會階層的自我意識不斷增強。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人們的觀念、觀點和概念,一句話,人們的意識,隨著人們的生活條件、人們的社會關係、人們的社會存在的改變而改變。”我國的新社會階層也是如此。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使得新社會階層的主體意識被逐漸喚醒,其政治參與意識隨之產生。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黨和國家對非公有製經濟政策的調整,新社會階層的社會地位也在不斷變化,在總體上經曆了一個從被社會排斥到逐漸被認可的過程;相應的,新社會階層由原來的遊離於傳統權力中心之外,到越來越得到承認和肯定,在這個鳳凰涅槃般的變化中,新社會階層的自我意識逐漸增強,自我感知和自我評價也隨之提高。這種主體意識的變化,為新社會階層參與到黨和國家的政治體係中來,奠定了主觀認識基礎。二是新社會階層的階層意識逐漸明朗。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質是社會關係的總和,新社會階層作為現實的人,必然要與其所在階層的人員發生種種聯係,由此形成一致的心理傾向和利益關係,進而形成階層意識。隨著階層意識的不斷強化,新社會階層人士在涉及本階層總體利益的問題上,也就能夠站在同一立場上,用一致的聲音說話,形成代表本階層利益的統一的政治意願和訴求。三是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意識日漸提高。古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曾提出:“人類自然是趨向於城邦生活的動物。”這句話也常被譯為:“人類在本性上,是一個政治動物。”馬克思主義也認同亞裏士多德的觀點,認為“人是最名副其實的政治動物,不僅是一種合群的動物,而且是隻有在社會中才能獨立的動物。”我國的新社會階層人士同樣擺脫不了作為“政治動物”的命運,因而,作為經濟地位較高的社會階層之一,新社會階層絕不會滿足於曾經所處的“經濟上的巨人,政治上的侏儒”的尷尬境地,相反,他們一定會在自我認知提高的基礎上,萌生強烈的政治參與意識,並在現實中逐漸走進政治舞台,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政治參與力量。
三、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實踐進程
我國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在原有的國家政治體係中,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這三個社會基本群體早已有了確切的政治地位和參政渠道。而新社會階層是我國社會結構變遷的產物,由於在我國原有的政治體係中沒有確定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參與渠道,因此,新社會階層經曆了一個逐漸參與的過程。這個過程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個階段。
(一)政治參與比較冷淡階段(1979年至1987年)
1966年爆發的“文化大革命”,中斷了自1953年以來中國公民普遍參與的基層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不僅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的選舉權無法正常行使,亦嚴重破壞了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1977年8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重新發揮了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的重要作用。1979年7月召開的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重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縣、人民公社(鎮)兩級人大代表均由選民直接選出。這一政策調整,不僅落實了公民的選舉權利,而且充分調動了公民的政治參與熱情。在1978年以前,中國的非公有製經濟是沒有其合法地位的,處於被批判、被排斥的境地,從而也不可能談及其人格化的代表參與政治、影響政治的問題。以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標誌,新社會階層開始出現。1981年在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對建國以來一係列重大曆史問題作出了正確的判斷和估價;在所有製問題上,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不拘泥僵化的所有製模式,明確提出“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是我國基本的經濟形式,一定範圍的勞動者個體經濟是公有製經濟的必要補充”。隨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恢複和確立,我們黨逐步打破了個體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對立物的傳統思想束縛,提出了個體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必要的有益的補充的政策思想,使個體經濟、私營經濟迅速得到恢複和發展,相應地,個體戶、民營企業家作為最早的新的社會階層應運而生。這一時期,非公有製經濟發展較快,大量出現的是個體戶。由於他們分散、資產小、經濟實力不強,大多數處於養家糊口或小康狀態,整體素質不高,也無太多參政議政的意識,對政治參與表現得比較冷淡。
(二)政治參與無序狀態階段(1988—1991年)
這個階段,黨和政府對私營經濟的政策逐漸明朗,私營經濟發展速度較快,尤其1988年可以說是私營經濟的黃金之年。1988年,七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憲法》第十一條增加規定:“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在和發展,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有關私營經濟的第一個法律規定。同年6月,國務院相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國務院關於征收私營企業投資者個人收入調節稅的規定》。可見,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在和發展,私營企業開始走上規範化的發展軌道。1989年,由於國內政治風波的影響,也由於有些人在批判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時,把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允許和鼓勵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當作“私有化”加以批判,社會上一些人開始批評私營經濟,要求問一問“姓資姓社”,這一年,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受到嚴重影響。1990至1991年,黨中央、國務院重申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有製結構不變的方針,並且下發了中共中央15號文件,強調非公有製經濟成分作為公有製經濟的有益補充,將在相當長的曆史時期內存在和發展。15號文件起到了穩定人心的作用,個體、私營企業停止了下降趨勢,並逐步上升。總的來說,這個時期,政治氣候的變冷讓非公有製經濟人士對自身的現實處境和企業發展的前途疑慮重重,甚至擔心政府是否允許其經營持續下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非公有製經濟人士中的很多人理性認知能力缺乏,政治參與意識淡薄,政治參與渠道較少,也不可能提出明確的正當的政治參與要求,對於政治參與采取了冷淡和回避的態度,表現出政治上的不穩定和不成熟,更談不上合法有序的政治參與。
(三)政治參與向有序狀態轉變階段(1992—2001年)
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迅速、持續、穩定發展,是在1992年春季鄧小平南方談話之後。鄧小平南方談話,科學地概括了社會主義的本質,對計劃和市場作了深刻分析,指出計劃和市場都是手段,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從而解除了長期以來把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對立起來的思想束縛。鄧小平深刻地指出,革命是解放生產力,改革也是解放生產力。判斷改革成敗的標準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992年秋季召開的中共十四大,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改革目標,給予非公有製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平等權利。隨後,《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中規定“國家要為各種所有製經濟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條件,對各類企業一視同仁”。這就使私營企業在政策上取得了與公有製企業一樣的平等權利。1993年榮毅仁被選為國家副主席,表明國家對民營企業家的信任和支持。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對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特征、發展過程、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務作了更加係統的論述,指出“非公有製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要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隨後,1998年召開的九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十五大關於非公有製經濟地位的論述,通過法律程序列入了國家根本大法。黨關於非公有製經濟理論的發展,推動了非公有製經濟的迅猛發展。隨後中國經濟保持了高速發展,非公有製經濟也有了更快發展和更寬鬆的外部環境,新社會階層參與政治的訴求也漸趨增強,政治地位也逐漸得到提高。
(四)政治參與有序發展階段(2002年至現在)
中共十六大在非公有製經濟理論上繼續創新,提出兩個“毫不動搖”,非公有製經濟的發展邁上新台階。以十六大為標誌,長期以來束縛人們的“姓資姓社”、“姓公姓私”等問題統統被破除,非公有製經濟的發展道路更加寬闊。中共十六大以後,黨在非公有製經濟理論方麵的創新,逐步轉化為具體的政策和法律。2003年10月14日,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要求大力發展和積極引導非公有製經濟。同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2004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標誌著我國公民的財產權開始從一般的民事權利上升為憲法權利,受到國家根本大法的保護。2005年2月,《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若幹意見》正式公布,為非公有製經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而對非公有製經濟發展影響最為深遠的,則是十七大以來中共中央提出的以人為本、全麵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思想。這個階段,新社會階層基本形成,並迅速發展壯大,政治參與的意識和訴求也在不斷增強,已經成為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力量。同時,新社會階層作為公民中的重要群體,他們政治參與的有序化和擴大化是執政黨的目標之一,黨和政府對新社會階層的性質和地位也給出了正確的政治定位,並力圖在現有製度框架內吸收他們參與政治,為其提供製度化的參政議政渠道。當前,我國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重要途徑是統一戰線,人大、政協、工商聯是他們參政議政的重要機構和場所,而這些都是現有政治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些新社會階層成為地方乃至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有些地方甚至讓有突出貢獻的民營企業家直接擔任政府部門領導職務。總之,在黨政部門的重視和大力推動下,我國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開始蓬勃發展,並逐漸步入擴大化和有序化軌道,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和民主政治的推進,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程度會更高也更加有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