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總體特征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改革開放政策的指引下,新社會階層發展迅速,已成為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由於新社會階層在我國傳統經濟政治意識中的特殊性,以及在我國總體經濟結構中獨有的成長性,使得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必然具有較強的獨特性與複雜性。

(一)新社會階層在政治認同上具有趨同性

政治認同是社會大眾對政治體係的信任、信念和信仰。這其中既包含有人們對政治體係的認知、情感和判斷,也包含有人們對政治體係基本價值的信念和信仰。新社會階層是在現存政治體製的推動、扶持下產生的階層,是一個在改革開放過程中不斷發展壯大的階層。新社會階層都是勞動階級出身,多年受共產黨教育和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熏陶,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認同社會主義和集體主義的價值觀,認同中國的基本政治製度,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渴望社會穩定,不希望社會出現大的動蕩,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積極力量。隨著新社會階層不斷感受到社會的理解程度和平等程度以及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重視程度的提升,他們潛在的參與意識和民主意識就會逐漸轉化為現實的社會參與意識和參政意識。中國共產黨對新社會階層的合理定位和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重大舉措,奠定了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政治基礎,他們在政治參與的過程中表現了對現存政治體製的較高的認同。近年來,隨著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的不斷提高,新社會階層的權利意識和財產權觀念日益增強,他們在肯定大局的前提下,普遍希望黨和政府能為他們參與市場競爭創造一個公平、持續良好的外圍環境。

(二)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動機具有多元性

新社會階層由於對自身的責任和角色沒有準確定位,在政治參與中出現了多元性的參政動機。比較有代表性的動機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功利性的政治參與,主要致力於為自身或本階層說話。從總體上來看,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帶有極強的經濟功利目的,以經濟目的作為參與政治的主要動力。其政治參與的動機主要是為了表達自身或者所在階層的訴求,不僅僅體現在經濟上,更多的體現在對自身利益和階層利益的政治性保護上。他們希望通過政治參與,反映他們在發展經濟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為自身和企業謀求平等的身份地位和公平的競爭環境。對於他們而言,實現自身和企業的利益是最重要的,而政治參與則是為了更好的推動企業的發展,贏得平等的外部條件和社會地位。另一種是公益性的政治參與,致力於為全社會的利益建言。一般而言,當個人的經濟利益在某種程度上得以實現之後,他們會更加重視個人的社會地位,並希望對社會發展有所貢獻。近年來,一些有見識的新社會階層人士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以及社會知名度的提高,已經不滿足於功利性的政治參與,而是致力於為更廣泛的公眾利益說話,表現出回報社會、奉獻社會的強烈意願。大多數新社會階層人士思想活躍,具有較強的民主意識,這就為他們主動參與社會、提高參政意識奠定了相當的基礎。他們通過廣泛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活動,參與國家和社會相關大政方針的討論和製定,使其政治參與上升到一個新的層次。

(三)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形式具有多樣性

新社會階層由於其利益表達的多元化以及社會聯係的多樣性,事實上出現了靈活多樣的政治參與形式。我國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既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既有製度化的,也有非製度化的;既有個體性的,也有組織性的;既有正式的,也有非正式的;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錯綜複雜,彼此滲透,呈現出一種複雜的膠著的狀態。一般來說,按照政治參與深度的不同,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即最低層次是關心政治,但本身沒有具體的政治訴求,隻是主動改變自己的生產經營行為,對黨和國家政策采取“自適應”行為。第二層次是提出政治要求,並通過他人代言或意見反饋等渠道反映到政治係統中,其需求往往是具體的,很少能夠上升到製度層麵。第三層次是直接進入政治參與渠道,直接參與政治生活,如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或者擔任黨政部門職員等,從事具體的政務活動。我國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行為,是我國公民政治參與行為中比較有特色的一類,在某種意義上說代表了我國公民政治參與的未來發展趨勢。總的來說,新社會階層選擇政治參與的形式比較冷靜和理智,對過激的政治參與行為不太認同。

(四)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熱情和參與能力存在差異性

從政治參與的主體看,新社會階層人士的個人素質和政治參與效應之間存在著高度的關聯性。一般來說,新社會階層的綜合素質越高,參與政治的能力越強,特別是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熱情、參與態度等政治素質,對其政治參與能力的影響更為顯著。近年來,新社會階層的文化素質有了很大提高,一批高層次、高學曆的人才被吸納到這個階層,他們的參政議政能力較高。不過,即使這樣,能在不同場合清楚、完整、深刻地表達政治訴求的新社會階層並不多,大多數新社會階層隻是局限於對經濟發展中的細節問題發表意見,有時甚至是滿腹的牢騷和抱怨。另外,在新社會階層成員中,有政治參與願望和要求的人很多,但真正熱心於政治參與活動的人員數量並不是很多,大多數新社會階層普遍存在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政治參與的熱情並不高。有調查資料表明,私營企業主在被問及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具體打算時,曾有高達91%的私營企業主認為是“在商言商、把企業辦好”。可見,經商和參政議政畢竟不是一回事,在商海中得心應手的新社會階層,到了政治生活中很可能就是門外漢。

五、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取得的成就

新社會階層在我國的出現是改革開放的曆史產物,是我國階級階層結構發展和變遷的必然結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如何推進我國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為此,深入分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的主要成就,這無論是對於豐富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理論研究,還是為進一步推進我國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實踐進程,都無疑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和深遠的現實意義。

(一)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合法基礎不斷夯實

新中國成立初期,實施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製。這種經濟體製追求生產資料公有製的“純而又純”,強調計劃與宏觀調控,取消商品生產和市場經濟,對於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從事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是有積極意義的。但是,這種經濟體製不符合現代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不利於市場經濟的培育與商品經濟的發展,不利於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積極成長,使得新社會階層根本無法形成。改革開放以來,為了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形勢要求,黨的領導集體對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製實施改革,積極培育和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在這種情況下,非公有製經濟得到了充分發展,新社會階層也隨之逐步誕生並迅速發展壯大起來。但是,由於受原有的剛性階級階層結構的製約,社會上存在一種強勢的思維定式,即仇視“非公有製經濟人士”或“新社會階層人士”的社會心態,所以,新社會階層缺少賴以生存的社會心理基礎。直到黨的十五大的召開,黨和國家才從理論的高度上區分了公有製與公有製的實現形式之間的區別,承認了非公有製經濟的作用及其合法地位。2001年7月1日,江澤民同誌《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全麵闡述了新社會階層的概念,並承認了其合法地位。2006年7月14日,胡錦濤總書記在第20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強調,對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要加強同他們的聯係,關注他們的利益訴求,凝聚他們的聰明才智,擴大他們有序的政治參與。”隨著黨和國家對新社會階層的不斷關注和重視,新社會階層的有序政治參與不斷加強,一方麵,增強了黨的執政基礎,確保了社會及政治穩定;另一方麵,擴大了新社會階層的社會影響,使其逐漸贏得了社會的認可和支持,引發了黨的進一步關注和重視,從客觀上不斷夯實了其合法的社會基礎和政治基礎。

(二)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前進方向日益明確

改革開放以來,新社會階層發展迅速,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注入了新的活力,極大的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社會影響力不斷提升。同時,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也隨之不斷擴大,成為新時期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目標,是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不斷擴大黨的執政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途徑。正是因為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有著多重功效和價值,所以新社會階層的發展思路也呈現出多重性特征。就新社會階層自身的價值實現而言,其發展思路逐步實現了“為了更好地保護經濟”——“獲得相應的政治地位”——“贏得足夠的政治地位”的轉變;其有序政治參與的發展方向也逐步實現了“經濟地位”、“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三者之間的邏輯互動。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發展思路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第一,為了更好地實現社會自治,必須促進政治國家社會化和市民社會政治化。新社會階層的有序政治參與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培育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民社會,促進市民社會政治化,提高社會的自主性地位和自治程度。第二,在我國改革開放和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曆史進程中,一方麵,新社會階層不斷發展和壯大;另一方麵,各種社會矛盾不斷凸顯。而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能夠有效釋放各種經濟和政治能量,實現各種合理訴求的有效表達,從而保證和促進社會穩定。第三,發展是硬道理,對於社會而言,發展才是最重要和最關鍵的。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能夠合理表達他們的利益訴求,能夠調動新社會階層的生產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從而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實現社會的全麵發展。

(三)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管理體製逐漸形成

組織建設是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載體,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有序化實現需要我們不斷加強組織建設,形成一個較為完善的健全的管理體製。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新社會階層的發展壯大,其管理體製也在不斷得到健全和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麵:第一,自發性的中介組織的興起。眾所周知,中介組織也叫市場中介組織,隻那些介於政府和企業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以及商品生產者與經營者之間,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谘詢、培訓、經紀、法律等各種服務,並且在各類市場主體,包括企業之間、政府和企業、個人和單位、國內和國外企業之間從事協調、評價、評估、檢驗、仲裁等活動的機構和組織。中介組織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有效聯係政府與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是促進市場調節與政府宏觀調控的有機互動的重要力量,也是不斷促進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的重要載體。第二,政府實施的組織建設。近年來,政府加強了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積極引導,主要表現在各級人大、政府以及政協所發揮的積極功能上。人大主要通過立法,為我國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提供製度保障,主要是法律保障;政府則事實上奠定了我國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的組織基礎;政協則通過統戰工作有效推進了我國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的現實進程。

(四)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方式途徑不斷拓展

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的最後一個重大成就就是參與的方式途徑逐漸拓展,保障機製不斷健全。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熱情不高,參與的方式也比較單一,主要是進行體製外的自發性、盲目性政治參與,在這種情況下,參與的保障機製也不健全。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非公有製經濟的極大發展,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目的更加明確,那就是獲得經濟上的利益,而這在客觀上調動了新社會階層人士的生產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凸顯了社會主義製度的優越性。基於這個原因,加快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步伐,並積極引導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由此推進了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政治保障機製不斷加強和健全。隨著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入,在中國社會急劇轉型的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社會問題,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自然將關注的焦點由經濟領域轉向了社會領域,實現各種利益的有機協調和良性發展,以在此基礎上實現其利益和要求。而黨和政府關於和諧社會及生態文明戰略的提出和實施,則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我國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社會保障機製。總之,隨著改革開放和非公有製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的方式途徑逐漸拓展,保障機製也不斷得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