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從零歲到一歲的這個時期,必須經過下麵幾個階段:
孩子出生三個月,隻能躺著,手腳亂動。此時的孩子處於脊髓上方延髓發育階段。
孩子出生六個月,趴著爬行。此時的孩子處於再上方的腦橋發育階段。
孩子出生十個月,會用四肢爬行。此時的孩子處於上方的中腦發育階段。
孩子出生一年以後,會用手扶著東西走路。此時的孩子處於最上方的大腦皮質發育階段。
上麵這幾個階段與孩子的身體發育階段是一致的。假如孩子跳過爬行的階段,而直接開始用手扶東西走路,這表示孩子第三個階段的中腦沒有發育完成,便進入了大腦皮質發育階段。這種結果是在中腦未發育成熟時,就已經五六歲了,於是,在語言學習上就會發生問題。
要治療這種孩子,其方法就是讓他重新練習嬰兒時期所省略掉的那一個階段,讓孩子充分爬行三個月,則原來尚未發育完成的中腦部分就會慢慢成熟。這對語言方麵的能力極有助益。
孩子有一段時間喜歡手腳並用,就由他好了。不要認為這是一種返祖現象,父母切不可加以阻攔。
零歲到兩歲的孩子,在家庭中最好建立一個爬行區,任由孩子折騰。千萬不要設立圍欄,這樣隻會阻礙活潑好動的孩子發展運動。
兩歲前打手兩歲後握手
沒有什麼比不用強製壓迫,而給予正當動機的教育,更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了。唯有以父母親用心給予孩子深切的理解,才是正確的教育。
在猶太家庭中,“教育”一詞在很多人看來多少有一種強製性的味道。在他們看來,嬰兒樂於接受什麼,厭惡什麼,母親應該知道,這是做為母親理應知道的事情。
比爾勒是一個讓母親感到失望的孩子,但這個孩子有一個最大的優點——當母親給他講故事時,他就一動不動地趴在母親的腿上,聽得十分認真。比爾勒的母親為了使孩子能安靜一會兒,每天總是用故事來引誘他。天長日久,母親的故事激發了比爾勒求知的欲望,他的學習成績不知不覺好了起來。後來他順利地進入了大學,並成了全校的優等生。
比爾勒後來回憶他的成才經曆時說:
“母親的故事拯救了我!”
母親的職責就是觀察孩子的好惡,給予孩子所要求的刺激,如果母親強迫孩子接受他不感興趣的事物,隻會起到負麵的作用。
在生活中母親的言語、心態、動作會很敏感地傳給孩子,形成孩子的能力與性格。母親的日常生活狀態,就是對孩子的身教。母親教給孩子的某種事物,固然是教育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所有的教育方式。
教育家曾說過:沒有什麼比不用強製壓迫,而給予正當動機的教育,更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了。唯有父母用心給予孩子深切的理解,才是正確的教育。
采取強製或勉為其難的方法教育孩子是最有害的。在童年期的兒童,特別容易受到暗示教育的影響。這個時期正是父母悄悄用自己的意誌激發孩子意誌,使他們發生變化的關鍵時期。
兩歲前要打孩子的手,兩歲後就得握住孩子的手。
東西方的教育方式有著一定的差異。在猶太教育中如果一個孩子犯了錯,年輕的媽媽是絕對不會遷就他的,先是叱罵小孩,繼而打他的屁股,然後,也不管孩子是哭是鬧,夫妻倆竟自己吃起來,不再去理會孩子。這同時也是西方的一大教育特色。
這件事如果發生在東方,母親的這種行為一定會被理解為冷漠,一定會被譴責。可是在猶太民族中這是一種極為正確的教育行為。在他們看來,孩子在兩歲以前,腦組織尚未成熟與定型,大人對他施以動物性的反複管教,深具意義,而能做好這件事的卻隻有“管教嚴格的媽媽”。
在教育孩子時,作為父母必須知道,孩子不會拒絕大人施予的各種方式。孩子大約在兩歲之後就會有他自己的意誌,這時候,也就是母親停止做“嚴於教養的媽媽”的時刻。如果到了這時,仍然無視孩子的意願,一味要他照著母親的意思去做,勢必引起孩子的反抗心理,一番熱心教育的功夫都屬白費。
孩子到了自我意識形成之後,也就是孩子兩歲以後,嚴厲的媽媽就應當是一個溫和慈祥的母親,這才是理想的媽媽形象。當然,以後隨著孩子長大,教育的方式也要隨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