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合夥創業,親兄弟更要明算賬(1 / 1)

創業之初我們往往會選擇誌同道合、誠實守信、德才兼備的人作為合夥人,因此,很多人在與合夥人相處中,一方麵考慮雙方情麵的問題,一方麵也處於對合夥人的信任,很多敏感而利益相關的問題都模糊處理了,常常處於曖昧不明的狀態,事後出現糾紛才後悔不已。其實,親兄弟也要明算賬,大家坦誠以待,把敏感利益問題事先協商好,更有利於在以後的經營過程中相互配合與協調,各打各的小算盤,甚至對簿公堂的案例俯拾皆是。

王京文19歲從江西財經大學畢業後,就到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司工作,認識了廈大的蘇啟強。隨後兩人於1988年一起辭職下海,創辦了“用友財務軟件社”。當年兩人從別人那借了5萬元,買了一台長城0520DH,白天出去推銷軟件或做用戶服務,晚上回來編程序。在兩人的共同努力下,用友飛速發展,但到了1993年,兩人在是否搞多元化的問題上產生了衝突。

麵對用友這樣具有巨大潛力的企業,兩人分家的時候卻出乎意料的和平。這主要得益於兩人雖然在生活上是死黨,彼此也非常信任,但在創業之初還是以產權明晰的個體工商戶形式注冊的,公司創辦時就有明確的投資協議,規定了誰的股份是多少,以及準確的比例。更重要的是在創業之時,他們就明白總有一天他們會分開走,錢確實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信用。“用友是共同的成果,該是誰的就是誰的。”

在我們習慣了每一次企業創始人分手的腥風血雨之後,王京文和蘇啟強的平靜應該可以給我們帶來更多的思考。創辦企業之初,大家集中力量使企業能夠正常運轉起來,有著共同理想的人共患難是容易的,但是企業正常運轉後,關於公司以後的發展方向,公司利益的分配,公司的日常管理等等,不同的合夥人也許就會產生不同的想法,其實這些是無關乎於人品道德的,但是同樣會導致各種糾紛的產生。所以如果先小人後君子,大家一開始就算得更清楚一些,減少一些曖昧不明的地帶,對於合夥人,對於企業的發展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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